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809.“叫他给我供祭司的职分”表主的一个代表。这从“祭司的职分”的含义清楚可知,“祭司的职分”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作为救主所履行的各种服务。凡祂作为救主所行的一切都出于神性之爱,因而出于神性良善而行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爱的一个方面。也正因如此,“祭司职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既有神性良善,也有神性真理。神性良善存在于主里面,因而是祂的本质存在,在圣言中被称为“耶和华”。但神性真理是从主发出的,因而是来自那本质存在的显现,在圣言中由“神”来表示。来自祂自己的显现仍是祂自己,故主也是神性真理,就是祂在众天堂里面的神性。众天堂从祂形成,因为那里的天使是祂神性的接受者;属天天使是从祂发出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但属灵天使是源于那良善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由此可见祭司职分代表的是属于主的什么东西,国王职分代表的是属于主的什么东西,即:祭司职分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国王职分代表源于那良善的神性真理。
祭司职分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代表主作为救主所履行的各种服务,这一点从下列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耶和华必将力量的杖从锡安送出来,在你仇敌中间掌权。你的民要在你能力的日子,以圣洁的美丽甘心献上自己。从晨曦的胎腹你就有了你那青春的甘露。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主在你的右手边;在祂发怒的日子,必击打列王。祂在列族中施行审判,用死尸充满各地;祂必击打大片地上为头的。祂要喝路旁的溪水,因此必抬起头来。(诗篇110:1-7)
这些描述表明,主作为一个祭司是什么,因而在主里面,祭司职分代表什么,即拯救人类的整个工作。因为这段经文论述的主题是主在世时与地狱的争战,祂通过这些争战为自己获得胜过地狱的神性全能,祂凭这神性全能拯救人类,如今也拯救所有接受祂的人。经上论到主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的原因,就是这拯救本身,因为实现这种拯救背后的动力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麦基洗德”表示“公义的王”;主被如此称呼是因为,祂变成了公义,从而变成救恩,正如前面所示(9715节)。
不过,由于这篇诗篇中的每一个词语或声明都包含了关于主在世时的争战的奥秘,若无内义,这些奥秘就无法揭示出来,所以在此对它们作一个简要的解释。“耶和华对我主说”表示主题是在世时的主。“主”在此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22:41-43),马可福音(12:35, 36),路加福音(20:41-44)。“你坐在我的右手边”表示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行使的全能,那时主是神性真理,祂进入神性真理并用它赢得战争。“坐在右手边”表示一种能力的状态,当论及神性时,表示全能(参看3387, 4592, 4933, 7518, 7673, 8281, 9133节);良善所拥有的一切能力都是通过真理来行使的(6344, 6423, 8304, 9327, 9410, 9639, 9643节)。
“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表示直到存在于地狱并源于它们的邪恶被征服并服从于祂的神性能力。“耶和华必将力量的杖从锡安送出来”表示那时从属天良善所获得的能力,“锡安”表示这种良善(参看2362, 9055节)。“在你仇敌中间掌权”表示这良善向邪恶掌权。邪恶就是仇敌,因为它们与神性对立,尤其与主对立。“你的民要在你能力的日子甘心献上自己”表示那时进行争战的神性真理。“以圣洁的美丽”表示源于神性良善。“从晨曦的胎腹你就有了你那青春的甘露”表示从神性良善本身成孕,祂从这良善而拥有神性真理。“。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表示确定无疑的事。
“你永远为祭司”表示祂里面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表示祂的神性人身具有同样的性质。“麦基洗德”表示“公义的王”,因而表示通过争战和胜利而变成公义的耶和华(9715节)。“主在你的右手边”表示那时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祂通过神性真理行使全能,如前所述。“在祂发怒的日子,必击打列王”表示那时对虚假的摧毁;“发怒的日子”是指祂与邪恶争战并摧毁它们的时候。“王”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2015, 2069, 4575, 4581, 4966, 5044, 5068, 6148节)。“祂在列族中施行审判”表示对邪恶的驱散;因为“列族”是指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邪恶(1259, 1260, 1849, 6005节)。“用死尸充满(各地)”表示由此导致的属灵死亡,也就是真理和良善的完全剥夺。“祂必击打大片地上为头的”表示将地狱的自我之爱扔进地狱,以及对这爱的诅咒。“祂要喝路旁的溪水,因此必抬起头来”表示通过对真理的推理而努力从那里起来。当世人阅读这段诗篇时,这就是天上的人在这些话里面所感知到的含义。
