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只有通过取自圣言的教义才能理解圣言
WH8.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3464, 5402, 5432, 10763, 10765节)。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9025, 9409, 9424, 9430, 10324, 10431, 10582节)。真正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是一盏灯(10400节)。纯正的教义必须来自那些被主光照的人(2510, 2516, 2519, 9424, 10105节)。圣言能通过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而被理解(10324节)。处于光照状态的人从圣言为自己构建教义(9382, 10659节)。那些根据教会的教义教导和学习的人和那些根据圣言的字义教导和学习的人,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9025节)。那些没有教义,只专注于圣言字义的人不会获得对神性真理的任何理解(9409—9410, 10582节)。他们会犯很多错误(10431节)。
当那些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到了成年,能以自己的理解力来明白事物时,他们就不会简单地停留在他们教会的教义中,而是根据圣言来查看它们是不是真的(5402, 5432, 6047节)。否则,每个人相信真理的依据,仅仅是因为别人就是这么说的,或在他出生的本土就是这样,无论这个人生来是犹太人还是希腊人(6047节)。尽管如此,已经成为信仰问题的原则,在未经深思熟虑之前,不可轻易抹除(9039节)。
教会的真正教义是仁与信的教义(2417, 4766, 10763—10764节)。信之教义并不构成教会,构成教会的乃是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 809, 1798—1799, 1834, 4468, 4672, 4766, 5826, 6637节)。除非人照教义生活,否则教义什么都不是;谁都能看出,教义是为生活而存在的,而不仅仅是为了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1515, 2049, 2116节)。当今教会有信之教义,没有仁之教义;仁之教义已经退化为一种学问,被称为“道德神学”(2417节)。如果人们是基于他们的生活,因而基于他们的仁爱而被视为教会成员,那么教会将合而为一(1285, 1316, 2982, 3267, 3445, 3451—3452节)。仁之教义远远胜过与仁分离的信之教义(4844节)。对仁爱一无所知,对天堂就一无所知(4783节)。只持守信之教义,不持守仁之教义,就会陷入错误;关于这些错误,可参看(2383, 2417, 3146, 3325, 3412—3413, 3416, 3773, 4672, 4730, 4783, 4925, 5351, 7623–7627, 7752–7762, 7790, 8094, 8313, 8530, 8765, 9186, 9224, 10555节)。
那些只专注于信之教义,不专注于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在过去被称为未受割礼的或非利士人3412—3413, 3463, 8093, 8313, 9340节)。古人有爱主、爱邻的教义,信之教义附属于它(2417, 3419, 4844, 4955节)。
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以后能被理性和知识确证,因而更充分地被理解和强化(2553, 2719, 3052, 3310, 6047节)。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51节)。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只是相信教会的教义,没有任何理性思考(3394节)。
不盲目地确认信条,而是在确认之前先看看它是不是真的,这是智慧人的标志;那些享有光照的人就是这种情况(1017, 4741, 7012, 7680, 7950节)。确认之光是属世之光,不是属灵之光,这光甚至可能在恶人中间(8780节)。一切事物,哪怕虚假的东西,也能被确认,以至于看似真理(2477, 5033, 6865, 8521节)。
5432.“你们是奸细”表它们只为利益而存在。这从“奸细”的含义清楚可知,“奸细”在此是指寻求物质利益。“奸细”在内义上并非表示别的,这从整个思路明显可知。因为就内义而言,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真理,它们被交与属世层,如同它自己的。但这种交与是不可能的,除非通过从属灵层的属天层经由居间层而来的流注。教会的这些真理就是“雅各的儿子们”或“约瑟的哥哥们”;属灵层的属天层是“约瑟”;居间层是“便雅悯”。这一切的含义如前所述(5402节),即:在生命最早期所学到的教会信之真理,也就是所谓的教会教义,和其它任何记忆知识一样,被吸收进来并交付于记忆,作为记忆知识保留,直到此人开始以自己的眼光看待它们,查看它们是否是真的,在看到它们是真的后,愿意照它们而行。对它们的这种看待,以及这种愿意使它们不再是记忆知识,而是成了生活的戒律,最终成了生活;因为它们以这种方式融入他所过的生活,并成了他自己的。
已经成年的人,尤其那些到了老年,不能以自己的眼光看待教会的真理,也就是所谓的教会教义,查看它们是否是真的,然后愿意照之生活的人,保留它们,就跟保留其它一切记忆知识一模一样。这些真理只留在他们的属世记忆中,由此停留在他们的口头上。他们说真理,不是从内层人或心里说的,只是从外层人或口头上说的。当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绝无可能认为教会的真理是真的,无论他觉得自己多么认为它们是真的。他之所以觉得自己认为它们是真理,是因为他信靠别人及其观念,坚定信奉它们。坚定信奉别人的观念,无论这些观念是真理还是虚假,是很容易的,因为它只需运用一点聪明才智。
