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809.“叫他给我供祭司的职分”表主的一个代表。这从“祭司的职分”的含义清楚可知,“祭司的职分”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作为救主所履行的各种服务。凡祂作为救主所行的一切都出于神性之爱,因而出于神性良善而行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爱的一个方面。也正因如此,“祭司职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既有神性良善,也有神性真理。神性良善存在于主里面,因而是祂的本质存在,在圣言中被称为“耶和华”。但神性真理是从主发出的,因而是来自那本质存在的显现,在圣言中由“神”来表示。来自祂自己的显现仍是祂自己,故主也是神性真理,就是祂在众天堂里面的神性。众天堂从祂形成,因为那里的天使是祂神性的接受者;属天天使是从祂发出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但属灵天使是源于那良善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由此可见祭司职分代表的是属于主的什么东西,国王职分代表的是属于主的什么东西,即:祭司职分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国王职分代表源于那良善的神性真理。
祭司职分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代表主作为救主所履行的各种服务,这一点从下列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耶和华必将力量的杖从锡安送出来,在你仇敌中间掌权。你的民要在你能力的日子,以圣洁的美丽甘心献上自己。从晨曦的胎腹你就有了你那青春的甘露。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主在你的右手边;在祂发怒的日子,必击打列王。祂在列族中施行审判,用死尸充满各地;祂必击打大片地上为头的。祂要喝路旁的溪水,因此必抬起头来。(诗篇110:1-7)
这些描述表明,主作为一个祭司是什么,因而在主里面,祭司职分代表什么,即拯救人类的整个工作。因为这段经文论述的主题是主在世时与地狱的争战,祂通过这些争战为自己获得胜过地狱的神性全能,祂凭这神性全能拯救人类,如今也拯救所有接受祂的人。经上论到主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的原因,就是这拯救本身,因为实现这种拯救背后的动力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麦基洗德”表示“公义的王”;主被如此称呼是因为,祂变成了公义,从而变成救恩,正如前面所示(9715节)。
不过,由于这篇诗篇中的每一个词语或声明都包含了关于主在世时的争战的奥秘,若无内义,这些奥秘就无法揭示出来,所以在此对它们作一个简要的解释。“耶和华对我主说”表示主题是在世时的主。“主”在此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22:41-43),马可福音(12:35, 36),路加福音(20:41-44)。“你坐在我的右手边”表示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行使的全能,那时主是神性真理,祂进入神性真理并用它赢得战争。“坐在右手边”表示一种能力的状态,当论及神性时,表示全能(参看3387, 4592, 4933, 7518, 7673, 8281, 9133节);良善所拥有的一切能力都是通过真理来行使的(6344, 6423, 8304, 9327, 9410, 9639, 9643节)。
“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表示直到存在于地狱并源于它们的邪恶被征服并服从于祂的神性能力。“耶和华必将力量的杖从锡安送出来”表示那时从属天良善所获得的能力,“锡安”表示这种良善(参看2362, 9055节)。“在你仇敌中间掌权”表示这良善向邪恶掌权。邪恶就是仇敌,因为它们与神性对立,尤其与主对立。“你的民要在你能力的日子甘心献上自己”表示那时进行争战的神性真理。“以圣洁的美丽”表示源于神性良善。“从晨曦的胎腹你就有了你那青春的甘露”表示从神性良善本身成孕,祂从这良善而拥有神性真理。“。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表示确定无疑的事。
