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802.我们说,正是由于“巴比伦城”所指的天主教,才有了对圣言的一切真理、因而对教会的一切神圣事物的玷污和亵渎;前面多次说明,该宗教不仅玷污了圣言的良善与真理,还亵渎了它们;因此,在圣言中,“巴比伦”(或“巴别”)表示对神圣事物的亵渎。现在说一说这种亵渎过去是如何发生的,现在又是如何发生的。前面说过,源于自我之爱而对统治教会的神圣事物、统治天堂的,因而统治主的一切神性事物的爱就是魔鬼(796, 797节)。由于作为目的这种统治占据了那些建立该宗教之人的心智,所以他们不能不亵渎圣言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假如这爱,也就是魔鬼,从内在占据某人的心智,如一切主导爱那样;那么将某个神性真理从外在摆在它眼前,它岂不会将其撕成碎片,扔在地上,踩上几脚,然后召唤与它自己一致的虚假以取代之?
对拥有世上一切事物的爱就是撒旦,并且魔鬼与撒旦行如一体,好像同盟,如同从这一种爱陷入另一种爱。由此可以推断为何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亵渎。例如:将以下神性真理摆在这爱,也就是魔鬼面眼前,即:要敬拜和尊崇的唯有神,而不是任何人;教皇代理权是一个必须弃绝的捏造和臆想;还有这个真理:向死人祈求、在他们的画像前跪拜、亲吻他们和他们的骨头,是一个也必须弃绝的全然可憎的偶像崇拜行为。这爱,也就是魔鬼,岂不会怒火中烧地拒绝这两个真理,严厉谴责它们,并将其撕成碎片吗?
此外,如果有人对这爱,也就是魔鬼说,相当于改造和重生、因而救赎和拯救一个人的打开和关闭天堂,或捆绑和释放,因而赦罪,是纯粹的神性;人若将任何神性之物据为己有,必是亵渎神;彼得并没有将任何这类事物据为己有,也没有行使过任何这类权柄;而且,继任是这爱的捏造,圣灵从这个人转到那个人那里也是捏造;若听到这些事,这爱,也就是魔鬼,岂不会用诅咒的话责骂说这话的人,并在怒火中把他交给裁判人,将其投入死牢?若有人进一步说,主的神性权柄如何转到你那里?主的神性如何能与祂的灵魂并身体分离?按照你的信仰,这岂不是不可能?父神如何能将祂的神性能力引入圣子,不是引入祂的神性,也就是容器吗?这神性能力又如何能转录到一个人里面,以至于成为他的?以及其它诸如此类的话。听到这些话,这爱,也就是魔鬼,岂不会哑口无言,内心却充满怒火,咬牙切齿喊着说:“把他押出去,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出去,叫所有人都出去,让他们看看这个大异端,找个乐子”?
创世记24:1-67
1.亚伯拉罕已经老迈,到了日子;耶和华在一切事上都赐福给他。
2.亚伯拉罕对他的仆人,他家中的老者,那管理他所有一切的,说,请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
3.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之神和地之神起誓,不要从我住在他们中间的迦南人的女儿中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
4.你要往我的地,我的出生地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女子。
5.仆人对他说,倘若那女人不肯跟我到此地来,我必须将你的儿子带回你原出之地吗?
6.亚伯拉罕对他说,你要谨慎,不要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
7.耶和华天上的神,曾带领我离开我的父家和出生地,对我说话,向我起誓说,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种,祂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从那里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
8.倘若那女人不肯跟你来,我叫你起的誓就与你无干了;只是不可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
9.仆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亚伯拉罕的大腿底下,为这话向他起誓。
10.那仆人从他主人的骆驼里取了十匹骆驼就离开了,他主人的各样美物都在他手里;他就起身往亚兰-纳哈拉姆(Aram-naharaim)去,到了拿鹤的城。
11.约傍晚时分,众女子出来打水的时候,他便叫骆驼在城外的水井旁跪下。
12.他说,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啊,求你今日使我遇见好机会,施怜悯给我主人亚伯拉罕。
13.看哪,我站在水泉旁边,城内人的女儿们正出来打水。
14.我向哪一个少女说,请放下你的水瓶来,让我喝点水;她若说,请喝,我也要给你的骆驼喝,愿她就是你为你仆人以撒所选定的那一位;这样,我便知道你施怜悯给我主人了。
15.话还没有说完,看哪,利百加出来了,她是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妻子密迦的儿子彼土利所生的;她的水瓶就在她的肩上。
16.那少女容貌极其俊美,还是处女,也未曾有人亲近她。她下到那泉,打满了瓶,又上来。
17.仆人跑上前去迎着她说,请你让我从你瓶子里抿一点水。
18.她说,我主请喝。她急忙放低水瓶到她手上给他喝。
19.她给他喝完了,就说,我再为你的骆驼打水,直到它们喝完了。
20.她就急忙清空水瓶,倒在水槽里,又跑到井旁打水,给他所有的骆驼打了水。
21.那人惊奇地注视她,默不作声,要晓得耶和华使他的道路通达没有。
22.于是,骆驼喝完的时候,那人就拿出一个金鼻环,重半舍客勒,两个镯子,重十舍客勒子的金子,戴在她手上。
23.他说,请告诉我,你是谁的女儿?你父亲家里有地方让我们过夜吗?