“奸细来窥探这地的虚实”表示教会的这些真理,或以这种方式处于教会真理的人。因为他们相信其教会的教义并非出于对真理的任何情感,乃出于对获得重要职位或个人利益的情感。因此,他们自己几乎没有任何信仰,通常从心里否认,看待这些教会的教义如同商人看待自己的货物;当他们在自己里面看这些教义并非真理,然而又能说服普通人相信它们是真理时,他们觉得自己又有学问又有智慧。许多教会领袖就具有这种秉性,这一点从他们在来世的情形明显看出来;因为在来世,他们无论到哪里去,都带着从其情感和随之的思维所发出的气场,这气场能被别人清楚察觉。从该气场明显能认出他们对真理拥有什么样的情感,有什么样的信仰。这在世上并不明显,因为世上没有对这类事物的属灵感知。正因如此,教会的这些领袖并没有透露出他们的真实想法,因为那会使他们丧失利益。
他们就是“奸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这类人只会挑那些坚持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的毛病,好指控并谴责他们。这类人,无论他们属于所谓的天主教徒,还是属于改革宗、贵格会教徒、苏西尼派,抑或犹太人,一旦坚定信奉自己教会的教义,不是“奸细”又是什么?但凡发现绝对真理,他们就会加以嘲笑和谴责;他们不会因为它们是真理就接受它们。原因在于,他们拥有对真理的情感不是为了真理,更不是为了生活,只是为了个人利益。此外,当这类人阅读圣言时,他们只是怀着为了物质利益确认教义的记忆知识的目的或意图而研究圣言。他们当中有许多人研究圣言,是为了“窥探这地的虚实”,也就是看教会的真理并不是真理,仅仅是手段,他们可用来为自己的个人利益说服别人相信它们是真理。
然而,那些为了真理和生活,因而为了主国度的缘故而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的确拥有对教会教义的信仰;但他们仍仔细研究圣言,只是为了查看真理本身,没有其它目的;他们的信仰和信心便从真理得以形成,或说他们从真理发展自己的信仰和信心。若有人告诉他们说,他们应当遵守他们出生所在的教会的教义,他们就会反思:他们若出生在犹太教、苏西尼派、贵格会、基督教异教派(Christian Gentilism),甚至出生在教会之外,也会被告知一模一样的话。并且到处都会有人说,这里是教会!这里是教会!真理在这里,不在别处!这就是他们所想的,故他们决定要仔细研究圣言,虔诚向主祷告,使他们得到启示。像这样的人就不会干扰教会里的任何人,也不会谴责别人,因为他们知道,凡为一个教会的人都基于自己的信仰生活。
5826.“你们知道我的妻子给我生了两个儿子”表如果属灵良善就是教会所拥有的东西,那么内在良善与真理就会存在。这从以色列、拉结、约瑟和便雅悯的代表清楚可知:指着自己说这话的以色列是指来自属世层的属灵良善,如刚才所述(5825节);拉结,即此处“给他生了两个儿子的妻子”是指对内层真理的情感(参看3758, 3782, 3793, 3819节);约瑟和便雅悯,即她所生的“两个儿子”,是指内在良善与真理,“约瑟”是指内在良善,“便雅悯”是指内在真理。
对此,即如果属灵良善是教会所拥有的东西,内在良善与真理便存在,情况是这样:“以色列”所代表的属灵良善是真理之良善,也就是存在于意愿和行为中的良善。人里面的这真理,或这真理之良善使他成为一个教会。当真理被植入他的意愿(他从以下事实察觉这事的发生,即:他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因为他的意图就是照真理生活)时,内在良善与真理便存在于他里面。当内在良善与真理存在于人里面时,他便拥有主的国在自己里面,因而就是教会;他同那些与他相似的人一起构成大型的教会。由此可见,为了使教会能成为教会,属灵良善,即真理之良善必须存在,单有真理是绝对不行的。如今教会却单凭真理而被称为教会,教会之间也单凭真理而彼此区分。要让每个人都扪心自问,真理若不以生活为目的,能否算是某种东西?教义事物若不关注这个目的,算什么呢?如十诫若脱离照之所过的生活,算什么呢?因为如果有人知道这些诫命,熟悉它们的全部意义,却过着与之相反的生活,那它们有什么用呢?它们有什么果效呢?它们不就是用来定某些人的罪吗?源于圣言的信之教义也是如此,它们是基督生活的戒律,因为它们也是属灵的律法。它们若不成为人们生活的指南,同样没有任何用处。要让人认真考虑一下自己里面的东西,看看除了进入他的真正生活的东西外,他里面还有没有能真正成为某种事物的任何东西;人的生命,就是他的生活,除了在他的意愿中之外,是否还在其它任何地方。
正因如此,主在旧约宣告,并在新约确认:一切律法和一切先知都建立在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之上,因而建立在生活之上,而不是建立在脱离生活的信仰之上,因而绝非建立在唯信之上,因此也不是建立在信心之上;因为没有对邻之仁,这种信心是不可能的。这种信心若看似存在于生命危在旦夕,或死到临头的恶人身上,便是一种虚假或人造的信心;因为在来世,这种人中间看不到这种信心的一丝痕迹,无论他们临死时多么热切地声称他们拥有信心。但信仰,无论你将它称为信心还是信靠,对恶人根本不起作用,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他们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从血生的”,是那些向仁爱施暴的人(参看374, 1005节),以及那些亵渎真理的人(4735节);“从肉欲生的”,是那些陷入源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邪恶之人(3813节);“从人意生的”,是那些陷入虚假观念的人;因为“人”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从神生的”则是那些被主重生,因而处于良善的人。后者就是接待主的人;他们也是那些信祂名的人;祂赐权柄作神儿女的,正是他们,而不是前者。由此明显可知,唯独信对救恩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此外,人若要重生,变成一个教会,就必须通过真理被引入良善;当真理变成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时,这事就会发生。这真理就是良善,被称为真理之良善,并不断产生新的真理;因为那时,它第一次结出硕果。从它产生或结出硕果的真理就是那被称为内在真理的,它所源于的良善被称为内在良善。事实上,任何东西在被植入意愿之前,都不会变成内在的,因为意愿才是人的至内在部分。只要良善与真理仍在意愿之外,只在理解力中,它们就在此人之外;因为理解力在外面,意愿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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