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七、无数奥秘隐藏在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中
WH11.圣言的内义包含超越人类理解的无数事物(3085—3086节)。它们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也无法解释(1955节)。它们唯独为天使而存在,被他们所理解(167节)。圣言的内义包含天堂的奥秘,这些奥秘与主和祂在天上、地上的国有关(1-4,937节)。这些奥秘并未显明于字义(937, 1502, 2161节)。先知书中的许多事看似不连贯,然而在内义上却以一种优美的系列连贯在一起(7153, 9022节)。
在原文,哪怕一个词,甚至一点一画,都不可从圣言的字义中取走,否则会打断内义;因此,按照主的旨意,圣言直至一点一画都被保存得极其完整(7933节)。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都包含着无数事物(6617, 6620, 8920节)。每一个词也是(1869节)。
主祷文及其每个细节都包含无数事物(6619节)。十诫也是;尽管十诫的外在意义只有一些无需启示,每个民族都知道的观念(8862, 8899节)。在原文,圣言的一点一画都含有某种神圣之物,这一点通过天堂来说明,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60节),那里解释了主的话:
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马太福音5:18)
圣言,尤其预言部分会用两种方式来表达同一个事物;不过,一种涉及良善,一种涉及真理(683, 707, 2576, 8339节)。良善和真理在圣言中奇妙地结合在一起,甚至到了惊人的程度,但这种结合或婚姻只显现给知道内义的人(10554节)。正因如此,圣言及其每个部分都有神性的婚姻和天堂的婚姻(683, 793, 801, 2173, 2516, 2712, 5138, 7022节)。神性婚姻,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婚姻,因此就是在天堂的主,该婚姻在天堂唯独存在于祂里面(3004-3005, 3009, 4137, 5194, 5502, 6343, 7945, 8339, 9263, 9314节)。耶稣表示神性良善,基督表示神性真理,二者一起表示天堂里的神性婚姻(3004—3005, 3009节)。该婚姻,因而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就在圣言内义的每个细节中(5502节)。
在天堂和教会中,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婚姻被称为天堂的婚姻(2508, 2618, 2803, 3004, 3211, 3952, 6179节)。因此,在这方面圣言可以说就是天堂(2173, 10126节)。在圣言中,天堂被比作婚姻,因为良善和真理的婚姻就在其中(2758,3132,4434, 4835节)。
内义就是教会的纯正教义本身(9025, 9430, 10400节)。那些照内义理解圣言的人知道教会的真正教义本身,因为内义包含它(9025, 9430, 10400节)。圣言的内在是教会的内在,因而也是敬拜的内在(10460节)。圣言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3419—3420节)。
字义上的圣言就像云,圣言的荣耀在它的内义中(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5922, 6343节),那里解释了“主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有荣耀”这句话。在圣言中,“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荣耀”表示内义上的圣言(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以及4060, 4391, 5922, 6343, 6752, 8106, 8781, 9430, 10551, 10574节)。字义中的事物与内义中的事物相比,就像一个抛光的光柱周围投射的粗糙投影;然而,这个光柱里面却有一个美丽的人的形像(1871节)。在灵界,那些只愿承认圣言字义的人表现为一个丑陋的老妇人,而那些同时愿意承认内义的人则表现为一个衣着华美的童女(1774节)。圣言整体上是天堂的一个形像,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构成天堂;天堂类似一个人,在这方面圣言可以说是一个人的形像(1871节)。
天堂作为一个整体,类似一个人,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59-67节);从主发出的神性构成天堂(HH126-140, 200-212节)。圣言以一种美丽迷人的方式呈现在天使面前(1767—1768节)。字义就像身体,内义就像该身体的灵魂(8943节)。因此,圣言的生命来自内义(1405, 4857节)。圣言在内义上是纯洁的,但在字义上似乎不是这样(2362, 2395节)。字义中的事物因内在事物而神圣(10126, 10276节)。
圣言的历史部分也有一种内义,但这内义在它们里面(4989节)。因此,和预言部分一样,圣言的历史部分也包含天堂的奥秘(755, 1659, 1709, 2310, 2333节)。天使并不觉得历史部分与历史有关,而是与教义有关,因为他们在属灵层面上感知它们(6884节)。对人类来说,包含在历史部分中的内在奥秘不如包含在预言部分中的那么明显,原因在于,心智专心并关注于历史部分(2176, 6597节)。