由于祭司职分是主出于神性之爱拯救的一切工作,所以对神的一切敬拜也属于祭司职分。在这种时候,敬拜的行为主要在于献燔祭、祭物和素祭,将陈设饼或脸饼摆在桌子上,每天点灯,烧香,因而在于为百姓赎罪,以及赦罪。此外,当祭司同时也是先知时,他们的职分还在于解释神的律法,施行教导。亚伦和他的儿子所履行的这一切职责从经上对摩西确立祭司职分的描述明显看出来;显而易见,这一切职责都是主的拯救行为的代表。这一切也解释了为何属于耶和华,也就是主的祭物和素祭的份被赐给亚伦;各种初熟的果子,以及十分之一同样如此(参看出埃及记29:1-36; 利未记7:35-36; 23:15-21; 27:21; 民数记5:6-10; 18:8-20, 25至末尾; 申命记18:1-5)。头生的也被赐予,利未人则取代人中一切头生的,作为礼物被赐给亚伦(民数记1:47; 3:9),因为他们属于耶和华(民数记3:12-13, 40-45)。
由于就拯救的整个工作而言,主由大祭司来代表,拯救工作本身由被称为祭司职分的他的职分来代表,所以百姓当中的产业和份没有被赐给亚伦和他的儿子;因为经上说耶和华神是他们的产业和份(民数记18:20),也没有赐给利未人的任何份,因为他们属于亚伦(民数记26:58-63; 申命记10:9; 18:1, 2)。事实上,百姓代表天堂和教会,而亚伦和他的儿子,并利未人代表构成天堂和教会的爱和信之良善,因而代表主,而主是这良善的源头。因此,祂将这地作为产业赐给百姓,但没有赐给祭司,因为主存在于百姓里面,但不在作为单个人的他们当中。
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也含有类似的意思:
你们倒要称为耶和华的祭司,人必称你们为我们神的仆役。你们必吃列族的财物,因得他们的荣耀自夸。(以赛亚书61:6)
“吃列族的财物”表示将良善变成人自己的;“因得他们的荣耀自夸”表示享有真理的益处,因而拥有良善和真理所赋予的喜乐和幸福。“民族”或“外邦人”表示良善(参看1259, 1260, 4574, 6005节);“荣耀”表示来自神性的真理(9429节)。
圣言中的各个地方提到一系列的“王、祭司”,还提到“王、首领、祭司、先知”。但在这些地方,就内义而言,“王或君王”表示整体上的真理;“首领”表示首要真理;“祭司”表示整体上的良善;“先知”表示教义;如在下列经文中,启示录:
耶稣基督使我们作王和祭司。(启示录1:6; 5:10)
耶利米书:
以色列家和他们的君王、首领、祭司、先知也都照样羞愧。(耶利米书2:26)
同一先知书:
到那日,君王的心和首领的心都要消灭;祭司都要惊奇,先知都要诧异。(耶利米书4:9)
又:
到那时,人必将犹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领的骸骨、祭司的骸骨、先知的骸骨都取出来。(耶利米书8:1)
就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而言,“王”表示整体上的真理(参看1672, 2015, 2069, 4581, 4966, 5044, 6148节);“首领”表示首要真理(1482, 2089, 5044节);“祭司”表示良善(1728, 2015e, 3670, 6148节);“先知”表示源于并涉及这些事物的教义(2534, 7269节)。主的国王职分或王权也由祂的名字“基督”、“受膏者”、“弥赛亚”来表示;祂的祭司职分则由祂的名字“耶稣”来表示,因为“耶稣”表示“救主”或“救恩”,对此,经上在马太福音中如此记着:
主的使者在梦中向约瑟显现,说,你要给祂起名叫耶稣,因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马太福音1:21)
由于拯救的工作属于祭司职分,所以为百姓的赎罪的大祭司职分具有同样的代表(利未记4:26, 31, 35; 5:6, 10, 13, 16, 18; 9:7; 15:15, 30)。
邪恶绝无可能与良善联结在一起,因为它们互相排斥,故每当亚伦和他的儿子供祭司职分时,无论在祭坛旁,还是在会幕中,经上都给他们规定了各种洁净行为。经上还规定,大祭司除了处女之外,不可娶任何人,不可娶寡妇或被休的妇人,或妓女(利未记21:13-15);亚伦的子孙当中,凡有污秽的,若吃了圣物,就要被剪除(利未记22:2-9);亚伦的种当中,凡有残疾的,都不可献食物(利未记21:17-21);大祭司不可用用剃刀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不可用任何死尸,甚至不可为父母沾染自己,不可出圣所(利未记21:10-12)。如前所述,经上之所以制定这些和其它许多律法,是因为大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良善具有这样的性质:邪恶不可能与它联结,因为良善躲避邪恶,邪恶则惧怕良善,如同地狱惧怕天堂;因此,它们彼此联结是不可能的。
但至于真理,它则具有这样的性质:虚假能与它联结;不过,含有邪恶在里面的虚假不能,唯有含有良善在里面的虚假才能。也就是说,它能与存在于小孩子、尚处于纯真年龄的男孩女孩,以及无知的正直外邦人身上的那种良善联结;它能与存在于所有虽停留于圣言的字义和源于它的教义,但仍以生活的良善为目的之人身上的那种良善联结。因为作为目的的这种良善会驱走虚假的一切恶毒,或说从虚假中驱散一切向恶的倾向,以这种方式来使用虚假:它使虚假表面看似真理。
