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WH2.在圣言的预言部分,经上多次提到马,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马”表示理解力,“骑马的”表示一个去理解的人;这或许是因为“马”在灵义上,因而在圣言中表示这种事物,显得既奇怪又不同寻常。然而,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许。以色列的预言论到但说:
但必作道上的蛇,路中的箭蛇,咬伤马蹄,使骑马的向后坠落。(创世记49:17, 18)
没有人能知道论到以色列支派中的一支的这个预言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蛇”、“马”和“骑马的”分别表示什么;然而,谁都知道其中隐含着某种属灵事物;至于每一个事物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6398—6401节),那里解释了这个预言。哈巴谷书:
神啊,你乘在马上,你的战车是拯救。你乘马践踏海。(哈巴谷书3:8, 15)
显然,在这段经文中,“马”表示某种属灵事物,因为这些话是指着神说的。否则,神“乘在马上”,并“乘马践踏海”会是什么意思呢?撒迦利亚书: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撒迦利亚书14:20)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说,到那日,我必使一切马匹惊惶,使骑马的颠狂;我必张开眼睛看顾犹大家,使万民的一切马匹瞎眼。(撒迦利亚书12:4, 5)
这段经文论述了教会的荒凉,当不再明白任何真理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种状态通过马匹和骑马的来描述;否则,“我必使一切马匹惊惶”、“使万民的一切马匹瞎眼”会是什么意思呢?这与教会能有什么关系呢?约伯记:
神使她忘记智慧,也没有把聪明赐给她;她几时把自己举到高处,就嗤笑马和骑马的人。(约伯记39:17, 18, 19ff)
“马”在此表示理解力,这是显而易见的。同样在诗篇,经上说神:
乘驾真理的话。(诗篇45:4)
另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此外,若不知道“战车”表示什么,“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什么,谁能知道以利亚和以利沙为何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又为何“少年人以利沙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因为以利沙对以利亚说: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2:11, 12)
约阿施王对以利沙说: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13:14)
论到少年人以利沙时,经上说:
耶和华开了少年人以利沙的眼目,就看见了,看哪,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6:17)
以利亚和以利沙之所以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是因为他们两人都代表圣言方面的主,“战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马兵”表示聪明。关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47, 7643, 8029, 9372节);“战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5321, 8215节)。
3301.“毛衣”表示属世层的真理。这从“衣”和“毛”的含义清楚可知:“(外)衣”是指如衣服那样穿在另一种事物上的东西,故在此是指真理,因为它如衣服那样穿在良善上,真理就像衣服(1073, 2576节),或几乎可以说,真理就是接受良善的器皿(1469, 1496, 1832, 1900, 2063, 2261, 2269节);“毛”是指真理方面的属世层。圣言多次提到“毛”或“头发”,它在这些地方表示属世之物。原因在于,毛发长在人最表面的部位,就像属世层之于理性层和理性层的内层部分。当人活在肉身时,在他看来,属世部分就是他的全部;但这远非事实。相反,属世部分是从他的内在部分长出来的事物,就像毛发是从身体部分长出来的事物一样。两者也以几乎相同的方式从内在部分发出。这也是为何那些活在肉身时完全属世的人在来世照着这种状态被呈现于视野时,头发看上去几乎覆盖了整张脸。此外,头发代表人的属世层。当这属世层是从良善长出来的时,它由梳理齐整的漂亮头发来代表;但当属世层不是从良善长出来的时,它由难看的乱发来代表。
正是由于这种代表,所以在圣言中,“毛”或“头发”表示属世层,尤表真理方面的属世层,或属世层的真理。如撒迦利亚书:
到那日,先知说预言的时候,各人都必因他的异象羞愧,必不再穿毛衣欺骗人。(撒迦利亚书13:4)