此外还说明了圣言内义的性质(1756, 1984, 2004, 2663, 3035, 7089, 10604, 10614节),是通过对比来说明的(1873节)。
2657.“把这婢女和她儿子赶出去”表示纯人类理性的东西要被逐出。这从“赶出去”、“婢女”和“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赶出去”是指逐出;“婢女”(或女仆、女奴)是指对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情感,因而是指它们里面的良善(参看2567节);“儿子”是指属于该理性的真理(参看264, 489, 533, 1147节)。但与这最初或纯粹的人类理性有关的,只是表面的良善和真理。这就是为何“把这婢女和她儿子赶出去”表示纯人类理性的东西要被逐出。我在前面许多地方已经阐述并说明,一旦主的神性理性取而代之,祂的最初理性就被逐出;但由于它是此处专门论述的主题,所以有必要再作一个简短的解释。
凡正在重生的人都有两种理性:第一种在重生之前,第二种在重生之后。重生之前的那种理性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的:感官经验、对公众生活和私人生活的问题的反思、公式化的知识或世俗研究、基于并通过这些知识或研究的推理,以及从信之教义,也就是从圣言所获得的属灵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但那时,所获得的这些东西都没有上升高于外在或肉体记忆的观念,这些观念相对来说都是非常物质化的。因此,那时,凡这理性所思考的东西,都来自这类物质观念,或为了它思考的东西可以同时被内在视觉,或内眼,也就是真正的理解力的眼睛看到或明白,这类事物的表象就以对比或类比的形式被呈现出来。第一种理性(即最初理性),或重生之前的理性就具有这种性质。
但重生之后的理性是由主通过对属灵的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形成的。主以奇妙的方式将这些情感植入第一种理性的真理;那里一致和支持的事物以这种方式被赋予生命。然而,剩下的因没有任何用处而与这些情感分离,直到最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可以说被聚集成捆。凡不一致,并且无法被赋予生命的事物,可以说都随着属灵的良善和真理,连同对它们的情感的生命成长而逐渐被抛到周边。由此明显可知,第二种理性是什么样。
这些事可通过对比树上的果实来说明。开始时,第一种理性好比未成熟的果实,这果实逐渐成熟,直到最后它里面结出种子。当它到达开始与树分离的阶段时,它的状态就完满了(对此,参看2636节)。然而,第二种理性,也就是主赋予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那种理性,也好比这果实,只是现在它在好土里,种子周围的果肉都腐烂了;于是这些种子就从核心或至内在部分中发出来,并生根发芽,然后破土而出,长成一棵新树;新树又逐渐发展,直到最后结出新果实,之后扩展成花园和果园,一切都照着它所接受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来进行(参看马太福音13:31-32; 约翰福音12:24)。
既然例子更令人信服,那么就以人重生之前的自我和重生之后的自我为例。一个人通过上述方法所获得的第一种理性使他相信他凭自己,因而凭他的自我思考真理、实行良善。这第一种理性想不到别的,即便它被教导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主。但当他成年后正在重生时,主所赋予他的第二种理性便使他开始认为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或来自他的自我,而是来自主;尽管他仍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思考真理(参看1937, 1947节)。这时,他越确认或强化这种观念,就越被带入关于这些事的真理之光,直到最后相信,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此时,属于第一种理性的自我逐渐被分离出去,主赋予这人一个天堂的自我,这个自我就成了他的新理性的自我。
另举一例。开始时,第一种理性只知道爱自己、爱世界;尽管它听说天堂之爱是完全不同的,但仍对这爱没有任何概念。在这种情况下,当此人行善时,从中所找到的唯一快乐就是,他认为他赢得了人们的好感,或说人们把他视为基督徒,或他从中获得永生的喜乐。然而,主通过重生所赋予他的第二种理性开始在良善和真理本身中感受到某种快乐,并被这种快乐打动,不是因为他自己的东西,而是因为良善和真理本身。当被这种快乐引领时,他就会唾弃功德的思想,直到最后憎恶它如某种滔天罪行。这种快乐会在他里面逐渐增长,并变成一种蒙福的快乐,在来世则变成一种极乐,并且就是他的天堂本身。由此清楚可知,这两种理性在一个正在重生的人里面是何情形。
然而,要知道,尽管一个人正在重生,但属于第一种理性的每一个细节仍留在他身上。它只是与第二种理性分离了,主以一种最奇妙的方式实现这种分离。但主将祂的第一种理性(即最初理性)完全逐出了,以至于丝毫不留,因为纯人身或人性的东西无法与神性共存。因此,祂不再是马利亚的儿子,而是在两种本质(即人身或人性本质和神性本质)方面都是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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