4735.“不可流他的血”表他们不可向神圣之物施暴。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神圣之物,如下文所述;因此,“流血”表示向神圣之物施暴。天堂里的一切神圣之物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教会里的一切神圣之物也是如此。因此,为防止人们向神圣之物施暴,主设立了圣餐,并明确说明,圣餐里的饼是祂的肉,酒是祂的血,因而祂的神性人身就是圣餐中神圣之物的源头。在古人当中,肉和血表示人的自我,因为人的东西是由肉和血构成的。这解释了主对西门所说的话:
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马太福音16:17)
因此,在圣餐中由饼和酒所表示的肉和血表示主之人身的自我。主凭自己的能力为自己所获得的实际自我就是神性。祂的自我自成孕时就是祂从祂的父耶和华那里所得来之物,就是耶和华自己。因此,祂在这人身里面为自己所获得的自我是神性。在人身里面的这个神性自我就是那被称为祂的肉和血的;“肉”是指祂的神性良善(3813节),“血”是指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主的人身在得荣耀或变成神性之后,就不能被视为人身,而要被视为人形式里面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对祂比对天使更适用;当天使显现(如我所看到的)时,他们显现为取了人形状的爱与仁的形式,而如此显现是出于主。因为主凭神性之爱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正因天堂之爱使人死后成为一位天使,所以如刚才所述,人也显为取了人形状的爱与仁的形式。由此明显可知,主的神性本身在属天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本身,也就是对全人类的爱,因为它想要拯救他们,使他们永远蒙福和幸福,并将其神性在他们能接受它的范围内变成他们自己的。这种爱和人对主的这种回应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就是圣餐中所表示和代表的,神性属天之爱由肉或饼来代表,神性属灵之爱由血或酒来代表。
由此可见,约翰福音中吃主的肉、喝主的血是什么意思:
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由于“肉”和“血”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属天层和神性属灵层,如前所述,或也可说,表示从祂的爱发出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吃、喝”表示将使它们变成人自己的。它们通过爱与仁的生活,也就是信仰的生活变成人自己的。因为“吃”表示将良善变成人自己的,“喝”表示将真理变成人自己的(参看2187, 3069, 3168, 3513, 3596, 3734, 3832, 4017, 4018节)。
“血”因在属天意义上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属灵层或神性真理,故也表示所发出的神圣之物;因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是神圣本身。再没有其它神圣,也没有任何其它神圣的源头。
“血”表示这种神圣,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们从中引用以下经文:
人子啊,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各类空中飞鸟和田野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方聚到我为你们献祭之地,就是在以色列山上献大祭之地,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就如吃公绵羊、羊羔、公山羊、公牛,都是巴珊的肥畜。你们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必吃饱了脂油,喝醉了血。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坐战车的人,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将所有人召聚到主的国度,尤其在外邦人当中再次建立教会;他们“吃肉喝血”表示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变成人自己的,因而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变成人自己的。谁看不出此处虽提到他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饱吃马匹和坐战车的人,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但“肉”不是指肉,“血”也不是指血?
在启示录也一样: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空中所飞的一切鸟大声呼喊说,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若不知道“肉”、“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主的”、“为奴的”在内义上表示什么,谁能明白这些话?
