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2

WH2.在圣言的预言

WH2.在圣言的预言部分,经上多次提到马,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马”表示理解力,“骑马的”表示一个去理解的人;这或许是因为“马”在灵义上,因而在圣言中表示这种事物,显得既奇怪又不同寻常。然而,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许。以色列的预言论到但说:

但必作道上的蛇,路中的箭蛇,咬伤马蹄,使骑马的向后坠落。(创世记49:17, 18

没有人能知道论到以色列支派中的一支的这个预言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蛇”、“马”和“骑马的”分别表示什么;然而,谁都知道其中隐含着某种属灵事物;至于每一个事物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6398—6401节),那里解释了这个预言。哈巴谷书:

神啊,你乘在马上,你的战车是拯救。你乘马践踏海。(哈巴谷书3:8, 15)

显然,在这段经文中,“马”表示某种属灵事物,因为这些话是指着神说的。否则,神“乘在马上”,并“乘马践踏海”会是什么意思呢?撒迦利亚书: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撒迦利亚书14:20)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说,到那日,我必使一切马匹惊惶,使骑马的颠狂;我必张开眼睛看顾犹大家,使万民的一切马匹瞎眼。(撒迦利亚书12:4, 5)

这段经文论述了教会的荒凉,当不再明白任何真理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种状态通过马匹和骑马的来描述;否则,“我必使一切马匹惊惶”、“使万民的一切马匹瞎眼”会是什么意思呢?这与教会能有什么关系呢?约伯记:

神使她忘记智慧,也没有把聪明赐给她;她几时把自己举到高处,就嗤笑马和骑马的人。(约伯记39:17, 18, 19ff)

“马”在此表示理解力,这是显而易见的。同样在诗篇,经上说神:

乘驾真理的话。(诗篇45:4)

另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此外,若不知道“战车”表示什么,“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什么,谁能知道以利亚和以利沙为何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又为何“少年人以利沙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因为以利沙对以利亚说: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2:11, 12)

约阿施王对以利沙说: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13:14)

论到少年人以利沙时,经上说:

耶和华开了少年人以利沙的眼目,就看见了,看哪,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6:17)

以利亚和以利沙之所以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是因为他们两人都代表圣言方面的主,“战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马兵”表示聪明。关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47, 7643, 8029, 9372节);“战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5321, 8215节)。  