“你永远为祭司”表示祂里面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表示祂的神性人身具有同样的性质。“麦基洗德”表示“公义的王”,因而表示通过争战和胜利而变成公义的耶和华(9715节)。“主在你的右手边”表示那时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祂通过神性真理行使全能,如前所述。“在祂发怒的日子,必击打列王”表示那时对虚假的摧毁;“发怒的日子”是指祂与邪恶争战并摧毁它们的时候。“王”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2015, 2069, 4575, 4581, 4966, 5044, 5068, 6148节)。“祂在列族中施行审判”表示对邪恶的驱散;因为“列族”是指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邪恶(1259, 1260, 1849, 6005节)。“用死尸充满(各地)”表示由此导致的属灵死亡,也就是真理和良善的完全剥夺。“祂必击打大片地上为头的”表示将地狱的自我之爱扔进地狱,以及对这爱的诅咒。“祂要喝路旁的溪水,因此必抬起头来”表示通过对真理的推理而努力从那里起来。当世人阅读这段诗篇时,这就是天上的人在这些话里面所感知到的含义。
由于祭司职分是主出于神性之爱拯救的一切工作,所以对神的一切敬拜也属于祭司职分。在这种时候,敬拜的行为主要在于献燔祭、祭物和素祭,将陈设饼或脸饼摆在桌子上,每天点灯,烧香,因而在于为百姓赎罪,以及赦罪。此外,当祭司同时也是先知时,他们的职分还在于解释神的律法,施行教导。亚伦和他的儿子所履行的这一切职责从经上对摩西确立祭司职分的描述明显看出来;显而易见,这一切职责都是主的拯救行为的代表。这一切也解释了为何属于耶和华,也就是主的祭物和素祭的份被赐给亚伦;各种初熟的果子,以及十分之一同样如此(参看出埃及记29:1-36; 利未记7:35-36; 23:15-21; 27:21; 民数记5:6-10; 18:8-20, 25至末尾; 申命记18:1-5)。头生的也被赐予,利未人则取代人中一切头生的,作为礼物被赐给亚伦(民数记1:47; 3:9),因为他们属于耶和华(民数记3:12-13, 40-45)。
由于就拯救的整个工作而言,主由大祭司来代表,拯救工作本身由被称为祭司职分的他的职分来代表,所以百姓当中的产业和份没有被赐给亚伦和他的儿子;因为经上说耶和华神是他们的产业和份(民数记18:20),也没有赐给利未人的任何份,因为他们属于亚伦(民数记26:58-63; 申命记10:9; 18:1, 2)。事实上,百姓代表天堂和教会,而亚伦和他的儿子,并利未人代表构成天堂和教会的爱和信之良善,因而代表主,而主是这良善的源头。因此,祂将这地作为产业赐给百姓,但没有赐给祭司,因为主存在于百姓里面,但不在作为单个人的他们当中。
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也含有类似的意思:
你们倒要称为耶和华的祭司,人必称你们为我们神的仆役。你们必吃列族的财物,因得他们的荣耀自夸。(以赛亚书61:6)
“吃列族的财物”表示将良善变成人自己的;“因得他们的荣耀自夸”表示享有真理的益处,因而拥有良善和真理所赋予的喜乐和幸福。“民族”或“外邦人”表示良善(参看1259, 1260, 4574, 6005节);“荣耀”表示来自神性的真理(9429节)。
圣言中的各个地方提到一系列的“王、祭司”,还提到“王、首领、祭司、先知”。但在这些地方,就内义而言,“王或君王”表示整体上的真理;“首领”表示首要真理;“祭司”表示整体上的良善;“先知”表示教义;如在下列经文中,启示录:
耶稣基督使我们作王和祭司。(启示录1:6; 5:10)
耶利米书:
以色列家和他们的君王、首领、祭司、先知也都照样羞愧。(耶利米书2:26)
同一先知书:
到那日,君王的心和首领的心都要消灭;祭司都要惊奇,先知都要诧异。(耶利米书4:9)
又:
到那时,人必将犹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领的骸骨、祭司的骸骨、先知的骸骨都取出来。(耶利米书8:1)
就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而言,“王”表示整体上的真理(参看1672, 2015, 2069, 4581, 4966, 5044, 6148节);“首领”表示首要真理(1482, 2089, 5044节);“祭司”表示良善(1728, 2015e, 3670, 6148节);“先知”表示源于并涉及这些事物的教义(2534, 7269节)。主的国王职分或王权也由祂的名字“基督”、“受膏者”、“弥赛亚”来表示;祂的祭司职分则由祂的名字“耶稣”来表示,因为“耶稣”表示“救主”或“救恩”,对此,经上在马太福音中如此记着:
主的使者在梦中向约瑟显现,说,你要给祂起名叫耶稣,因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马太福音1:21)
由于拯救的工作属于祭司职分,所以为百姓的赎罪的大祭司职分具有同样的代表(利未记4:26, 31, 35; 5:6, 10, 13, 16, 18; 9:7; 15:15, 30)。
邪恶绝无可能与良善联结在一起,因为它们互相排斥,故每当亚伦和他的儿子供祭司职分时,无论在祭坛旁,还是在会幕中,经上都给他们规定了各种洁净行为。经上还规定,大祭司除了处女之外,不可娶任何人,不可娶寡妇或被休的妇人,或妓女(利未记21:13-15);亚伦的子孙当中,凡有污秽的,若吃了圣物,就要被剪除(利未记22:2-9);亚伦的种当中,凡有残疾的,都不可献食物(利未记21:17-21);大祭司不可用用剃刀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不可用任何死尸,甚至不可为父母沾染自己,不可出圣所(利未记21:10-12)。如前所述,经上之所以制定这些和其它许多律法,是因为大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良善具有这样的性质:邪恶不可能与它联结,因为良善躲避邪恶,邪恶则惧怕良善,如同地狱惧怕天堂;因此,它们彼此联结是不可能的。
但至于真理,它则具有这样的性质:虚假能与它联结;不过,含有邪恶在里面的虚假不能,唯有含有良善在里面的虚假才能。也就是说,它能与存在于小孩子、尚处于纯真年龄的男孩女孩,以及无知的正直外邦人身上的那种良善联结;它能与存在于所有虽停留于圣言的字义和源于它的教义,但仍以生活的良善为目的之人身上的那种良善联结。因为作为目的的这种良善会驱走虚假的一切恶毒,或说从虚假中驱散一切向恶的倾向,以这种方式来使用虚假:它使虚假表面看似真理。
5247.“他就剃头,刮胡子”表就外层属世层的覆盖物而言的抛弃和所作的改变。这从“剃头,刮胡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剃头,刮胡子”是指抛弃外层属世层的覆盖物;因为所剃的“头发”表示外层属世层(参看3301节)。毛发,无论头上的,还是胡须上的,在大人中对应于外层属世层。这解释了为何在天堂之光中,感官人,即那些除了属世之物外什么也不信,也不想去明白除了他们能用感官感知的东西外,更内在或更纯粹的事物如何会存在的人在来世显得多毛。他们看上去毛烘烘的,以致他们的脸除了胡须外,几乎什么都不是。我经常看见这种满是毛发的脸。但理性人,也就是属灵人,因属世层在他们里面处于恰当的从属地位,故看似有整洁的头发。事实上,在来世,凭头发就能知道灵人在属世层方面的品质或性质。灵人头上之所以出现头发,是因为在来世,灵人看上去和世人一模一样。正因如此,圣言有时也描述人们所看见的天使的头发。
综上所述,明显可知“剃头,刮胡子”表示什么,如以西结书: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当脱下供职的衣服,放在圣屋内,穿上别的衣服,免得因他们的衣服使民成圣。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发,只可剪头发。(以西结书44:15,19-20)
这论及新殿和新祭司职分,也就是新教会。“穿上别的衣服”表示神圣真理;“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发,只可剪头发”表示不抛弃属世层,只采取措施使它变得和谐一致,从而使它变得顺从。凡相信圣言神圣的人都能看出,先知所提到的描述新地、新城、新殿和新祭司职分的这些和其它所有细节都不可照字面来理解。如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当脱下供职的衣服,穿上别的衣服,只可剪头发就不是字面上的意思;相反,先知所给出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都表示诸如属于一个新教会的那类事物。
在摩西五经中,关于大祭司、亚伦的子孙和利未人的条例若不包含神圣之物在里面,也不会被制定: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利未记21:10)
亚伦的子孙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要归他们的神为圣,不可亵渎他们神的名。(利未记21:5-6)
