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2

八、圣言是通过对应,

八、圣言是通过对应,因而通过代表写成的

WH12.就字义而言,圣言唯独通过对应,因而通过诸如代表并表示天堂和教会的属灵事物的那类事物写成(1404, 1408—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2179, 2763, 2899节)。这样做是因为内义在每个细节中(2899节)。因此,这也是为了天堂的缘故,因为那些在天堂里的人不是照着属世的字义,而是照着属灵的内义来理解圣言的(2899节)。主通过对应,代表和深意说话,因为祂出于神性说话(9049, 9063, 9086, 10126, 10276节)。主就这样亲自和世界说话,同时和天堂说话(2533, 4807, 9049, 9063, 9086节)。主所说的话充满整个天堂(4637节)。圣言的历史部分是代表,实际的话都有重大意义(1540, 1659, 1709, 1783, 2686节)。

为了通过圣言能与天堂交流和结合,圣言无法以任何其它风格来写(2899, 6943, 9401节)。那些因圣言表面上简单粗糙的风格而轻视圣言,认为圣言若以一种不同的风格写成,他们就会接受它的人大错特错了(8783节)。上古之人的写作方式和风格也是通过对应和代表(605, 1756, 9942节)。我通过亲身经历发现,古代智者因圣言中的代表和深意而以圣言为快乐(2592—2593节)。上古教会的人若阅读圣言,就会清楚地看到内在意义中的事物,模糊地看到外在意义中的事物(4493节)。雅各的子孙之所以被领进迦南地,是因为自上古时代起,迦南地的所有地方都成了代表(1585, 3686, 4447, 5136, 6516节),因此,圣言可以在那里写成,那里的地方都要因其内义而得名(3686, 4447, 5136, 6516节)。

而事实上,外在意义上的圣言因那百姓而完全改变了,但内在意义上的圣言没有改变(10453, 10461, 10603—10604节)。从圣言中引用了关于这个民族的许多经文,但这些经文必须照着内义,因而以不同的方式来理解,而不是照着字义来理解(7051节)。由于这个民族代表教会,又因圣言在他们当中写成并与他们有关,所以他们的名字表示天上的神性事物,如流便、西缅、利未、犹大、以法莲、约瑟和其他人;“犹大”在内义上表示属天之爱和属天国度方面的主(3654, 3881—38825583, 5782, 6362-6381节)。

为叫人们知道何为对应及其性质,以及圣言中的代表是何性质,关于它们也有必要说一说;相对应的一切事物也代表,因而表示某种事物,以便对应和代表为一(2896, 2899, 2973, 2987, 2989-2990, 3002, 3225节)。从我的亲身经历和例子来说明何为对应和代表(2763, 2987-3002, 3213-3226, 3337-3352, 3472-3485, 4218-4228, 9280节)。在古人当中,对应和代表的知识是最重要的知识(3021, 3419,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6004, 7729, 10252节),尤其在东方人当中(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252, 10407节),在埃及比在其它地方更是如此(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407节),甚至在外邦人当中也是如此,如在希腊和其它地方(2762, 7729节)。但如今它是遗失的知识之一,尤其在欧洲(2894-2895, 2995, 3630, 3632, 3747-3749, 4581, 4966, 10252节)。然而,这种知识比其它一切知识都重要,因为没有这种知识,就无法理解圣言;也不明白我们在圣言中所读到的犹太教会的各种仪式表示什么,不了解天堂的性质,也不知道何为属灵之物,不明白如何会有一个属灵之物进入属世之物的流注,以及灵魂流入身体的方式等等(4280节, 前面引用的经文)。出现在天使和灵人当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照着对应的代表(1971, 3213-3226, 3475, 3485, 9457, 9481, 9576-9577节)。

天堂充满代表(1521, 1532, 1619节)。在天堂,代表越内在,就越美丽、越完美(3475节)。那里的代表是真实的表象,因为它们来自天堂之光,这光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本身是所存在的一切事物的本质(3485节)。

灵界中的每一个事物之所以都在自然界中被代表,是因为内在披上外在中和谐一致的形式,通过该形式使自己变得可见和明显(6275, 6284, 6299节)。因此,目的会采用一个合适的表现形式,以便在较低的气场中呈现为原因,然后在更低的气场中呈现为结果;当目的通过原因成为结果时,它变得可见,或显现在眼前(5711节)。这一点可通过灵魂进入肉体的流注来说明,也就是说,灵魂披上肉体中的那类事物,它所思所愿的一切通过它们能呈现自身,并变得显而易见。因此,当思维向下流入肉体时,它是以诸如对应于它的那类姿势和动作为代表的(2988节)。心智的情感在脸上以各种面部表情为代表,甚至到了它们在脸上被看到的程度(4791-4805, 5695节)。

