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802.我们说,正是由于“巴比伦城”所指的天主教,才有了对圣言的一切真理、因而对教会的一切神圣事物的玷污和亵渎;前面多次说明,该宗教不仅玷污了圣言的良善与真理,还亵渎了它们;因此,在圣言中,“巴比伦”(或“巴别”)表示对神圣事物的亵渎。现在说一说这种亵渎过去是如何发生的,现在又是如何发生的。前面说过,源于自我之爱而对统治教会的神圣事物、统治天堂的,因而统治主的一切神性事物的爱就是魔鬼(796, 797节)。由于作为目的这种统治占据了那些建立该宗教之人的心智,所以他们不能不亵渎圣言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假如这爱,也就是魔鬼,从内在占据某人的心智,如一切主导爱那样;那么将某个神性真理从外在摆在它眼前,它岂不会将其撕成碎片,扔在地上,踩上几脚,然后召唤与它自己一致的虚假以取代之?
对拥有世上一切事物的爱就是撒旦,并且魔鬼与撒旦行如一体,好像同盟,如同从这一种爱陷入另一种爱。由此可以推断为何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亵渎。例如:将以下神性真理摆在这爱,也就是魔鬼面眼前,即:要敬拜和尊崇的唯有神,而不是任何人;教皇代理权是一个必须弃绝的捏造和臆想;还有这个真理:向死人祈求、在他们的画像前跪拜、亲吻他们和他们的骨头,是一个也必须弃绝的全然可憎的偶像崇拜行为。这爱,也就是魔鬼,岂不会怒火中烧地拒绝这两个真理,严厉谴责它们,并将其撕成碎片吗?
此外,如果有人对这爱,也就是魔鬼说,相当于改造和重生、因而救赎和拯救一个人的打开和关闭天堂,或捆绑和释放,因而赦罪,是纯粹的神性;人若将任何神性之物据为己有,必是亵渎神;彼得并没有将任何这类事物据为己有,也没有行使过任何这类权柄;而且,继任是这爱的捏造,圣灵从这个人转到那个人那里也是捏造;若听到这些事,这爱,也就是魔鬼,岂不会用诅咒的话责骂说这话的人,并在怒火中把他交给裁判人,将其投入死牢?若有人进一步说,主的神性权柄如何转到你那里?主的神性如何能与祂的灵魂并身体分离?按照你的信仰,这岂不是不可能?父神如何能将祂的神性能力引入圣子,不是引入祂的神性,也就是容器吗?这神性能力又如何能转录到一个人里面,以至于成为他的?以及其它诸如此类的话。听到这些话,这爱,也就是魔鬼,岂不会哑口无言,内心却充满怒火,咬牙切齿喊着说:“把他押出去,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出去,叫所有人都出去,让他们看看这个大异端,找个乐子”?
3419.“在他父亲亚伯拉罕的日子他们所挖的水井,以撒就回来又挖出来”表示主揭开了古人所知道的真理。这从“以撒”的代表,以及“回来又挖出来”、“水井”和“他父亲亚伯拉罕的日子”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如前所述;“回来又挖出来”是指再次揭开;“水井”是指(宗教)知识或认知里面的真理,“井”是指真理(参看2702, 3096节),“水”是指(宗教)知识或认知(28, 2702, 3058节);“他父亲亚伯拉罕的日子”是指就真理而言,以前的时间和状态,这些真理由那时他们所挖的井来表示,因而是指古人所知道的真理,“日子”表示时间和状态(参看23, 487-488, 493, 893节)。当“日子”表示状态时,“他父亲亚伯拉罕”就代表在主将人性联结于神性之前,主的神性本身(2833, 2836, 3251节);但当“日子”表示时间时,“他父亲亚伯拉罕”就表示在主将人性联结于神性之前,来自主之神性的良善和真理,因而表示古人所知道的良善和真理。
古人所知道的真理如今完全被抹除了,以至于几乎任何人都不知道它们曾经存在过,或与今天所教导的有什么不同。而事实上,这些真理完全不同。古人拥有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而主自己的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那些理解它们的人被称为智者。他们也的确有智慧,因为他们能由此与灵人和天使交谈。天使的言语是属灵和属天的,故不为世人所理解;当这言语降至在属世领域的某个人时,它就以出现在圣言中的那种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来表达自己;这就是为何圣言是一部神圣书卷。为了保持对应的完整性,神性只能以这种方式呈现在世人面前。
