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主就是圣言
WH14.圣言的至内在意义唯独论述主,描述祂人身的荣耀,也就是祂与神性本身合一的一切状态,还有祂征服地狱,使那里的一切事物,以及天堂都恢复秩序所处的一切状态(2249, 7014节)。因此,至内在的意义描述了主在世上的整个一生,主通过圣言不断与天使同在(2523节)。因此,唯独主在圣言的至内在部分,圣言的神性与神圣来源于此(1873, 9357节)。主说,经上凡指着祂的话都应验了,这句话表示包含在至内在意义中的一切事物都应验了(7933节)。
圣言表示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节)。主是圣言,还因为圣言来自祂,关乎祂(2859节),圣言的至内在意义唯独涉及主;因此,主自己就在其中(1873, 9357节)。由于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里面都有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婚姻,所以该婚姻唯独在主里面(3004-3005, 3009, 4138, 5194, 5502, 6343, 7945, 8339, 9263, 9314节)。神性真理是唯一的现实存在,它在来自神性的唯一物质中(5272, 6880, 7004, 8200节)。由于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天堂的光,神性良善是天堂的热;由于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靠这些存在,正如世上的一切事物靠光和热存在,这些光和热也在它们自己的物质中,并通过它们起作用;又由于自然界通过天堂或灵界存在;所以显然,被造的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因而从圣言被造的,正如约翰福音所说的: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3, 14,2803, 2884, 5272, 7830节)
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因而从主创造的,关于这一点,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137节);这一点在讨论天堂太阳的地方说得更详细,那里说明,这太阳就是主,是祂的神性之爱(HH116-125节);神性真理是光,神性良善是热,二者都来自天堂的太阳(HH126-140节)。主与人的结合是通过圣言、凭借它的内义实现的(10375节)。这种结合是通过圣言的每一个细节实现的,因此,与其它一切作品相比,圣言是妙不可言的(10632-10634节)。一旦圣言被写出来,主就通过圣言向人们说话(10290节)。另外,关于天堂通过圣言与人的结合,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303-310节)所举的事实。
8339.“拿鼓跳舞”表出于欢喜快乐的赞美。这从“鼓”和“跳舞”的含义清楚可知:“鼓”论及对属灵良善的情感,或论及真理之良善,表示其快乐或喜乐,如刚才所述(8337节);“跳舞”论及对属灵真理的情感,表示其欢喜或愉悦,如下文所述。在古时,内心的欢乐不仅通过乐器和歌唱来见证,还通过跳舞来见证。因为内心的喜乐,或内在的喜乐会迸发为身体的各种行动,如唱歌、跳舞。由于在古时,胜过其它一切感觉的欢喜是属灵的欢喜,也就是源于属各种属灵之爱的情感的感觉,这些感觉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所以那时人们被允许将跳舞加到歌唱和音乐旋律上,在这些日子也被允许来见证他们的喜乐。这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经上会提到“跳舞”,以表示属于对真理的情感的欢喜或属于基于良善,或仁爱之信的欢喜,如在以下经文:
你必再装饰你的鼓,出去与欢乐的人一同跳舞。他们的灵魂必像水浇灌的园子,他们也不再有一点愁烦。那时,处女必欢乐跳舞,少年人和年老的也必一同欢乐。(耶利米书31:4, 12, 13)
耶利米哀歌:
我们心中的喜乐止息,跳舞变为悲哀。(耶利米哀歌5:15)
诗篇:
你已将我的悲哀给我变为跳舞。(诗篇30:11)
又:
愿他们跳舞赞美祂的名,愿他们用手鼓和竖琴歌颂祂。(诗篇149:3; 150:4)
外邦人在拜神时也玩耍、跳舞,这一点明显可见于出埃及记(32:6, 19)。
经上之所以提到“欢喜”和“快乐”,是因为在圣言中,“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经上多次一起提及“欢喜快乐”,如以下经文:
看哪,人却欢喜快乐, 宰牛。(以赛亚书22:13)
又: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走。(以赛亚书35:10)
又: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称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11)
耶利米书: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33:11)
撒迦利亚书:
十月的禁食必变为犹大家的欢喜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诗篇:
求你使我得听欢喜快乐。(诗篇51:8)
由于上述经文中,“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所以这二者都提及了;否则,只用一个词就够了。这种神圣的说话方式用在圣言,是为了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婚姻能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683, 793, 801, 2173, 2516, 2712, 4138, 5138, 5502, 7945节)。
38.人若不知道层级与神性秩序如何关联,就不可能理解天堂如何不同,甚至不知道何谓内在人与外在人。绝大多数世人对何为内层与外层,或何为高层与低层没有任何概念,只知道某种连续事物,或连续地从更纯到更粗连贯起来的某种事物。但内层与外层的关系是分离的,而非连续的。层级分为两种,即连续层级和非连续层级。连续层级就像光从明亮的火焰到黑暗的减弱层级,或视力从光明中的物体到幽暗中的物体的下降层级,或大气中从下到上的纯度层级那样相关联。这些层级是由距离决定的。另一方面,并非连续,而是分离的层级就像在先者和在后者,原因和结果,产生之物和被产生之物那样截然不同。凡研究这个问题的人就会发现,整个世界的每一个和全部事物,无论是什么,都有这种产生和复合的层级,也就是从一个事物到另一个事物,再从另一个事物到第三个事物,依此类推。
人在获得对这些层级的概念之前,绝无可能理解众天堂之间的区别,也不可能理解人的内层官能与外层官能之间的区别,以及灵界与自然界,人的灵与他的身体之间的区别。因此,他既不能理解对应与代表的性质与源头,也不理解流注的性质。感官人不明白这些区别,因为他们根据这些层级,甚至将增长和下降视为连续的,因而无法对属灵之物形成任何概念,以为它不过是更纯粹的属世之物。因此,他们仍站在外面,与聪明相距甚远。
注:内层事物与外层事物不是连续的,而是照层级而不同和分离的,每个层级都有自己的界限(3691, 5114, 5145, 8603, 10099节)。一个事物从另一个事物得以形成,如此形成的事物并非连续式的更纯粹或更粗糙(6326, 6465节)。人若觉察不到依照这类层级的内层与外层之间的区别,就无法清楚理解内在人与外在人,以及内层天堂与外层天堂(5146, 6465, 10099, 101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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