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804.“救恩、荣耀、尊贵、权能都属乎主,我们的神”表如今有了来自主的救恩,因为如今有了通过主的神性能力而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接受。“救恩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对有了来自主的救恩的承认和称谢;“荣耀、尊贵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对有了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因而对它们的接受的承认和称谢(249, 629, 692节)。“权能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对主拥有能力的承认和称谢。救恩、荣耀、尊贵、权能都属乎主是照着字义来说的;这和其它地方,如说祝福属乎主时一样;但当照灵义来思考时,这些话的意思是,这些事物因在主里面,故也来自主。此处的灵义是:如今他们通过主与天使并世人相联。这是由于巴比伦人被移除和弃绝,因为他们改变、削弱和阻碍了来自主的那些事物的流注。这就像世间的乌云横亘在太阳和世人之间,正如尘世太阳的光因乌云的介入而被改变、削弱和阻碍,天堂太阳,也就是主的光同样因从巴比伦人所介入乌云般的虚假而被改变、削弱和阻碍。两种情形是完全相同的,只不过这一个是属世的,那一个是属灵的而已。在灵界,虚假也看似云,黑与暗的程度取决于它们的性质。这也是为何圣言的灵义,以及唯独主是天地之神这一真理在最后审判之后,而不是之前被揭示的原因。事实上,巴比伦人和信奉唯信的改革宗教徒通过最后的审判而被除去。他们的虚假就像横亘在主与世人之间的乌云;同样像夺走属灵之热,也就是对良善与真理之爱的寒冷。
10490.“各人杀他的弟兄,各人杀他的同伴,各人杀他的邻舍”表一种关闭,以防止对所流入的良善和真理,以及触及它们的事物的任何接受和传送。这从“杀”、“弟兄”、“同伴”和“邻舍”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夺走属灵生命,因而 夺走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故在此是指一种关闭,以防止对这些的任何接受和传送,因为当这些被夺走时,属灵生命也就被夺走了,只剩下属世生命,“杀”表示夺走属灵生命(参看3387, 3395, 3607, 6767, 7043, 8902节);“弟兄”是指爱与仁之良善(3815, 4121, 4191, 5409, 5686, 5692, 6756节);“同伴”是指该良善的真理;“邻舍”是指与它们结合之物(5911, 9378节),因而是指触及它们之物。因为边界接壤的人就是邻舍。由此明显可知,“各人杀他的弟兄,各人杀他的同伴,各人杀他的邻舍”表内在之物向这个民族的一种关闭,以防止他们对所流入的良善和真理,或凡触及它们的事物的任何接受和传送。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由于这个民族心里是崇拜偶像的,完全被地狱所在的爱主宰,而代表天上事物的一种敬拜要建在他们当中,所以他们的内在被完全关闭。它们被关闭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为了与天堂的结合能通过他们那没有任何内在之物的外在事物实现;另一个是为了防止教会和天堂的神圣事物遭到亵渎。因为这个民族若承认敬拜的内在事物,也就是所代表的教会和天堂的神圣事物,早就把它们玷污和亵渎了。这解释了为何向这个民族清楚揭示的关于天堂和死后生命的信息如此之少,又为何他们完全不知道这个真相:弥赛亚的国度存在于天堂。众所周知,这个民族至今仍是这个样子。
关于这个民族,可参看10396节提到的地方所作的说明,如以下内容:他们的兴趣完全在于外在事物,并不在于任何内在之物(4293, 4311, 4459e, 4834, 4844, 4847, 4865, 4868, 4874, 4903, 4913, 9320, 9373, 9380, 9381节);因此,他们的敬拜纯粹是外在的(3147, 3479, 8871节);他们也不想了解敬拜和圣言的内在事物(3479, 4429, 4433, 4680节);他们若知道神圣的内在事物,早就把它们亵渎了(3398, 3489,4289节);因此,他们不被允许知道这些事物(301, 302, 304, 2520, 3769节);然而,通过他们当中敬拜的外在事物,也就是天上事物的代表仍有与天堂的联系(4311, 4444, 6304, 8588, 8788, 8806节)。这些就是“各人杀他的弟兄,各人杀他的同伴,各人杀他的邻舍”这句话所指和表示的。
人若不知道“弟兄”、“同伴”、“邻舍”,以及其它许多描述人际关系的名称表示教会和天堂的良善和真理,或它们的反面,也就是邪恶和虚假的人,不可能知道圣言中提到这些名称的许多经文是什么意思,如以下经文,马太福音:
你们不要以为我来了,是要给地上带来和平;我来并不是带和平,乃是带剑。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不和,女儿与母亲不和,媳妇与婆婆不和。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爱父亲或母亲过于爱我的,不配是我的;爱儿子或女儿过于爱我的,不配是我的。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不配是我的。(马太福音10:34-38)
这几节经文论述的是属灵的争战,也就是那些将要重生之人必须经历的试探,因而论述的是一个人在从地狱临到他的邪恶和虚假,与从主临到他的良善和真理之间的那段时间所经历的争斗。由于此处描述的是这些争战,故经上说“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不配是我的”;“十字架”表示一个人在试探期间的状态。人若不知道“人”、“父亲”、“女儿”、“母亲”、“媳妇”和“婆婆”表示这类事物,必以为主降世是为了夺走家庭和家族的平安,挑起争端;而事实上,祂降世是为了带来和平,消除争端,正如祂在约翰福音(14:27),以及别处所说的。
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内在人与外在人的争斗,这一点从“人”、“父亲”、“女儿”、“母亲”、“媳妇”和“婆婆”的内义清楚看出来。就内义而言,“人”表示来自主的良善;“父亲”表示源于人的自我的邪恶;“女儿”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母亲”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媳妇”表示与其良善联结的教会的真理;“婆婆”表示与其邪恶联结的虚假。由于与人同在的良善和邪恶,以及虚假和真理之间的争战以这种方式来描述,故经上还说“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因为“自己家里的人”表示属于人的东西,因而表示他自己的东西;而“仇敌”在灵义上是指攻击良善和真理的邪恶和虚假。“人”、“父亲”、“女儿”、“母亲”、“媳妇”和“婆婆”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在各处的解释中已经说明。
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表相同,马太福音:
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儿女要起来反对父母,把他们交给死亡。(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人到我这里来,若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灵魂,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这样,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14:26, 27, 33)
谁看不出这些话不可照字面来理解?至少从这一事实可以看出来:经上没有附带任何条件地说,任何人在能作主的门徒之前,必须先恨恶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弟兄、姐妹;而事实上,按照主的命令,不可仇恨任何人,甚至连仇敌也不可仇恨(马太福音5:43, 44)。
显而易见,这些家族成员的名称要理解为人自己的东西,也就是在自己秩序中的邪恶和虚假,因为经上还说,他必须恨恶自己的灵魂,撇下一切所有的,也就是属于他的东西。此处还描述了试探或属灵争战的状态,因为经上说“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作主的门徒”表示被主引领,而不是被自我引领,因而被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而不是来自人的邪恶和虚假引领。
在提到这些名称的其它地方也要这样来理解圣言,如下列经文,耶利米书:
他们不留心听我的话;我的律法,他们也弃绝了。所以,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要将绊脚石放在这百姓前面,父亲和儿子要一同跌在其上;邻舍与同伴也都灭亡。(耶利米书6:19, 21)
同一先知书:
我要使他们分散,各人与自己的父亲,父亲与儿子一同分散。我必不放过,不饶恕,不怜悯,以致灭绝他们。(耶利米书13:14)
又:
耶和华使多人绊跌;各人撞倒自己的同伴。(耶利米书46:16)
以赛亚书:
我必激动埃及攻击埃及,各人攻击自己的弟兄,各人攻击自己的同伴。(以赛亚书19:2)
在这些经文中,“父亲”、“儿子”、“弟兄”和“同伴”也表示类似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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