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关于圣言的进一步的细节
WH17.在希伯来语,“圣言”表示各种事物,如所说的话,头脑的想法,真实存在的一切事物,以及某种事物(9987节)。圣言表示神性真理和主(2533, 4692, 5075, 9987节)。诸圣言表示诸真理(4692, 5075节)。它们表示教义事物(1288节)。十句圣言表示一切神性真理(10688节)。
圣言,尤其预言部分会用两种方式来表达同一个事物;一种涉及良善,一种涉及真理,它们就这样被结合在一起(683, 707, 2516, 8339节)。若不通过圣言的内义,不可能知道哪种表达方式涉及良善,哪种涉及真理;因为有些特殊词语用来表达涉及良善的事物,有些特殊词语用来表达涉及真理的事物(793, 801节)。这种情况如此普遍,以至于仅仅根据所用的词语,就能知道它们论述的是良善还是真理(2712节)。有时,一种表达方式涉及总体上的某种事物,另一种表达方式涉及源于这个总体原则的某个细节(2212节)。圣言还有一种互换(对此,参看2240节)。在圣言中,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4816节)。内义与它自己的主题是一致的,更像是一个断言(4502节)。
那些以圣言为快乐的人,在来世接受天堂的温暖,天堂之爱照着他们从爱中所获得的快乐的质和量而在这温暖中(1773节)。(全书完)
4502.“把底拿从示剑家里带出来就走了”表他们夺走了对真理的情感。这从“底拿”的代表清楚可知,“底拿”是指对真理的情感(参看4498节)。按照内在最接近的意义,意思是这样:他们从那些作为上古教会余留的一部分的人那里夺走了对真理的情感,因为经上说他们“把底拿从示剑家里带出来”,而“示剑家”就表示这个教会的真理之良善。但由于所论述的主题是由此处雅各的儿子们所表示的雅各后代当中真理与良善的灭绝,还由于所提到的一切细节都有要被拿来应用到所论述的主题上,故“示剑家”在此简单地表示诸如存在于上古教会成员当中的那种真理之良善。因此,所表示的意思是,该良善在源于雅各的这个民族中间被灭绝了。因为就圣言的内义而言,一切名字和用语都表示它们所属主题的某个方面。同时,此处所表示的是哈抹和示剑及其家族当中的良善与真理的灭绝,因为他们接受了外在,如前所示(4493节)。
关于西缅和利未目前所解释的这一切是千真万确的,这一点从雅各临死前所发的预言可以看出来: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的刀剑是强暴的器械;不要让我的灵魂进入他们的隐秘处,不要让我的荣耀参与他们的集会;因为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的腿筋。他们的怒气可咒诅,因为很猛烈;他们的暴怒可咒诅,因为很严厉;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西缅和利未”表示在雅各后代当中沦为虚假的信之真理,和沦为邪恶的仁之良善,如前所示(4499, 4500节)。他们之所以被称为“弟兄”,是因为良善是真理的弟兄,或仁是信的弟兄(4498节)。“他们的刀剑是强暴的器械”表示向真理与良善施暴的虚假与邪恶(4499节)。“不要让我的灵魂进入他们的隐秘处,不要让我的荣耀参与他们的集会”表示在生活和教义上的断绝,因为在圣言中,“灵魂”论及生活(1000, 1040, 1742, 3299节),“荣耀”论及教义。“因为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的腿筋”表示他们怀着邪恶的意图灭绝了教会的真理和教会的良善,“人”(man,男人)表示教会的真理(3134节),“牛”表示教会的良善(2180, 2566, 2781节)。“他们的怒气可咒诅,因为很猛烈;他们的暴怒可咒诅,因为很严厉”表示因转离真理与良善所招致的惩罚:“咒诅”表示使自己转离,也表示由此招致的惩罚(245, 379, 1423, 3530, 3584);“怒气”表示背离真理,“暴怒”表示背离良善(357, 3614节)。“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良善与真理不再存在于他们教会的外在和内在中:“分散”和“散居”表示从他们当中分离并完全移除(4424节),“雅各”是指教会的外在,“以色列”是指内在(4286节)。
在这段预言中,这些话是指着西缅和利未说的,因为这两个人表示总体上教会的真理与良善;但当这些不复存在,变得无效时,尤其当虚假与邪恶取而代之时,教会就灭绝了。这就是这些预言的含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西缅支派和利未支派并没有受到比其它支派更甚的咒诅。因为利未支派被选为祭司,西缅支派则作为以色列其余支派之一而存在。
9987.“这是你要对他们所做的事”表秩序的一个律法。这从“事或话”的含义清楚可知,“事或话”是指神性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秩序的一个律法,如下文所述。就一般意义而言,“话”表示口中所说的话,或言语;由于言语是通过发出的声音来表达的心智的思维,所以“话”也表示正在思想的事。这解释了为何在原文,凡真实存在,的确为某物之物被称为“话”。但“话”在更宏大的意义上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凡真实存在,的确为某物之物都是神性真理。因此,诗篇上说: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其万象藉着祂口中的灵(或气)而成。(诗篇33:6)