属天的奥秘 #10019

10019.“又要充

10019.“又要充满亚伦的手和他儿子的手”表祝圣以代表通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来行使的主的神性能力。这从“充满手”的含义清楚可知,“充满手”是指祝圣以代表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代表祂的能力。有两种做法可用来祝圣以承接祭司职分,即用油膏抹并充满手。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祝圣礼通过用油膏抹来实现,因为膏抹所用的油表示爱之良善(参看10011节);代表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能力方面的主的祝圣礼通过充满手来实现,因为“手”表示能力(878, 4931-4937, 5327, 5328, 6947, 7011, 7188, 7189, 7518, 7673, 8050, 8069, 8153节);“手”论及源于良善的真理(3091, 3563, 4931, 8281, 9025节)。由于一切能力都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5623, 6344, 6423, 6948, 8200, 8304, 9327, 9410, 9639, 9643节),又由于头和全身通过手来行使它们的能力,这种能力就是一个人的生命所拥有的行动能力,或说一个人的生命活动,所以“手”也表示凡属于人之物,因而表示整个人的行动能力(9133节)。由此可见“充满手”表示什么。唯独主拥有一切能力,天使、灵人或世人除了源于主的东西外,一无所有(参看8200, 8281, 9327, 9410, 9639节)。承接祭司职分的祝圣礼之所以通过用油膏抹并充满手这两种做法实现,是因为存在或出现于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无一例外,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
  本章(29:9-36),以及利未记(8:22至末尾)描述了充满手以哪种方式来执行。它通过第二只公绵羊来执行,因此这羊也被称为“充满(手)的公绵羊”。充满的过程是这样:要宰这公绵羊,取点血抹在亚伦和他儿子的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取点坛上的血,也取点膏油,弹在亚伦和他儿子身上,以及他们的衣服上。这公绵羊的脂肪和尾巴,并遮盖肠子的脂肪与肝上的网膜,两个肾和肾上的脂肪并右胁,以及从筐子里所取的无酵的饼、糕饼和薄饼,都放在亚伦和他儿子的手掌上,摇一摇,之后它们烧在第一只公绵羊制成的燔祭顶上。但胸在摇一摇之后,和左胁要归亚伦和他儿子;他们要在会幕门口吃在圣处所煮的肉和筐内剩下的饼。这就是充满手的过程;至于每个细节表示什么,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下文予以阐述。
  充满亚伦和他儿子的手所代表的主的神性能力是拯救人类的神性能力;拯救人类的能力就是统治天堂和地狱的能力。一个人只能凭主的这种能力,而非其它任何能力得救;因为属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属于信的一切真理皆从主经由天堂流入。但它们无法流入,除非地狱被移走,因为地狱是一切邪恶和由这邪恶所产生的一切虚假的源头。一个人正是通过来自地狱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移走,同时经由天堂来自主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流注而得救的。主在世时,征服地狱,使天堂恢复秩序,为自己获得统治它们的神性权柄或能力(参看9486, 9715, 9809, 9937节,以及9528e节所提到的地方)。主的这种能力或权柄就是充满祭司的手所代表的;因为“祭司的职分”表示主整个拯救的工作(9809节)。
  主拥有这种能力或权柄,这是祂亲自在下列经文中所教导的,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路加福音:
  耶稣对那七十个说就是鬼也服了他们的人说,看哪,我已经给你们权柄可以践踏蛇和蝎子,又胜过仇敌一切的能力,断没有什么能害你们。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路加福音10:19, 22)
  这些话描述了主胜过地狱的能力;“鬼”是指那些在地狱里的人;“蛇和蝎子”是指邪恶和邪恶的虚假;“践踏它们”是指摧毁这些邪恶和虚假;他们将要有权柄胜过的“仇敌”也表示地狱。
  主在世时获得了这种权柄或能力、大能,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来,能力广大、大步行走,以大能施行拯救的是谁呢?我自己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这样,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以赛亚书63:1, 5, 8)
  这些话论及主,这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在以赛亚书中出现在别处的话同样论及主:
  祂自己的膀臂给祂带来拯救,祂的公义将祂扶起。祂穿上公义为铠甲,以拯救为头盔;救赎主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6-21)
  诗篇: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耶和华必从锡安伸出你能力的杖来,你要在你仇敌中间掌权;主在你的右手边。(诗篇110:1ff)
  这些话论及主,主自己在马太福音(22:44)中教导了这一点。“坐在右手边”描述了祂对地狱的统治权;因为“右手”表示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拥有的能力。地狱,以及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就是那要作祂脚凳的“仇敌”,以及祂要在他们中间掌权的“仇敌”。
  “耶和华的右手边”表示神性能力,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
  耶和华啊,你的右手大有力量;耶和华啊,你用右手摔碎仇敌。(出埃及记15:6)
  诗篇:
  神啊,你把拯救给我作盾牌,你的右手扶持我。(诗篇18:35)
  又:
  他们得救不是靠自己的膀臂,乃是靠你的右手、你的膀臂和你脸上的亮光。(诗篇44:3)
  经上之所以说“你的右手、你的膀臂和你脸上的亮光”,是因为“右手”表示能力,“膀臂”表示力量,“脸上的亮光”是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臂膀”是指力量(参看4932, 4934, 4935, 7205节);“光”是指神性真理(9548, 9684节);“耶和华的脸”是指神性良善(222, 5585, 9306节)。又:
  神啊,你的右手扶持我。(诗篇63:8)
  又:
  耶和华啊,你有大能的膀臂,你的手有力,你的右手也高举。(诗篇89:13)
  以赛亚书: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大力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诗篇:
  耶和华啊,愿你的手扶持你右手边的人,就是你为自己所坚固的人子。这样,我们便不退后离开你。(诗篇80:17-18)
  由此可见主在下列经文中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耶稣说,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马太福音26:64)
  路加福音:
  从今以后,人子要坐在神权能的右手边。(路加福音22:69)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9807节);而“右手边”是指神性能力,这从刚才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它也因此被称为“权能的右手”和“权能者的右手”。由此明显可知膏抹亚伦和他的儿子代表什么,充满他们的手又代表什么,即:膏抹他们代表主里面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参看9954e节);而充满他们的手代表神性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神性能力。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唯独拥有这种能力,这一点可见于前面所引用的经文。因此,在旧约圣言中,主也被称为“英雄”“战士”,以及“万军之耶和华”。
  

