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715.“用皂荚木”表公义。这从“皂荚木”的含义清楚可知,“皂荚木”是指唯独属于主的功德和公义的良善(参看9472, 9486节)。在此有必要阐明何为唯独属于主的公义和功德。人们以为主获得功德和公义,是因为祂成全了律法的一切,并通过十字架受难拯救人类。但是在圣言中,主的功德和公义并不是这样来理解的。相反,要将祂的功德和公义理解为,唯独祂与所有地狱争战,并战胜它们,从而将地狱里的一切,同时将天堂里的一切恢复秩序。因为每个人都有来自地狱的灵人与他同在,以及来自天堂的天使;没有他们,一个人绝无可能过任何生活。若非地狱被主战胜,天堂恢复秩序,没有人能得救。
若非通过祂的人身,也就是说,通过凭祂的人身而与地狱争战,这种拯救是不可能实现的。由于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一切,因而独自如此行,所以功德和公义唯独属于主。由于同样的原因,还是唯独祂才能征服与人同在的地狱;因为祂一次征服它们,就永远征服了它们。因此,人绝没有任何功德或任何公义;不过,当人承认,没有任何东西归于他自己,相反,一切都归于主时,主的功德和公义就归给他了。正因如此,唯独主使人重生;因为使人重生就是将地狱从他那里驱离,从而驱离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并植入天堂以取而代之,也就是植入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因为这些构成天堂。此外,通过与地狱的不断争战,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因为正如人通过争战,就是试探的重生,主也通过争战,就是试探而得荣耀。因此,主的人身凭祂自己的能力所得的荣耀就是功德和公义;因为人由此而得救,事实上,主由此而永远征服众地狱。
这一点从圣言中论述主的功德和公义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的波斯拉来,穿赤红衣服,能力广大、大步行走的是谁呢?就是我,是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的。你的服装为什么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我独自踹酒榨,众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我发怒将他们踹下,发烈怒将他们践踏;他们的血溅在我衣服上,并且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因为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临。我四周张望,但没有人帮助;我诧异,没有人扶持。所以我自己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我自己的烈怒将我扶持。我发怒,踹下众民;又将他们的血倒在地上。这样,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以赛亚书63:1-8)
众所周知,这些话论及主。祂的“衣服赤红”、“服装有红色”、“衣服像踹酒榨的”、“报仇之日”描述了祂与地狱的争战。祂“发怒将他们踹下”,结果“他们的血溅在祂衣服上”、祂“发烈怒将他们践踏,又将他们的血倒在地上”描述了祂对地狱的胜利,以及征服地狱。祂“独自踹酒榨”、“众民中无一人与祂同在”,以及祂“四周张望,但没有人帮助”,祂“诧异,没有人扶持”、祂“自己的膀臂为祂施行拯救”描述了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祂“能力广大、大步行走,以大能施行拯救”、“祂救赎之年已经来临”、“这样,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描述了拯救由此而来。
这一切事都属于公义,这一点从以赛亚书的其它经文看得更明显:
祂见无人拯救,无人代求,甚为诧异,就用自己的膀臂给祂施行拯救,以公义扶持自己。祂以公义为铠甲,以拯救为头盔,穿着报仇的衣服,披着热心如披外袍。(以赛亚书59:16, 17)
同一先知书:
我的公义临近,我的救恩发出,我的膀臂要审判万民;海岛都要等候我,倚赖我的膀臂。(以赛亚书51:5)
“给祂施行拯救、他们要倚赖的膀臂”是指祂自己的能力,祂凭自己的能力征服地狱,“膀臂”是指能力(参看4932, 7205节)。由此明显可知何为唯独属于主的公义和功德。
类似的话出现在该先知书的其它经文中:
谁从东方兴起一人,凭公义召那人来跟随祂,将列族交在祂面前,使祂管辖诸王呢?(以赛亚书41:2)
又:
我使我的公义临近,必不远离。我的救恩必不迟延。(以赛亚书46:13)
又:
耶和华以拯救为衣给我穿上,以公义为袍给我披上。(以赛亚书61:10)
诗篇:
我的口终日要述说你的公义和你的救恩,因我无从计算其数。我要提说你的公义;单提你的。求你不要离弃我,等我宣扬你的膀臂、你的能力。你的公义直达高处;行过大事的啊。(诗篇71:15, 16, 18, 19, 24)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繁荣昌盛,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人要称祂的名字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 33:15-16)
但以理书:
已经定了七十个七,要赎尽罪孽,引进永义。(但以理书9:24)
唯独属于主的公义和功德就在于主征服众地狱,恢复天堂的秩序,荣耀祂的人身,以及对以爱和信来接受祂的人来说,由此而来的拯救,这一点从前面所引用的经文可以看出来。不过,人们若不知道来自地狱的灵人与一个人同在,并且他从这些灵人那里获得邪恶和虚假,以及来自天堂的天使也与他同在,他从这些天使那里获得良善和真理;不知道人的生命因此一方面与地狱相联,另一方面与天堂相联,也就是通过天堂与主相联;从而不知道人绝无可能得救,除非地狱被征服,天堂得以恢复秩序,一切以这种方式服从于主,就不会明白这个问题。
由此可见,为何主的功德良善是在天堂掌权的唯一良善,如前所述(9486节)。因为这种功德良善现在甚至也在于对地狱的不断征服和对忠信者的保护。这良善是主之爱的良善;因为主出于神性之爱而在世上进行争战并得胜。因为祂唯独凭通过得胜所获得的人身中的神性能力而为天堂和教会,进而为全人类而永远争战并得胜,由此拯救他们。这就得被称为“公义”的功德良善,因为公义的行为在于抑制企图毁灭人类的地狱,保护并拯救善人和忠信者。关于主在世时的争战或试探,可参看前文(1663, 1668, 1690, 1691e,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 2776, 2786, 2795, 2803, 2814, 2816, 4287, 7193, 8273节);唯独主为人类而与地狱争战(1692e, 6574, 8159, 8172, 8175, 8176, 8273, 8969节)。
9468.“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表相爱。这从“朱红色”和“染过两次”的含义清楚可知,“朱红色”和“染过两次”是指属天真理,这真理和相爱的良善是一样的。天使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两个国度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在属天国度,内在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外在则是相爱的良善。这外在良善就是那“染过两次的朱红色”所表示的;“朱红色”表示良善本身,“染过两次”表示它的真理。但在属灵国度,内在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外在则是出于信的顺从的良善。“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相爱的良善及其真理,是由于它在来世的表象;因为当这良善和真理的气场在最低层天堂呈为可见时,它就显为朱红色。事实上,从属天天堂降下来并在下面显现的事物从火焰取得自己的颜色,在下面因它所经过的中间天堂的光之亮白而变成朱红色。这解释了为何除了其它颜色外,朱红色用于居所的帘子(出埃及记26:1);柜子前的幔子(出埃及记26:31);帐幕的门帘(出埃及记26:36);院门帘(出埃及记27:16);以弗得(出埃及记28:6);带子(出埃及记28:8);决断的胸牌(出埃及记28:15);以弗得袍子的底边(出埃及记28:33)。
“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相爱的良善,就是属天国度或教会的外在良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朱红色的毯子要铺在陈设饼的桌子上,再蒙上獾皮的遮盖物(民数记4:8)。桌子上的东西,尤其陈设饼表示属天国度或教会的至内层事物;而遮盖物则表示外层事物。也正因如此,将要收集起来的材料以这种顺序被列了出来;也就是说,首先提到的就是至内层事物,即蓝色和紫色;其次提到的是更外在的事物,即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细麻和母山羊毛;最后提到的是最外在的事物,即染红的公羊皮,獾皮;下文各处也一样。
由于“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外在属天良善及其真理,所以这种颜色被用来描绘圣言的外在意义和源于它的教义。原因在于,圣言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在至内层天堂显为一道火光,在中间天堂显为一道闪亮的白光。
圣言和源于圣言的教义在撒母耳记下被如此描绘: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和约拿单;他写下来,要把这首弓歌教导犹大人。以色列的女子啊,当为扫罗哭号!他曾使你们穿染过两次的朱红美衣,使你们衣服加上黄金的妆饰。(撒母耳记下1:17, 18, 24)