由于古人拥有主国度的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而主的国度只有属天和属灵之爱在里面,所以古人也拥有唯独论述对神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事物,并凭这些教义事物而被称为智者。他们从这些教义事物知道主要降世,并且耶和华要在祂里面,祂要将自己里面的人性变成神性,从而拯救人类。他们从这些教义事物也知道什么是仁爱,即:仁爱就是对服侍他人却不思想任何回报的情感;还知道他们要以仁爱待之的邻舍是什么,就是全世界所有人,只是对待每个邻舍的方式是不同的。如今这些教义事物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信之教义事物;而古人却把这些信之教义事物看得相对来说一文不值。如今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事物被弃绝了,一方面被那些在圣言中被称为“巴比伦人和迦勒底人”的人弃绝了,另一方面被那些被称为“非利士人和埃及人”的人弃绝了。它们消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几乎没有留下一丝痕迹。现在谁还知道仁爱就是完全忘记自我,并弃绝一切自私自利,厌恶以自我为目的的一切?谁又知道邻舍就是每个人,只是对待他的方式取决于他里面的良善的质和量?因此,良善本身就是我们的邻舍。从至高意义上说,主自己是我们的邻舍,因为祂住在良善里面,是良善的源头。凡不来自祂的良善都不是良善,无论它多么看似良善。人们不知道什么是仁爱,什么是邻舍,所以不知道圣言提到的“穷人”、“困苦人”、“贫乏人”、“患病的”、“饥渴的”、“受欺压的”、“寡妇”、“孤儿”、“被掳的”、“赤身露体的”、“寄居的”、“瞎子”、“聋子”、“瘸腿的”、“有残疾的”等等,究竟是指谁。然而,古人的教义事物教导他们这些人是谁,各自属于哪类邻舍,因而属于哪类仁爱。字义上的整部圣言都是照着这些教义事物来写的;因此,凡不知道它们的人,都无法知道圣言的任何内层意义。
如以赛亚书:
不是要把你的饼掰给饥饿的人,将受苦的逃亡者带到你家中;见赤身的就遮盖他,不向自己的骨肉掩藏自己吗?这样,你的光就必突然发出如破晓,你的医治也必快快出现;你的公义必在你前面行,耶和华的荣耀必将你聚拢。(以赛亚书58:7-8)
凡强调字义的人都以为,只要他把食物送给饥饿的人,将受苦的逃亡者带到他家中,给赤身的衣服穿,就会因此进入耶和华的荣耀,或进入天堂。然而,这些只是外在行为,就连恶人也能为了自我功德而如此行。但“饥饿的人”、“受苦的”和“赤身的”表示那些在属灵上如此的人,因而表示困扰要被施以仁爱的那个邻舍的不同悲惨状态。
诗篇:
祂为受欺压的伸冤,赐食物给饥饿的;耶和华释放被囚的;耶和华开了瞎子的眼睛;耶和华扶起被压下的人;耶和华喜爱义人;耶和华保护寄居的,扶持孤儿和寡妇。(诗篇146:7-9)
此处“受欺压的”、“饥饿的”、“被囚的”、“瞎子”、“被压下的人”、“寄居的”、“孤儿和寡妇”不是指那些平常被如此称呼的人,而是指那些在属灵事物上,就是在灵魂上如此的人。而古人的教义事物则教导了这些人是谁,他们属于哪个状态和层级的邻舍,因而要向他们施以什么样的仁爱。这同样适用于旧约的其它任何地方,因为当神性降至与世人同在的属世之物,或说降至世人的属世层时,它就降至诸如构成仁爱行为的那类事物,只是每个行为都照着它的属和种而与众不同。
主也以同样的方式说话,因为祂出于神性本身说话,如在马太福音:
于是,王要向那在祂右手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外人,你们收留我;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望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马太福音25:34-36)
此处列举的行为表示仁爱的所有主要种类,以及善行的不同层级,或作为要被施以仁爱的邻舍的善人的不同层级。从至高意义上说,主是邻舍,因为祂说:
你们做在我这些弟兄最小中的一个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0)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古人所知道的真理”是什么意思。然而,这些真理被那些关心信之教义事物,却不关心仁爱生活的人,也就是那些在圣言中被称为“非利士人”的人完全抹除了。这一点由“非利士人在亚伯拉罕死后把井塞住了”来表示,如我接下来所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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