由此明显可知,自然界的每一个事物里面都深深隐藏着来自灵界的一个原因和一个目的(3562, 5711节),因为自然界中的事物是最终结果,在先的原因就在这最终结果里面(4240, 4939, 5651, 6275, 6284, 6299, 9216节)。被代表的,是内在事物,用来代表的,是外在事物(4292节)。何为对应和代表,这一点可在《天堂与地狱》一书进一步看到,那里论述了天堂的一切与人的一切的对应关系(HH87- 102节),天堂与地上一切的对应关系(HH103-115节),天堂里的代表和表象(HH170 -176节)。

由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代表,所以在古代,有些教会的所有外在仪式都是代表;因此,那些教会被称为代表性教会(519, 521, 2896节)。建立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就是一个代表性教会(1003, 2179, 10149节)。其中的所有仪式都是代表天堂和教会的内在事物的外在形式(4288, 4874节)。当主降世并显明自己时,该教会和敬拜的代表就结束了,因为主揭示了教会的内在事物,并且该教会的一切事物在至高意义上都关注祂(4835节)。

天堂与地狱 #103

十三、天堂与地上的一

十三、天堂与地上的一切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103.上一章已解释何为对应,也说明了活体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是对应。下一步将说明地上的一切事物,以及总体上宇宙的一切事物也都是对应。