还有在撒迦利亚书:
祂必向列族讲和平,祂的权柄必从这海管到那海,从大河管到地极。至于你,我因与你立约的血,将你中间被掳而囚的人,从坑中释放出来。(撒迦利亚书9:10,11)
这论及主。“与你立约的血”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是祂得荣耀后从祂身上出来的神圣本身。这神圣也是那被称为圣灵的,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耶稣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耶稣这话是指着信他之人要受圣灵说的。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7-39)
从主发出的神圣就是“圣灵”,这一点可见于约翰福音(6:63)。
此外,“血”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诗篇:
祂要救赎他们的灵魂脱离欺压和强暴。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诗篇72:14)
“宝血”表示他们将要领受的神圣。启示录:
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曾把他们的袍子洗了,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洁白。(启示录7:14)
又:
他们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道。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启示录12:11)
今天的教会只知道此处“羔羊的血”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因为人们以为他们唯独因主的十字架受难而得救,祂被差到世上来就是要承受这一切;而这种观点对简单人来说足够了,因为他们不理解深层奥秘。主的十字架受难是其试探的最后阶段,祂凭这试探而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路加福音24:26;约翰福音12:23,27,28;13:31,32;17:1,4,5);但此处启示录中“羔羊的血”和神性真理,或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是一样的,因而与刚才所说的“立约的血”是一样的;关于这“立约的血”,在摩西五经中,经上也记着说:
摩西又把约书拿过来,在百姓耳边念;他们说,耶和华所吩咐的一切,我们都必遵行和听从。摩西就取了血来,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血。(出埃及记24:7-8)
“约书”是指那时他们所拥有的神性真理,这真理通过见证这种真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血来确认。
在犹太教会的仪式中,血没有其它含义,只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因此,当百姓分别为圣时,这种事就用血来完成。如,当亚伦和他的儿子成圣时,血被抹在坛的四角、剩下的都倒在坛脚那里,又抹在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拇指和他的衣服上(出埃及记29:12,16,20;利未记8:15,19,23,30)。当亚伦进入幔子内的施恩座前时,也要用指头在施恩座的东面弹血七次(利未记16:12-15)。其它一切献祭,以及赎罪和洁净中的血也一样(对此,可参看以下经文出埃及记12:7, 13, 22; 30:10; 利未记1:5, 11, 15; 3:2, 8, 13; 4:6, 7, 17, 18, 25, 30, 34; 5:9; 6:27, 28; 14:14-19, 25-30; 16:12-15, 18, 19; 申命记12:27)。
正如“血”在正面意义上表示神圣,“血”和“诸血”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向它施暴的事物。这是因为“流无辜人的血”表示向神圣之物施暴。因此,生活中的恶行和敬拜的亵渎行为都被称为“血”。“血”和“诸血”就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主以公义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中杀人的血除净。(以赛亚书4:3,4)
同一先知书:
底们的水充满了血。(以赛亚书15:9)
又:
因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沾污;他们的脚奔跑行恶,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他们的思想都是罪孽的思想。(以赛亚书59:3,7)
耶利米书: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无辜穷人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4)
又:
这都因她先知的罪恶和祭司的罪孽,他们在耶路撒冷城中流了义人的血。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又被血玷污,以致人不能摸他们的衣服。(耶利米哀歌4:13-14)
以西结书:
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滚在血中,就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又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那时我用水洗你,洗净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以西结书16:6,9)
又:
人子啊,你要与这流人血的城争竞吗?当使她知道她一切可憎的事。你因流了人的血,就为有罪;你做了偶像,就玷污自己。看哪!以色列的首领各恃其膀臂,在你中间流人之血。在你中间有谗谤人、流人血的;在你中间有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的。(以西结书22:2-4, 6, 9)
摩西五经:
若有人在别处,而不是会幕的坛上献祭,就算为流人血;就像他了血。(利未记17:1-9)
以下经文中所提到的“血”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约珥书:
在天上地上,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0-31)
启示录:
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像血。(启示录6:12)
又:
第二位天使吹号,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三分之一部分变成血。(启示录8:8)
又:
第二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海里,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海中一切活着的灵魂都死了。第三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它们就变成了血。(启示录16:3-4)
类似的意思出现在埃及的河、池、塘变成血的经文(出埃及记7:15-22)中;因为“埃及”表示自行进入属天的奥秘,因而败坏、否认并亵渎神性真理的记忆知识(1164, 1165, 1186节)。在埃及所行的一切神迹都体现了这类含义。变成血的“河”表示聪明和智慧的真理(108, 109, 3051节);“水”具有同样的含义(680, 2702, 3058节),“源泉”也是(2702, 3096, 3424节);“海”表示作为一个整体的事实真理(即记忆知识的事)(28节)。经上还提到要“变为血”的“月亮”表示神性真理(1529-1531, 2495, 4060节)。由此明显可知,变为血的月亮、海、源泉、水、河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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