“先知”表示那些教导真理的人,在此表示那些教导虚假的人(2534节);“异象”表示真理,在此表示虚假;“毛衣”表示真理方面的属世层,或属世层的真理;这真理不是真理,而是虚假,故经上说“欺骗人”。先知穿这样的衣服是为了代表这种真理,因为它是外在的。这也是为何提斯比人以利亚因穿这种衣服而被称为“毛人”(列王纪下1:8);最后一位先知施洗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马太福音3:4)。“骆驼”是指属世人中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参看3048, 3071, 3143, 3145节),记忆知识或事实是属世人的真理(3293节)。
“头发”表示真理方面的属世层,或属世层的真理,这一点从拿细耳人很明显地看出来:拿细耳人被吩咐在其一切许愿离俗的日子,不可用剃头刀剃头,直到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那时,他们要任由发绺长长,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头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民数记6:5, 18-19)。拿细耳人代表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并由此代表属天教会的人,属天教会的人是主的一个样式(51节),其属世人由头发来代表。因此,当拿细耳人被分别成圣时,他们要脱去他们生于其中的旧人或以前的属世人,披上一个新人,这由以下要求来表示:当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后,要任由发绺长长,把头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因为属天人的状态是这样:他处于良善,并从良善知道一切真理,从来不从真理思考和谈论良善,更不会从记忆知识或事实思考和谈论良善(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节)。此外,属天人具有这种性质:在他们脱去他们生于其中的状态之前,他们的属世人在真理上如此强大,以致他们能与地狱争战;因为进行争战的是真理,从来不是良善。地狱不能接近良善,甚至从远处接近良善。关于真理的这种性质和良善的这种性质,可参看前文(1950, 1951节)。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参孙的力气来自他的头发,论到他,经上说:
耶和华的使者向那妇人显现说,看哪,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剃头刀都不可上他的头;因为这孩子从子宫始起就归神作拿细耳人。(士师记13:3, 5)
后来,他向大利拉透露说,如果他剃了头,他的力气就会离开他,他会变得软弱无力;接着他就被剃了头,他的力气就离开了他,非利士人便抓住他;再后来,他被剃头后,他的头发又开始长起来,他的力气就恢复了,使他能推倒那房的柱子(士师记16:1-31)。谁看不出这段描述包含天上的奥秘;没有人知道这奥秘,除非他接受关于代表的教导,即:拿细耳人代表属天人,只要有头发,他就代表这属天人的属世层;如前所述,属天人的属世层在真理上就是如此强而有力。参孙有这样的力气,是因为那时主所吩咐的一切代表都具有这种力量和效果,这就是参孙力气的源头。但参孙不像前面所提到的那些人是一个被分别为圣的拿细耳人,也就是说,他不具有良善的状态,而是具有真理的状态。他的头发给予他力气的主要原因是,他代表主,主出于真理方面的属世人而与地狱争战并征服它们。主在披上甚至在属世人方面的神性良善和真理之前做这一切。
由此也明显可知为何经上吩咐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大祭司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利未记21:10)。同样,在论述新殿的地方,经上吩咐祭司利未人不可剃头,也不可容发绺长长(以西结书44:20);也就是说,他们代表来自良善并被称为良善之真理的真理方面的主的神性属世层。“毛”或“头发”表示真理方面的属世层,或属世层的真理,这一点也可从圣言的预言部分明显看出来,如以西结书:
我使你好像田间的幼苗,你就生长起来,渐渐长大,以至极其俊美;两乳成形,头发长成。(以西结书16:7)
这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在此表示古教会;随着时间推移,古教会败坏了。“两乳成形”表示属世良善,“头发长成”表示属世真理。
但以理书:
我观看,直到宝座推倒,亘古常在者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祂的宝座乃火焰。(但以理书7:9)
启示录:
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纯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启示录1:13-14)
“发白如纯羊毛”表示真理方面的神性属世层。在圣言和犹太教会的宗教仪式中,真理本身由“白”来代表,并且真理因来自良善而被称为“纯羊毛”。之所以“真理”由“白”来代表,良善由“红”来代表,是因为真理由光构成,良善由发光的火构成。
和圣言中的其它事物一样,“头发”也具有一个反面意义,表示被败坏的真理方面的属世层,或被败坏的属世层的真理。如以赛亚书:
到那日,主必用河渡口赁来的剃头刀,就是亚述王,剃去头发和脚上的毛;它也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拿一把利剑,把它当做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你的头和你的胡须,拿天平将须发平分。你要将第三部分在城中间用火焚烧,将第三部分在城周围用剑击砍,将第三部分任风吹散。你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再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用火焚烧,就必有火从那里面出来烧入以色列全家。(以西结书5:1-4)
这段经文用代表描述了“头发”和“须发”所表示的内层和外层的属世真理不复存在。它被“用火焚烧”表示欲望或恶欲摧毁了它;“在城周围用剑击砍”表示推理摧毁了它;“将它任风吹散”表示虚假原则或错误假设摧毁了它。这段经文的意思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教导很相似,即:种子,也就是真理,有的落在荆棘里,有的落在土浅石头上,有的落在路旁(马太福音13:1-9)。
“头发”表示属于属世人的不洁真理和虚假,这一点也由以下吩咐来代表:
当要娶从敌人那里掳来的女人结婚时,她要被领到家里去,剃头发、修指甲,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申命记21:12-13)
又:
当利未人被分别为圣时,要用除罪水弹在他们身上,又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洗衣服,从而洁净自己。(民数记8:7)
又:
尼布甲尼撒被赶出离开世人,吃草如牛,身体被天上的露水滴湿,头发长长,好像鹰毛,指甲长长,如同鸟爪。(但以理书4:33)
就大麻风而言,他们被吩咐察看毛和胡须的颜色,它们是变白、变红、变黄还是变黑;还要查看衣服的颜色;长大麻风求洁净的人要把所有头发、胡须、眉毛都剃去(利未记13:1-59; 14:8-9),这表示由亵渎造成的不洁虚假,这是内义上的“大麻风”。
然而,“光秃”表示根本没有任何真理的属世层。如以赛亚书:
他上巴益,又往底本,到高处去因尼波哭泣;摩押人因米底巴哀号。他们头上都光秃,每根胡须都剃净。(以赛亚书15:2)
同一先知书:
必有光秃代替美发,烙伤代替美容。(以赛亚书3:24)
对以利沙说“秃头的上去吧,秃头的上去吧”的童子,被两只从森林里出来的熊撕成碎片(列王纪下2:23-24),代表那些亵渎圣言,声称它里面似乎没有真理的人;因为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2762节)。由此明显可知那时代表具有多么大的权柄。
802.我们说,正是由于“巴比伦城”所指的天主教,才有了对圣言的一切真理、因而对教会的一切神圣事物的玷污和亵渎;前面多次说明,该宗教不仅玷污了圣言的良善与真理,还亵渎了它们;因此,在圣言中,“巴比伦”(或“巴别”)表示对神圣事物的亵渎。现在说一说这种亵渎过去是如何发生的,现在又是如何发生的。前面说过,源于自我之爱而对统治教会的神圣事物、统治天堂的,因而统治主的一切神性事物的爱就是魔鬼(796, 797节)。由于作为目的这种统治占据了那些建立该宗教之人的心智,所以他们不能不亵渎圣言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假如这爱,也就是魔鬼,从内在占据某人的心智,如一切主导爱那样;那么将某个神性真理从外在摆在它眼前,它岂不会将其撕成碎片,扔在地上,踩上几脚,然后召唤与它自己一致的虚假以取代之?
对拥有世上一切事物的爱就是撒旦,并且魔鬼与撒旦行如一体,好像同盟,如同从这一种爱陷入另一种爱。由此可以推断为何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亵渎。例如:将以下神性真理摆在这爱,也就是魔鬼面眼前,即:要敬拜和尊崇的唯有神,而不是任何人;教皇代理权是一个必须弃绝的捏造和臆想;还有这个真理:向死人祈求、在他们的画像前跪拜、亲吻他们和他们的骨头,是一个也必须弃绝的全然可憎的偶像崇拜行为。这爱,也就是魔鬼,岂不会怒火中烧地拒绝这两个真理,严厉谴责它们,并将其撕成碎片吗?
此外,如果有人对这爱,也就是魔鬼说,相当于改造和重生、因而救赎和拯救一个人的打开和关闭天堂,或捆绑和释放,因而赦罪,是纯粹的神性;人若将任何神性之物据为己有,必是亵渎神;彼得并没有将任何这类事物据为己有,也没有行使过任何这类权柄;而且,继任是这爱的捏造,圣灵从这个人转到那个人那里也是捏造;若听到这些事,这爱,也就是魔鬼,岂不会用诅咒的话责骂说这话的人,并在怒火中把他交给裁判人,将其投入死牢?若有人进一步说,主的神性权柄如何转到你那里?主的神性如何能与祂的灵魂并身体分离?按照你的信仰,这岂不是不可能?父神如何能将祂的神性能力引入圣子,不是引入祂的神性,也就是容器吗?这神性能力又如何能转录到一个人里面,以至于成为他的?以及其它诸如此类的话。听到这些话,这爱,也就是魔鬼,岂不会哑口无言,内心却充满怒火,咬牙切齿喊着说:“把他押出去,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出去,叫所有人都出去,让他们看看这个大异端,找个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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