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715.“用皂荚木”表公义。这从“皂荚木”的含义清楚可知,“皂荚木”是指唯独属于主的功德和公义的良善(参看9472, 9486节)。在此有必要阐明何为唯独属于主的公义和功德。人们以为主获得功德和公义,是因为祂成全了律法的一切,并通过十字架受难拯救人类。但是在圣言中,主的功德和公义并不是这样来理解的。相反,要将祂的功德和公义理解为,唯独祂与所有地狱争战,并战胜它们,从而将地狱里的一切,同时将天堂里的一切恢复秩序。因为每个人都有来自地狱的灵人与他同在,以及来自天堂的天使;没有他们,一个人绝无可能过任何生活。若非地狱被主战胜,天堂恢复秩序,没有人能得救。
若非通过祂的人身,也就是说,通过凭祂的人身而与地狱争战,这种拯救是不可能实现的。由于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一切,因而独自如此行,所以功德和公义唯独属于主。由于同样的原因,还是唯独祂才能征服与人同在的地狱;因为祂一次征服它们,就永远征服了它们。因此,人绝没有任何功德或任何公义;不过,当人承认,没有任何东西归于他自己,相反,一切都归于主时,主的功德和公义就归给他了。正因如此,唯独主使人重生;因为使人重生就是将地狱从他那里驱离,从而驱离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并植入天堂以取而代之,也就是植入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因为这些构成天堂。此外,通过与地狱的不断争战,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因为正如人通过争战,就是试探的重生,主也通过争战,就是试探而得荣耀。因此,主的人身凭祂自己的能力所得的荣耀就是功德和公义;因为人由此而得救,事实上,主由此而永远征服众地狱。
这一点从圣言中论述主的功德和公义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的波斯拉来,穿赤红衣服,能力广大、大步行走的是谁呢?就是我,是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的。你的服装为什么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我独自踹酒榨,众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我发怒将他们踹下,发烈怒将他们践踏;他们的血溅在我衣服上,并且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因为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临。我四周张望,但没有人帮助;我诧异,没有人扶持。所以我自己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我自己的烈怒将我扶持。我发怒,踹下众民;又将他们的血倒在地上。这样,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以赛亚书63:1-8)
众所周知,这些话论及主。祂的“衣服赤红”、“服装有红色”、“衣服像踹酒榨的”、“报仇之日”描述了祂与地狱的争战。祂“发怒将他们踹下”,结果“他们的血溅在祂衣服上”、祂“发烈怒将他们践踏,又将他们的血倒在地上”描述了祂对地狱的胜利,以及征服地狱。祂“独自踹酒榨”、“众民中无一人与祂同在”,以及祂“四周张望,但没有人帮助”,祂“诧异,没有人扶持”、祂“自己的膀臂为祂施行拯救”描述了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祂“能力广大、大步行走,以大能施行拯救”、“祂救赎之年已经来临”、“这样,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描述了拯救由此而来。
这一切事都属于公义,这一点从以赛亚书的其它经文看得更明显:
祂见无人拯救,无人代求,甚为诧异,就用自己的膀臂给祂施行拯救,以公义扶持自己。祂以公义为铠甲,以拯救为头盔,穿着报仇的衣服,披着热心如披外袍。(以赛亚书59:16, 17)
同一先知书:
我的公义临近,我的救恩发出,我的膀臂要审判万民;海岛都要等候我,倚赖我的膀臂。(以赛亚书51:5)
“给祂施行拯救、他们要倚赖的膀臂”是指祂自己的能力,祂凭自己的能力征服地狱,“膀臂”是指能力(参看4932, 7205节)。由此明显可知何为唯独属于主的公义和功德。
类似的话出现在该先知书的其它经文中:
谁从东方兴起一人,凭公义召那人来跟随祂,将列族交在祂面前,使祂管辖诸王呢?(以赛亚书41:2)
又:
我使我的公义临近,必不远离。我的救恩必不迟延。(以赛亚书46:13)
又:
耶和华以拯救为衣给我穿上,以公义为袍给我披上。(以赛亚书61:10)
诗篇:
我的口终日要述说你的公义和你的救恩,因我无从计算其数。我要提说你的公义;单提你的。求你不要离弃我,等我宣扬你的膀臂、你的能力。你的公义直达高处;行过大事的啊。(诗篇71:15, 16, 18, 19, 24)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繁荣昌盛,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人要称祂的名字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 33:15-16)