24.她对他说,我是密迦给拿鹤所生的儿子彼土利的女儿。
25.又对他说,我们又有干草又有很多饲料,也有过夜的地方。
26.那人就俯伏向耶和华下拜。
27.他说,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是应当称颂的,因祂没有向我主人放弃怜悯和真理。至于我,耶和华在路上引领我,直到我主人的兄弟家里。
28.那少女就跑去照着这些话告诉她母亲家。
29.利百加有一个哥哥,名叫拉班;拉班就跑出来,到泉旁的那人那里。
30.他看见鼻环和他妹子手上的镯子,又听见他妹子利百加的话,说,那人对我如此说的时候,这事就发生了;他来到那人跟前;看哪,他还站在骆驼旁边的泉旁那里。
31.他说,你这蒙耶和华赐福的,请来,为什么站在外边?我已经打扫了房屋,也有骆驼的地方。
32.那人就进了家,卸了骆驼,拉班给了骆驼干草和饲料,又拿水洗他的脚和与他同来的人的脚。
33.把饭摆在他面前,叫他吃;他却说,我不吃,等我把话说完。拉班说,请说。
34.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仆人。
35.耶和华大大地赐福给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赐给他羊群、牛群、银、金、仆婢、骆驼和驴。
36.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时候,给我主人生了一个儿子;我主人也将他所有的一切都给了他。
37.我主人叫我起誓说,你不要给我儿子,从我所居之地的迦南人的女儿中娶一个女子;
38.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里去,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
39.我对我主人说,恐怕那女子不肯跟我来。
40.他就对我说,我在祂面前行走的耶和华必差遣祂的使者与你同去,使你的道路通达,你就可以从我本族、我父家那里,给我的儿子娶一个女子。
41.那时你向我起的誓与你无干,因为你到了我本族那里;他们若不把她交给你,你向我起的誓也与你无干。
42.我今日到了泉旁,便说,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啊,你若使我所走的道路通达;
43.看哪,我站在水泉旁;但愿有个出来打水的少女,我要对她说,请你让我从你瓶子里喝一点水;
44.她若对我说,你只管喝,我也要给你的骆驼打水,愿她就作耶和华给我主人的儿子所选定的女子。
45.我心里的话还没有说完,看哪,利百加就出来,她的水瓶在她肩上;她下到泉旁打水,我便对她说,请给我喝。
46.她就急忙从身上放低水瓶,说,请喝,我也要给你的骆驼喝;我便喝了,她也给我的骆驼喝了。
47.我问她说,你是谁的女儿?她说,是密迦给拿鹤所生的儿子彼土利的女儿。我就把环子戴在她鼻子上,把镯子戴在她手上。
48.我俯伏向耶和华下拜,称颂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因为祂把我引到正路上,为我主人的儿子娶我主人兄弟的女儿。
49.现在你们若愿以怜悯和真理待我主人,就告诉我;若不然,也告诉我;叫我可以或向右或向左看。
50.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说,这话乃出于耶和华;我们不能向你说歹说好。
51.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将她带去,照着耶和华所说的,作你主人儿子的女人。
52.亚伯拉罕的仆人听见他们的话,就向耶和华俯伏在地。
53.仆人拿出银器、金器和衣服送给利百加,又将宝物送给她哥哥和她母亲。
54.仆人和与他同来的人吃了喝了,住了一夜;他们早晨起来,仆人就说,请打发我回我主人那里去吧。
55.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亲说,让少女同我们再住几天,至少十天,然后你们可以去。
56.仆人对他们说,请不要耽误我,耶和华使我的道路通达;请打发我走,我要到我主人那里去。
57.他们说,我们把少女叫来问问她的口。
58.他们就叫了利百加来,对她说,你和这人同去吗?她说,我去。
59.于是,他们把他们的妹子利百加和她的乳母,同亚伯拉罕的仆人和他的人,打发走了。
60.他们就给利百加祝福,对她说,我们的妹子啊,愿你成为千万人(或作千万人的母);愿你的种继承那仇恨你之人的城门!
61.利百加和她的少女们起来,骑上骆驼,跟着那人;仆人就带着利百加走了。
62.以撒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他原住在南地。
63.向晚时分,以撒出来在田间默想,举目一看,看哪,有些骆驼正到来。
64.利百加举目看见以撒,就从骆驼上下来。
65.她对那仆人说,这田间走来迎接我们的人是谁?仆人说,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面纱盖住自己。
66.仆人就将所办的一切事都告诉以撒。
67.以撒便领她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娶了利百加,她就作了以撒的女人,以撒爱她;以撒自从他母亲去世后,这才得了安慰。
概览
3012.内义描述了在主的神性理性里面,真理与良善合一的整个过程;本章描述了先于合一到来的引入过程。“以撒”是指该理性的良善;“利百加”在此是指被引入良善的真理;“拉班”是指属世人中对良善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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