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961.“裤子当从腰达到大腿”表构成这外层的事物的延伸范围,或说婚姻之爱的外层事物的延伸范围,这些事物由“亚麻布裤子”来表示。这从“腰”和“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腰”和“大腿”是指构成婚姻之爱的事物,“腰”是指属于其内层的事物,“大腿”是指属于其外层的事物;因此所表示的是这爱从内层到外层的延伸。“腰”之所以表示这爱的内层事物,是因为它们在上面;“大腿”之所以表示它的外层事物,是因为它们在下面。一个人上面的部位表示内层事物,下面的部位表示外层事物;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高层事物表示内层事物,低层事物表示外层事物(参看3084, 4599, 5146, 8325节)。一个人的较高部位对应于属天和属灵事物,也就是内层;较低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也就是外层。这就是为何“脚”表示属世事物(2162, 3147, 3986, 4382, 4938-4952节)。“大腿”因是指朝向脚的腰部较低部位,故表示婚姻之爱的外层或低层(4277, 4280节)。
然而,“腰”一般表示婚姻之爱(参看3021, 3294, 4575, 5050-5062节);“腰”具有这种含义凭的是它们的对应关系。关于人的一切与天堂的对应关系,可参看9276 e, 9280节提到的地方所作的大量说明。之所以说“婚姻之爱从内层到外层的延伸范围”,是因为爱的一切和信的一切,或也可说良善的一切和真理的一切在天堂有一个广泛的延伸范围;事实上,那里的所有人都照着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之间的相似程度而结合在一起。每层天堂都有这样一个延伸范围。不过,每层天堂的延伸范围也延伸到下面的天堂,因为所有天堂都构成一体。事实上,它们向一直延伸到人类,以便人类同样能与天堂构成一体。这种延伸范围就是“从高层或内层延伸到低层或外层的范围”所表示的。高层或内层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而低层或外层被称为属世的,或世俗的。
关于婚姻之爱的具体情况,它的延伸范围是此处所描述的主题,这爱是一切爱的基础,它是从天堂里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那里降下来的。由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天堂中,并构成天堂,所以真正的婚姻之爱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本身。但天堂里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从主与天堂的结合那里降下来的;因为从主发出并流入天堂的,是爱之良善;在那里被天使接受的,是源于这良善的真理,因而是源于良善,或有良善在其中的真理。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与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
这一切清楚表明婚姻在天堂何等神圣,奸淫在天堂何等亵渎。因为婚姻本身如此神圣,以至于再没有比这更神圣的了;如此神圣还有一个原因是,它们是人类的苗床,而人类是天堂的苗床,因为凡在世上过着天使般的生活之人都会去那里。另一方面,奸淫如此亵渎,以至于再没有比这更亵渎的了,因为它们毁灭与一个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前面(2727-2759节)关于婚姻和奸淫的阐述和说明。
这一切再次清楚表明为何前面(9960节)所说的各种“裸露”表示污秽和地狱的事物;又为何经上说如此严厉地命令亚伦和他儿子在供职的时候要穿上裤子遮掩腰部,否则他们就会死亡;因为经上说:“要给他们作亚麻布裤子,遮掩裸露的皮肉,裤子当从腰达到大腿。当进入会幕,或就近坛,在圣所供职的时候,它们要在亚伦和他儿子身上,免得担当罪孽而死。这要为亚伦和他以后的种作一个时代的律例”。
因此,要知道,婚姻之爱是指一切属天和属灵之爱,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如前所示。故那些处于这爱的人也处于属于天堂和教会的其它一切爱;因为如前所述,它是从天堂里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那里降下来的,这婚姻构成天堂。这也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天堂被比作一个婚姻,也确实被称为一个婚姻。由此也明显可知为何要给予警告,或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亚伦和他儿子在供职的时候裸露被看见;因为他们的裸露表示违背天堂之爱的一切爱,这些爱当作为目的时,一般被称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是污秽和地狱的爱。今天的人们不知道这一切的确如此,因为他们充满这些爱,只以它们所产生的东西为乐。正因如此,当提到属灵之爱和属天之爱时,他们就感到困惑,不知道它们为何物,因而不知道天堂为何物;说不定当听到并思想脱离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属灵和属天之爱含有无法形容的永恒幸福在里面时,他们还会大为吃惊。
6674.“一名施弗拉,一名普阿的”表记忆知识所在的属世层的性质和状态。这从“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本质或性质(参看144, 145, 1896, 2009节),也指状态(1946, 2643, 3422, 4298节)。因为在圣言中,所有名字都表示事物或不同的实物,每个名字都概括地体现了它所指向的那个事物或实物的一切特征,因而体现它的性质和状态。因此,此处“施弗拉和普阿”这两个名字表示记忆知识所在的属世层的性质和状态,因为这属世层就是所论述的主题,也就是这些名字指向的实物或事物,这从前文(6673节)明显看出来。
不知道名字表示所论述的主题,或这个名字所指向的事物或实物的性质和状态的人,可能以为凡提及名字的地方,纯粹是指名字。因此,当主说到祂的名字时,他只会以为它不过是个名字而已;而事实上,这个名字是指敬拜的性质,也就是藉以敬拜祂的信与仁的一切方面,如在马太福音:
