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关于圣言的进一步的细节
WH17.在希伯来语,“圣言”表示各种事物,如所说的话,头脑的想法,真实存在的一切事物,以及某种事物(9987节)。圣言表示神性真理和主(2533, 4692, 5075, 9987节)。诸圣言表示诸真理(4692, 5075节)。它们表示教义事物(1288节)。十句圣言表示一切神性真理(10688节)。
圣言,尤其预言部分会用两种方式来表达同一个事物;一种涉及良善,一种涉及真理,它们就这样被结合在一起(683, 707, 2516, 8339节)。若不通过圣言的内义,不可能知道哪种表达方式涉及良善,哪种涉及真理;因为有些特殊词语用来表达涉及良善的事物,有些特殊词语用来表达涉及真理的事物(793, 801节)。这种情况如此普遍,以至于仅仅根据所用的词语,就能知道它们论述的是良善还是真理(2712节)。有时,一种表达方式涉及总体上的某种事物,另一种表达方式涉及源于这个总体原则的某个细节(2212节)。圣言还有一种互换(对此,参看2240节)。在圣言中,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4816节)。内义与它自己的主题是一致的,更像是一个断言(4502节)。
那些以圣言为快乐的人,在来世接受天堂的温暖,天堂之爱照着他们从爱中所获得的快乐的质和量而在这温暖中(1773节)。(全书完)
8339.“拿鼓跳舞”表出于欢喜快乐的赞美。这从“鼓”和“跳舞”的含义清楚可知:“鼓”论及对属灵良善的情感,或论及真理之良善,表示其快乐或喜乐,如刚才所述(8337节);“跳舞”论及对属灵真理的情感,表示其欢喜或愉悦,如下文所述。在古时,内心的欢乐不仅通过乐器和歌唱来见证,还通过跳舞来见证。因为内心的喜乐,或内在的喜乐会迸发为身体的各种行动,如唱歌、跳舞。由于在古时,胜过其它一切感觉的欢喜是属灵的欢喜,也就是源于属各种属灵之爱的情感的感觉,这些感觉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所以那时人们被允许将跳舞加到歌唱和音乐旋律上,在这些日子也被允许来见证他们的喜乐。这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经上会提到“跳舞”,以表示属于对真理的情感的欢喜或属于基于良善,或仁爱之信的欢喜,如在以下经文:
你必再装饰你的鼓,出去与欢乐的人一同跳舞。他们的灵魂必像水浇灌的园子,他们也不再有一点愁烦。那时,处女必欢乐跳舞,少年人和年老的也必一同欢乐。(耶利米书31:4, 12, 13)
耶利米哀歌:
我们心中的喜乐止息,跳舞变为悲哀。(耶利米哀歌5:15)
诗篇:
你已将我的悲哀给我变为跳舞。(诗篇30:11)
又:
愿他们跳舞赞美祂的名,愿他们用手鼓和竖琴歌颂祂。(诗篇149:3; 150:4)
外邦人在拜神时也玩耍、跳舞,这一点明显可见于出埃及记(32:6, 19)。
经上之所以提到“欢喜”和“快乐”,是因为在圣言中,“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经上多次一起提及“欢喜快乐”,如以下经文:
看哪,人却欢喜快乐, 宰牛。(以赛亚书22:13)
又: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走。(以赛亚书35:10)
又: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称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11)
耶利米书: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33:11)
撒迦利亚书:
十月的禁食必变为犹大家的欢喜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诗篇:
求你使我得听欢喜快乐。(诗篇51:8)
由于上述经文中,“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所以这二者都提及了;否则,只用一个词就够了。这种神圣的说话方式用在圣言,是为了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婚姻能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683, 793, 801, 2173, 2516, 2712, 4138, 5138, 5502, 7945节)。
2516.“看哪,你要死了,因为你所取的那女人”表示如果就信之教义的内容请教理性,那么该教义将被毁掉,变得无效。这从亚比米勒、“死”和妹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此处的“你”所指的亚比米勒是指信之教义;“死”是指被毁掉,变得无效;在此被称为“那女人”的妹子是指理性(参看2508节)。因此,亚比米勒因所取的那女人而要死了这句话表示如果请教理性,那么信之教义将被毁掉,变得无效。
来自理性的信之教义之所以不存在,是因为理性专注于良善和真理的表象,这些表象本身并非真理,如前所示(2053, 2196, 2203, 2209节)。此外,理性以谬念或错觉为基础,而谬念或错觉是记忆或世俗知识,或事实所确认的外在感官印象或肉体感觉的产物,这些知识或事实给真理的这些表象蒙上阴影、造成模糊。理性大多是纯人类的,这从它的诞生也能清楚看出来。
这就是为何信之教义不可能始于理性,更不可能建立在它上面。相反,这种教义必须源自主的神性本身和祂的神性人身。这就是它的源头。事实上,主就是该教义本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圣言、真理、光、道路、门。此外,一个奥秘是,一切教义都来自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并拥有天上的婚姻在里面。没有天上的婚姻在里面的教义不是真正的信之教义。这就是为何圣言作为教义的源头,一点一画都包含一个婚姻的形像在里面(参看683, 793, 801节)。
从圣言的字义或外在意义上看,信之教义似乎的确包含大量理性性质,甚至世俗性质的东西。然而,这是因为圣言是写给世人的,因此这样会适合他们。但圣言本身是属灵的,来自一个属天源头,也就是来自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如果就教义的内容请教理性,那么该教义将被毁掉,变得无效,这一点会通过下文的例子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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