你洁净利未人当这样行。用除罪水弹在他们身上,又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洗衣服,洁净自己。(民数记8:7)
这些条例若非含有神圣观念在里面,永远不会被赋予。在这些条例中(即大祭司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亚伦的子孙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洁净利未人要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能有什么神圣之物,或教会之物呢?确切地说,拥有顺从内在人或属灵人的外在人或属世人,进而拥有顺从神性的这二者,就是这些条例里面的神圣观念;也是当世人阅读这些圣言经文时,天使所觉察到的。
这也适用于归耶和华为圣的拿细耳人:
若在他旁边忽然有人碰巧死了,以致沾染了他离俗的头,他要在得洁净的日子剃头,就是在第七日剃头。离俗的日子满了,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头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民数记6:9,13,18)
至于何为拿细耳人,他代表哪方面的神圣,可参看前文(3301节)。若不藉着对应知道“头发”是什么意思,因而知道拿细耳人的头发对应于哪方面的神圣,没有人能理解为何神圣之物居于他的头发。同样,谁也不明白参孙力气的源头如何在他的头发中;在以下描述中,参孙将其告诉了大利拉: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若我剃了,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大利拉叫了一个人来剃除他头上的七条发绺,他的力气就离开他了。后来他的头发被剃之后,又开始渐渐长起来了,力气便又回到他身上。(士师记16:17, 19, 22)
若没有对应的任何知识,谁能明白主的神性属世层由拿细耳人代表,或“离俗”没有其它含义,参孙的力气是由于这种代表?
不知道圣言拥有一个内义,字义用来代表包含在内义中的真实事物之人,尤其不相信的人,几乎不承认这些事物有任何神圣之物;而事实上,最神圣之物就在它们里面。人若不知道,尤其不相信圣言拥有神圣的内义,就不可能知道以下经文里面包含什么,如耶利米书:
真理已经灭绝,从他们的口中剪除。要剪掉你离俗的头发,把它扔掉!(耶利米书7:28-29)
以赛亚书:
到那日,主必用大河外赁的剃头刀,就是亚述王,剃头和脚上的毛,并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弥迦书:
你使头光秃,为你所喜爱的儿女剪除你的头发,你要剃头,要大大地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他不知道有何神圣包含在有关以利亚的记载中,因为以利亚是长满毛发的人,腰束皮带(列王纪下1:8);也不知道为何戏笑以利沙秃头的童子被林中出来的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
以利亚和以利沙都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而代表圣言本身,尤其代表先知部分(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2762节)。“长满毛发”和“皮带”表示字义,“长满毛发的人”表示就真理而言的字义,腰间的“皮带”表示就良善而言的字义。事实上,圣言的字义就是它的属世意义,因为它采用的观念是由世上的事物形成的;而内义是属灵意义,因为它采用的观念是由天上的事物形成的。这两种意义就像人的内在与外在那样彼此关联。不过,由于内在离了外在无法存在,因为外在是内在持续存在所在的次序最后和最低层级,所以戏笑以利沙“秃头”是对圣言的毁谤,暗示它缺乏外在,因而圣言没有适合人理解的那层意义。
由此可见,圣言的一切细节都是神圣的。然而,没有人能发现圣言里面的这种神圣,除非他熟悉内义;然而,它的一点迹象会从天堂流入相信圣言为神圣的人。这种流注通过天使所知的内义实现;这内义虽然不能被人理解,却仍在他里面激发一种情感,因为知道内义的天使所感受到的情感会传给他。由此也明显可知,圣言已被赋予世人,以便他能与天堂交流,并且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能通过流入他而在他里面激发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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