“染过两次的朱红美衣”表示提供属于相爱之良善的真理,因而提供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段预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与爱和仁的教义分离的信之教义;也就是说,真理因分离的信之教义而被扼杀,但又通过爱和仁的教义得以恢复。因为杀了扫罗和约拿单的“非利士人”表示那些捍卫与爱和仁的教义分离的信之教义的人(3412, 3413, 8093, 8096, 8099, 8313节);“把这首弓歌教导犹大人”表示为那些处于爱和仁之良善的人提供构成教义的真理。“犹大人”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参看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5794, 5833, 6363节);“弓”是指真理的教义(2686, 2709节)。
耶利米书:
你这被荒废的啊,你要做什么呢?你虽穿上染过两次的朱红衣服,佩戴黄金装饰,徒然美化你自己。(耶利米书4:30)
此处论述的是已荒废的教会;“穿上染过两次的朱红衣服,佩戴黄金装饰”表示指明或教导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教义真理和良善的生活方式,因而指明或教导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类似的话出现在同一先知书:
素来吃美好食物的,现今在街上孤单凄凉;素来在朱红褥子养大的,如今却拥抱粪堆。(耶利米哀歌4:5)
“在朱红褥子养大”表示从小就在相爱的良善上接受源于圣言的教导。
由于包含在圣言外在意义中的事物在天堂显为朱红色,原因如前所述,所以那些利用圣言的外在意义来证实由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证实违背爱主和相爱的真理和良善的观念之人,就被说成是穿“紫色和朱红色衣服”。事实上,他们的外在因来自圣言而呈现出这样的表象;但他们的内在却是亵渎的。在启示录,“朱红色”就表示这类事物:
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那兽满了亵渎的名号。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启示录17:3, 4)
这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这样一种宗教:其中圣言的圣物因被用来支持赞同恶魔般的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虚假,因而被用来在天上和地上掌权而遭到亵渎。又:
这大城阿,素常穿着细麻,紫色,朱红色,嵌有金子,宝石,和珍珠的衣服。(启示录18:16)
因此,“细麻,紫色料,朱红色料”也被列在巴比伦的货物当中(启示录18:12)。
由于圣言的外在方面在天堂显为朱红色,并且由于有一个流注从天堂出来进入人的记忆,而在记忆中,取自圣言的东西就显为这种颜色,所以朱红色用来提醒或记念某事,如摩西五经:
以色列人要为自己在衣服边上作繸子,又在底边的繸子上,加一根朱红色线,好叫他们通过它能记起耶和华一切的命令,并且遵行。(民数记15:38, 39)
出于同样的原因,在有意义的记号使用普遍的古代,人们习惯于系一根红线来记念或提醒某事,如我们所读到的他玛的儿子谢拉,收生婆在他手上拴了一根染过两次的线(创世记38:28, 30);又如妓女喇合,她将一根朱红色线系在窗户上,好叫两个探子能记得他们的诺言(约书亚记2:18, 21)。
由于一个人若不通过来自圣言、与他同住的真理和良善,就无法从邪恶和虚假中解脱出来,所以在洁净大麻疯时,就会用到“香柏木、朱红色线和牛膝草”(利未记14:4-7, 49-52);因为“大麻疯”表示被亵渎,因而被歪曲的真理(参看6963节);从这些东西中“洁净”表示通过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从这些疾病中解脱出来。朱红色线以同样的方式用于从红母牛中所制成的除污秽和除罪的水(民数记19:6);“除污秽和除罪的水”也表示通过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和解脱出来。
由于在圣言中,大多数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所以“染过两次”和“朱红”也是如此。这时,它们表示虚假和邪恶,也就是这些真理和良善的对立面,如在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染过两次的,必变白如雪;虽红如朱红,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这同样适用于“红”、“血”、“火焰”和“火”。它们在正面意义上表示爱与信之良善,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就是它们的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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