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此处不是指“名”,而是指从信与仁所流入的敬拜。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此处“名”也表示藉以敬拜主的信与仁。同一福音书: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此处意思也一样。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祂就赐给你们。(约翰福音15:16; 16:23-24)
此处真实的意思不是说他们要奉主的名求父,而是说他们要求主自己。因为除了主的神性人身外,没有别的路通向神性良善,也就是“父”(参看3704节),这在各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正因如此,求主自己就是照着信之真理求,凡照着这些真理所求的,都被应许,如主自己在刚才所引用的约翰福音中的经文中所说的: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4)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看得更清楚:主就是耶和华的“名”,论到这名,经上在摩西五经中如此记着说:
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护你;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听从祂的声音,不可惹祂,因为我的名在祂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约翰福音:
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同一福音书:
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我已将你的名使他们认识,还要使它被认识,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6, 26)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主的神性人身就是耶和华的“名”,或祂的全部本质或品质;因此,一切神性敬拜都始于神性人身;要受敬拜的,正是这神性人身;因为人通过敬拜这人身而敬拜神性本身,否则,对神性本身的思想绝无法形成,没有这种思想,就不可能有与祂的结合。
主的“名”是构成藉以敬拜祂的信与爱的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看得更清楚:
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马太福音10:22)
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马太福音18:5)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地产的,必要得着百倍。(马太福音19:29)
他们喊着说,和散那归于大卫的子孙,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马太福音21:9)
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不得再见我,直等那时你们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路加福音13:35)
凡因你们是属基督,因我的名给你们一杯水喝的,我实在告诉你们,他必不失掉他的赏赐。(马可福音9:41)
那七十个人欢欢喜喜地回来,说,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们。耶稣对他们说,不要因鬼服了你们就欢喜,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路加福音10:17, 20)
“记在天上的名”不是指名字,而是指他们的信与仁的品质。
在以下经文中,“记在生命册上的名”意思也差不多: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启示录3:4-5)
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约翰福音10:2-3)
耶和华对摩西说,我按名认识你。(出埃及记33:12, 17)
有许多人看见祂所行的神迹,就信了祂的名。(约翰福音2:23)
信祂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人从西方必敬畏耶和华的名。(以赛亚书59:19)
万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摩西五经:
他们要在耶和华神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敬拜祂。(申命记12:5, 11, 14)
类似的词语还出现在以赛亚书(18:7)和耶利米书(7:12),以及其它许多经文(如以赛亚书26:8, 13; 41:25; 43:7; 49:1; 50:10; 52:5; 62:2; 耶利米书23:27; 26:16; 以西结书20:14, 44; 36:21-23;弥迦书5:4;玛拉基书1:11;申命记10:8;启示录2:17; 3:12; 13:8; 14:11; 15:2; 17:8; 19:12, 13, 16; 22:3-4)。
“耶和华的名”表示藉以敬拜祂的一切,因而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从主发出的一切,这一点从祝福明显看出来:
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愿耶和华将祂的脸光照你,怜悯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他们要为以色列人如此奉我的名。(民数记6:23-27)
由此可见十诫的这条诫命是什么意思:
不可妄称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埃及记20:7)
同样可以看出主祷文中愿人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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