属天的奥秘 #9127

9127.“就为他没

9127.“就为他没有流血的罪”表那么他不会犯有所施暴行的罪。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血”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源于至高意义的内义上是指良善之真理(参看4735, 6378, 6978, 7317, 7326, 7846, 7850, 7877节)。因此,“流血”表示向神之真理或良善之真理,以及良善本身施暴。事实上,凡向真理施暴的,同样向良善施暴,因为真理与良善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致这一个属于那一个,或说这一个永远不会离开那一个。因此,向这一个施暴,就是向那一个施暴。由此明显可知,“为他没有流血的罪”表示他不会犯有向真理或良善所施暴行的罪。
  人若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只能认为圣言中的“血”表示血液;“流血”仅仅表示杀人。但内义并不论述人的肉体生命,只论述其灵魂的生命,也就是他的属灵生命,这生命会永远活着。在圣言的字义上,这生命通过诸如构成肉体生命的那类事物来描述,即肉和血。由于人的属灵生命源于属于仁爱的良善和属于信仰的真理,并靠它们来维持,所以在圣言的内义上,“肉”表示属于仁爱的良善,“血”表示属于信仰的真理。在更内在的意义上,“肉”表示属于对主之爱的良善,“血”表示属于对邻之爱的良善。但在唯独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肉”是指主的神性良善,因而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自己;而“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当一个人阅读圣言时,“肉和血”在天上就被理解为这些事物。当这个人参加圣餐礼时,同样理解为这些事物,只是在圣餐中,饼是肉,酒是血,因为“饼”与“肉”所表相同,“酒”与“血”所表相同。
  但那些像当今大多数世人那样在感官层进行思考的人,根本不理解这一切。所以只要他们相信圣餐和圣言因来自神而含有某种神圣之物在里面,就让他们持守自己的信仰吧。就算他们不知道这种神圣在哪里;还是让那些被赋予某种内在感知,也就是能在高于感官的层面上进行思考的人考虑一下,在以下经文中,“血”是用来表示血,“肉”是用来表示肉吗?
  人子啊,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天上的各种鸟和田野的各种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方聚集来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物,就是在以色列山上所献的大祭物,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要从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物中喝血喝到醉。你们要在我席上因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而饱足。我要这样将我的荣耀立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启示录: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飞在空中的一切鸟大声呼喊说,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很明显,在这些经文中,“肉”并非表示肉,“血”并非表示血。这同样适用于约翰福音中主的“肉”和“血”: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主的“肉”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是指从祂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它们都是滋养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食物。这解释了为何祂接着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又说“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由于人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故祂还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不过,如前所述,只有那些能在高于身体感官的层面上进行思考的人,尤其那些信主爱主的人才能明白这个问题,因为主把他们从其肉体感官的生命提升到其灵的生命,因而从世界之光提升到天堂之光;在天堂之光中,对物质事物的概念,也就是在心智中通过肉体所获得的印象会逐渐消失。
  因此,凡知道“血”表示来自主的神之真理的人也能看出在圣言中,“流血”并非表示杀人,或剥夺一个人的肉体生命;而是表示杀害或剥夺他灵魂的生命,也就是摧毁他的属灵生命,这生命就是对主的信和爱。“血”用来论及非法所流的血时,表示因邪恶所生的虚假而被毁的神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那时,主以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的血从它中间冲走。(以赛亚书4: 3)
  同一先知书:
  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沾污。他们的脚奔向邪恶,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他们的思想全是恶念。(以赛亚书59:3, 7)
  耶利米书: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贫穷无辜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4)
  耶利米哀歌:
  这都因先知的罪恶和祭司的罪孽,他们在耶路撒冷中间流了义人的血。他们在街上瞎逛,又被血玷污;他们不能玷污的东西,竟用衣服触摸了。(耶利米哀歌4:13-14)
  以西结书:
  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滚在血中,就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实在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用水洗你,冲去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以西结书16:6, 9)
  同一先知书:
  人子啊,你要与这流血的城争辩吗?向她宣布她一切可憎的事。你要说,因你所流人的血,就为有罪;又因你所造的偶像,就被玷污了。看哪!以色列的首领各逞其能,在你中间流人之血。在你中间有好谗谤的人,预备流人的血;在你中间有在山上吃过的。(以西结书22: 2-4, 6, 9)
  约珥书:
  我要在天上地下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幽暗,月亮要变为血,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0-31)
  启示录:
  日头变黑像毛布,满月变得像血。(启示录6:12)
  又:
  第二位天使吹号,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三分之一变成血。(启示录8:8)
  又:
  第二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海里,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海中一切活着的灵魂都死了。第三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它们就变成了血。(启示录16:3-4)
  在这些经文中,“血”并非表示所流的人的肉体生命的血,而是表示他的属灵生命的血,也就是神之真理,邪恶所生的虚假就是向它施暴的。马太福音中的“血”所表相同:
  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撒迦利亚的血为止。(马太福音23:35)
  这些话表示从古时直到现在,犹太人一直对圣言的真理施暴,以致他们根本不愿接受任何内在和天上的真理。所以他们也不接受主。他们流祂的血表示他们对神之真理的完全弃绝,因为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成了肉身的圣言”(约翰福音1:1, 14)。在马太福音中,这些话就表示他们对来自主的神之真理的完全弃绝:
  彼拉多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众人都回答说,祂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马太福音27:24-25)
  这就解释了约翰福音中所描述的以下事件:
  惟有一个兵拿枪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那看见的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约翰福音19:34-35)
  水也流出来的原因是,“水”表示外在形式的神之真理,就是构成字义的那种真理。“水”表示真理(参看2702, 3058, 3424, 4976, 5668, 8568节)。
  由此也明显可知被主的宝血洗净是什么意思,即从主领受信之真理(7918, 9088节)。由此也明显可知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他们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圣言。(启示录12:11)
  “因羔羊的血”是指通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神性真理也是“他们所见证的圣言”。“羔羊的血”是指纯真之血,因为“羔羊”表示纯真(3519, 3994, 7840节)。在天上,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含有纯真在它的核心处;因为它只感染那些拥有纯真的人,或说,除了那些拥有纯真的人外,没有人对它拥有任何感觉(2526, 2780, 3111, 3183, 3494, 3994, 4797, 6013, 6107, 6765, 7836e, 7840, 7877, 79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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