属天的奥秘 #3704

3704.“也是以撒

3704.“也是以撒的神”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或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由于人身或人性始于这理性(参看2194节),因而从它那里并通过它而拥有存在,所以“以撒的神”在此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由于天上的每一个事物,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甚至整个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所以主的神性也分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主的神性良善被称为“父”,主的神性真理被称为“子”。然而,主的神性只是良善,事实上是良善本身;而神性真理是主的神性良善在天堂,也就是在天使面前的显现。此处的情况就像太阳:太阳本质上只是火,我们所看到的这太阳发出的光并不在它里面,而是从它发出来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就由太阳来代表,而且在来世,祂也是整个天堂的太阳(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2495, 3636, 3643节);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由光来代表,而且在来世,祂也是整个天堂的光(参看1053, 1521, 1529-1530, 2776, 3138, 3195, 3222-3223, 3339, 3341, 3636, 3643节)。
因此,主本质上只是神性良善,这适用于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这两个本质。但神性真理并不在神性良善里面,而是从神性良善发出的,因为如前所述,神性真理是在天堂从视觉上呈现自身的神性良善。由于神性良善以神性真理来呈现自身,所以为了使人能理解,主的神性就分成了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在圣言中,神性良善就是那被称为“父”的,神性真理则是那被称为“子”的。这就是隐藏在以下事实中的奥秘:主自己经常论到祂的父,仿佛父与祂自己是分开的,可以说是另外一个人而不是祂自己;而在其它地方,祂又声称父与祂自己为一。“父”在内义上表示良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这一点刚才已经说明(3703节);“儿子”表示真理,“神的儿子”和“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1729, 1733, 2159, 2803, 2813节)。这个问题也可从主提到祂的“父”,并自称“子”的所有经文清楚看出来。
在旧约圣言,主不仅被称为“耶和华”(参看1343, 1736, 2921节),还被称为“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由此很明显地看出,“为我们而生的婴孩”和“赐给我们的子”就是主;因此,正是主被称为“永在的父”。耶利米书:
我是以色列的父,以法莲是我的长子。(耶利米书31:9)
这论及主,主就是“以色列的神”和“以色列的圣者”(参看3305节),在此则是“以色列的父”。玛拉基书:
我们岂不都有一位父吗?岂不是一位神创造了我们吗?(玛拉基书2:10)
此处“创造”在内义上表示重生,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16, 88, 472节)。由于唯独主是重生者和救赎主,所以正是祂在此被称为“父”和“神”,如在以赛亚书:
你是我们的父,因为亚伯拉罕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我们的救赎主;你的名从万古而来。(以赛亚书63:16)
同一先知书:
我将你的外袍给祂穿上,将你的腰带给祂系紧,将你的政权交在祂手中,祂必作耶路撒冷居民和犹大家的父。我必将大卫家的钥匙放在祂肩头上;祂开,无人能关;祂关,无人能开。我必将祂牢固,像钉子钉在坚固的地方。祂必作为祂父荣耀的宝座。祂父家所有的荣耀,连儿女带子孙,一切小器皿,从杯器到所有弦乐器,都挂在祂身上。(以赛亚书22:21-24)
很明显,此处正是主在内义上被代表和表示,并被称为“耶路撒冷居民和犹大家的父”,因为犹大家的钥匙正是放在祂的肩头上,祂开,无人能关,祂关,无人能开(参看22章序言),并且祂拥有祂父荣耀的宝座,一切圣物都挂在祂身上,并来自祂,这些圣物在此处被称为“器皿”,属天事物被称为“杯器”,神圣的属灵事物被称为“弦乐器”。
由于君王和祭司代表主,“君王”通过其王权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3670节),所以祭司被称为“父”,这一点可见于士师记:
米迦对利未人说,你可以住在我这里,给我作父作祭司。(士师记17:10)
但人对他说了同样的话:
不要作声,用手捂口,跟我们去吧,给我们作父作祭司。(士师记18:19)
王自己也如此称呼他们,这一点明显可见于列王纪下:
以色列王对以利沙说,我父啊,我可以击杀他们吗?他说,不可击杀他们。(列王纪下6:21-22)
以及当以利沙快要死了时,以色列王约阿施对他说的话:
他伏在他脸上哭泣说,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13:14)
王之所以称祭司为“父”,是因为“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而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并且真理之于良善,如同儿子之于父亲,因真理源于良善。
这个问题在来世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在天上,除了主以外,他们并不称呼其他人为父,并且对于福音书圣言所提到的“父”,他们只理解为主(参看15, 1729节)。当那里所有的小孩子正在被引入爱之良善及其真理时,他们都被教导只承认主为他们的父。甚至新进入天堂的人也被悉心教导,神只有一位;他们若出生在教会,就被教导整个三位一体都在主里面,因为几乎所有来自基督教界的人,都带有三神观,尽管他们口头上声称只有一位神。事实上,一旦三的概念进入,并且其中每一位都被称为神,在属性和职能上与其他两位不同,甚至被分别敬拜,那么从人性上思想一位神是不可能的。结果,对三神的敬拜在心里,而对一神的敬拜只挂在嘴上。
整个三位一体都在主里面,这在基督教界是众所周知的;然而,在来世的基督徒当中,主却很少被思想。事实上,祂的人身或人性成了很多人的绊脚石,因为他们将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区分开来,也不相信这人身或人性就是神性。一个人会自称为义,从而变得纯洁,几乎成圣;但这些人却不认为主得着了荣耀,也就是祂的人身或人性变成了神性。而事实上,主是从耶和华自己成孕的;此外,若不从神性,尤其从主的神性人身,没有人能称义,更不用说成圣了;主的神性人身在圣餐中被代表和表示,在圣餐中明确说明,饼是祂的身体,酒是祂的血。
主与父为一,祂自永恒就存在,掌管宇宙,因而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这一点从圣言很清楚地看出来。从约翰福音可知,主与父为一: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同一福音书:
犹太人越发想要杀耶稣,因祂还称神为祂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回答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对你们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叫众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差我来的父亲自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应当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些经。(约翰福音5: 18-39)
如前所述,此处“父”表示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主里面。从神性良善,也就是“父”只能发出或出来神性之物,并且发出或出来的,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子”。
又:
凡从父听见又学习的,都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5-46)
又:
于是他们对祂说,你的父在哪里?耶稣回答,你们不认识我,也不认识我的父;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又:
我与父为一。你们即使不信我,也当信这些工作,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0, 38)
又:
耶稣说,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我作为光到世上来,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差祂来的父”在内义上表示祂从父发出;这层含义既适用于此处,也适用于主说“父”差祂来的其它经文。从前面可以看出,“光”表示神性真理。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约翰福音14:6-11, 13)
又: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亲自向他显现。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就是那“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而那些处于神性良善的人则是那“爱祂的”。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必蒙我父爱他”, “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也就是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要来住在他里面。这也是为何本章接下来说: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还有该福音书的别处:
圣父啊,求你用你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约翰福音17:11)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主凭祂自己所拥有的神性良善谈到“父”,凭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谈到“子”。因此,“父”与“子”不是二,乃为一。主之所以这样说话,是为了圣言可以在地上和天上都被接受;还因为在主得荣耀之前,祂是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而一旦得了荣耀,祂在这两种本质上都是神性良善本身,一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都来自祂,即这神性良善本身。
主自永恒就存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正是主通过先知说话;由于这个原因,还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祂,所以祂被称为“圣言”。对此,约翰福音上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14)
“圣言”表示来自神性的天上和地上的一切真理。
祂在约翰福音的别处明确教导,主自永恒就存在:
约翰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祂本来在我以前。(约翰福音1:15, 26-27, 30)
又:
倘或你们看见人子升到祂原先所在之处。(约翰福音6:62)
又:
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对你们说,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我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耶稣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往神那里去。(约翰福音13:3)
又:
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又信我是从父出来的。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7-28)
又:
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交给我作的工,我已经完成了。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的自我荣耀我,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约翰福音17:4-5, 24)
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主掌管宇宙,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又:
耶稣对祂的门徒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约翰福音:
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信子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3:35-36)
又: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约翰福音13:3)
又: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又:
耶稣说,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正如你曾赐给祂权柄,管理所有肉体。(约翰福音17:1-2)
又:
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我不再在世界上,因我到你那里去。(约翰福音17:10-11)
路加福音: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路加福音10:22)
从上述经文明显可知,神性良善就是那被称为“父”的;“神性真理”就是那被称为“子”的;主出于神性良善藉着神性真理掌管宇宙中的所有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有鉴于此,并考虑到这个观念在圣言中如此清晰,令人震惊的是,基督教界明明知道,并教导整个三位一体都在主里面,却不像天堂那样承认并唯独崇拜主,因而承认和崇拜一位神。被当作与父和子分离并单独的神来敬拜的圣灵就是灵的神圣,或从主经由灵人或天使发出,也就是从祂的神性良善经由神性真理发出的神圣;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说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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