但以理书:
已经定了七十个七,要赎尽罪孽,引进永义。(但以理书9:24)
唯独属于主的公义和功德就在于主征服众地狱,恢复天堂的秩序,荣耀祂的人身,以及对以爱和信来接受祂的人来说,由此而来的拯救,这一点从前面所引用的经文可以看出来。不过,人们若不知道来自地狱的灵人与一个人同在,并且他从这些灵人那里获得邪恶和虚假,以及来自天堂的天使也与他同在,他从这些天使那里获得良善和真理;不知道人的生命因此一方面与地狱相联,另一方面与天堂相联,也就是通过天堂与主相联;从而不知道人绝无可能得救,除非地狱被征服,天堂得以恢复秩序,一切以这种方式服从于主,就不会明白这个问题。
由此可见,为何主的功德良善是在天堂掌权的唯一良善,如前所述(9486节)。因为这种功德良善现在甚至也在于对地狱的不断征服和对忠信者的保护。这良善是主之爱的良善;因为主出于神性之爱而在世上进行争战并得胜。因为祂唯独凭通过得胜所获得的人身中的神性能力而为天堂和教会,进而为全人类而永远争战并得胜,由此拯救他们。这就得被称为“公义”的功德良善,因为公义的行为在于抑制企图毁灭人类的地狱,保护并拯救善人和忠信者。关于主在世时的争战或试探,可参看前文(1663, 1668, 1690, 1691e,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 2776, 2786, 2795, 2803, 2814, 2816, 4287, 7193, 8273节);唯独主为人类而与地狱争战(1692e, 6574, 8159, 8172, 8175, 8176, 8273, 8969节)。
10019.“又要充满亚伦的手和他儿子的手”表祝圣以代表通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来行使的主的神性能力。这从“充满手”的含义清楚可知,“充满手”是指祝圣以代表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代表祂的能力。有两种做法可用来祝圣以承接祭司职分,即用油膏抹并充满手。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祝圣礼通过用油膏抹来实现,因为膏抹所用的油表示爱之良善(参看10011节);代表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能力方面的主的祝圣礼通过充满手来实现,因为“手”表示能力(878, 4931-4937, 5327, 5328, 6947, 7011, 7188, 7189, 7518, 7673, 8050, 8069, 8153节);“手”论及源于良善的真理(3091, 3563, 4931, 8281, 9025节)。由于一切能力都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5623, 6344, 6423, 6948, 8200, 8304, 9327, 9410, 9639, 9643节),又由于头和全身通过手来行使它们的能力,这种能力就是一个人的生命所拥有的行动能力,或说一个人的生命活动,所以“手”也表示凡属于人之物,因而表示整个人的行动能力(9133节)。由此可见“充满手”表示什么。唯独主拥有一切能力,天使、灵人或世人除了源于主的东西外,一无所有(参看8200, 8281, 9327, 9410, 9639节)。承接祭司职分的祝圣礼之所以通过用油膏抹并充满手这两种做法实现,是因为存在或出现于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无一例外,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
本章(29:9-36),以及利未记(8:22至末尾)描述了充满手以哪种方式来执行。它通过第二只公绵羊来执行,因此这羊也被称为“充满(手)的公绵羊”。充满的过程是这样:要宰这公绵羊,取点血抹在亚伦和他儿子的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取点坛上的血,也取点膏油,弹在亚伦和他儿子身上,以及他们的衣服上。这公绵羊的脂肪和尾巴,并遮盖肠子的脂肪与肝上的网膜,两个肾和肾上的脂肪并右胁,以及从筐子里所取的无酵的饼、糕饼和薄饼,都放在亚伦和他儿子的手掌上,摇一摇,之后它们烧在第一只公绵羊制成的燔祭顶上。但胸在摇一摇之后,和左胁要归亚伦和他儿子;他们要在会幕门口吃在圣处所煮的肉和筐内剩下的饼。这就是充满手的过程;至于每个细节表示什么,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下文予以阐述。
充满亚伦和他儿子的手所代表的主的神性能力是拯救人类的神性能力;拯救人类的能力就是统治天堂和地狱的能力。一个人只能凭主的这种能力,而非其它任何能力得救;因为属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属于信的一切真理皆从主经由天堂流入。但它们无法流入,除非地狱被移走,因为地狱是一切邪恶和由这邪恶所产生的一切虚假的源头。一个人正是通过来自地狱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移走,同时经由天堂来自主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流注而得救的。主在世时,征服地狱,使天堂恢复秩序,为自己获得统治它们的神性权柄或能力(参看9486, 9715, 9809, 9937节,以及9528e节所提到的地方)。主的这种能力或权柄就是充满祭司的手所代表的;因为“祭司的职分”表示主整个拯救的工作(9809节)。