此处“耶和华的话”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耶和华口中的灵或气”是指祂的真理所带来的生命;藉祂的话而造的“诸天”,以及“其万象”是指天使,不过是在他们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的程度之内。“诸天”之所以表示天使,是因为他们构成天堂。此外,由于天使是神性真理的接受者,所以“天使”在抽象意义上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8192节);“天上的万象”在抽象意义上同样表示神性真理(参看3448, 7236, 7988节)。
由此可见约翰福音中的“圣言”表示什么: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在此表示主,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主是圣言,因为当主在世时,祂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当主离开这个世界时,神性真理就从祂发出了(参看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
就至高意义而言,“圣言”(即话)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圣言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众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
他们呼求耶和华,祂发出自己的话语医治他们。(诗篇107:19, 20)
约翰福音:
你们并没有父的话存在你们里面,因为祂所差来的,你们不信,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翰福音5:38, 40)
同一福音书:
我已将你的圣言赐给他们。世界又恨他们,求你用真理使他们分别成圣,你的话就是真理。(约翰福音17:14, 17)
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 16)
从这些和其它经文清楚看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圣言或话”,在至高意义上则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名称为神的圣”,祂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由于“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故经上说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因为“衣服”表示真理(9952节),“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详细解释可参看前文(2760-2762节)。
这解释了为何来自神的一切真理都被称为祂的话,如约珥书:
耶和华在祂军队前发出响声,祂的营地甚大;执行祂话的,不能数算。(约珥书2:11)
耶和华发出的“响声”是指从神来的真理(9926节);“耶和华的营地”是指天堂(参看4236, 8193, 8196节);由此明显可知“执行祂话的,不能数算”表示那些遵行神之真理的人。马太福音:
凡听见天国的话不明白的,那恶者就来,把所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撒在石头地上的,就是人听了话,当下欢喜领受,然而他没有根。撒在荆棘里的,就是人听了话,而今世的思虑,钱财的迷惑,把话挤住了;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话明白了,又结出果实来。(马太福音13:19-23)
“话”在此是指神之真理,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经上之所以说“天国的话”,是因为它是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因为“天国”是指天堂和教会。
由此可见,“话”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如约翰福音: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因此,十诫也被称为“十句话”(出埃及记34:28)。“话”之所以是指秩序的一个律法,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带来天堂里的秩序,以致它构成那里的秩序。因此,天堂秩序的律法由神性真理构成(1728, 1919, 2258, 2447, 4839, 5703, 7995, 8513, 8700, 8988节)。本章的“话”所表示的秩序律法就是主荣耀祂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的方式。这就是此处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由此而来的相对意义上的主题则是人的重生,因为人的重生就是主之荣耀的一个形像(3138, 3212, 3245, 3246, 3296, 4402, 5688节)。这尤其是秩序的律法,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构成天堂里的秩序,凡正在重生的人都在被重塑,以适合这秩序。因此,那些处于这种秩序的人住在主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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