主拥有这种能力或权柄,这是祂亲自在下列经文中所教导的,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路加福音:
耶稣对那七十个说就是鬼也服了他们的人说,看哪,我已经给你们权柄可以践踏蛇和蝎子,又胜过仇敌一切的能力,断没有什么能害你们。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路加福音10:19, 22)
这些话描述了主胜过地狱的能力;“鬼”是指那些在地狱里的人;“蛇和蝎子”是指邪恶和邪恶的虚假;“践踏它们”是指摧毁这些邪恶和虚假;他们将要有权柄胜过的“仇敌”也表示地狱。
主在世时获得了这种权柄或能力、大能,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来,能力广大、大步行走,以大能施行拯救的是谁呢?我自己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这样,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以赛亚书63:1, 5, 8)
这些话论及主,这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在以赛亚书中出现在别处的话同样论及主:
祂自己的膀臂给祂带来拯救,祂的公义将祂扶起。祂穿上公义为铠甲,以拯救为头盔;救赎主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6-21)
诗篇: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耶和华必从锡安伸出你能力的杖来,你要在你仇敌中间掌权;主在你的右手边。(诗篇110:1ff)
这些话论及主,主自己在马太福音(22:44)中教导了这一点。“坐在右手边”描述了祂对地狱的统治权;因为“右手”表示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拥有的能力。地狱,以及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就是那要作祂脚凳的“仇敌”,以及祂要在他们中间掌权的“仇敌”。
“耶和华的右手边”表示神性能力,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
耶和华啊,你的右手大有力量;耶和华啊,你用右手摔碎仇敌。(出埃及记15:6)
诗篇:
神啊,你把拯救给我作盾牌,你的右手扶持我。(诗篇18:35)
又:
他们得救不是靠自己的膀臂,乃是靠你的右手、你的膀臂和你脸上的亮光。(诗篇44:3)
经上之所以说“你的右手、你的膀臂和你脸上的亮光”,是因为“右手”表示能力,“膀臂”表示力量,“脸上的亮光”是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臂膀”是指力量(参看4932, 4934, 4935, 7205节);“光”是指神性真理(9548, 9684节);“耶和华的脸”是指神性良善(222, 5585, 9306节)。又:
神啊,你的右手扶持我。(诗篇63:8)
又:
耶和华啊,你有大能的膀臂,你的手有力,你的右手也高举。(诗篇89:13)
以赛亚书: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大力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诗篇:
耶和华啊,愿你的手扶持你右手边的人,就是你为自己所坚固的人子。这样,我们便不退后离开你。(诗篇80:17-18)
由此可见主在下列经文中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耶稣说,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马太福音26:64)
路加福音:
从今以后,人子要坐在神权能的右手边。(路加福音22:69)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9807节);而“右手边”是指神性能力,这从刚才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它也因此被称为“权能的右手”和“权能者的右手”。由此明显可知膏抹亚伦和他的儿子代表什么,充满他们的手又代表什么,即:膏抹他们代表主里面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参看9954e节);而充满他们的手代表神性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神性能力。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唯独拥有这种能力,这一点可见于前面所引用的经文。因此,在旧约圣言中,主也被称为“英雄”“战士”,以及“万军之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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