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只有通过取自圣言的教义才能理解圣言
WH8.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3464, 5402, 5432, 10763, 10765节)。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9025, 9409, 9424, 9430, 10324, 10431, 10582节)。真正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是一盏灯(10400节)。纯正的教义必须来自那些被主光照的人(2510, 2516, 2519, 9424, 10105节)。圣言能通过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而被理解(10324节)。处于光照状态的人从圣言为自己构建教义(9382, 10659节)。那些根据教会的教义教导和学习的人和那些根据圣言的字义教导和学习的人,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9025节)。那些没有教义,只专注于圣言字义的人不会获得对神性真理的任何理解(9409—9410, 10582节)。他们会犯很多错误(10431节)。
当那些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到了成年,能以自己的理解力来明白事物时,他们就不会简单地停留在他们教会的教义中,而是根据圣言来查看它们是不是真的(5402, 5432, 6047节)。否则,每个人相信真理的依据,仅仅是因为别人就是这么说的,或在他出生的本土就是这样,无论这个人生来是犹太人还是希腊人(6047节)。尽管如此,已经成为信仰问题的原则,在未经深思熟虑之前,不可轻易抹除(9039节)。
教会的真正教义是仁与信的教义(2417, 4766, 10763—10764节)。信之教义并不构成教会,构成教会的乃是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 809, 1798—1799, 1834, 4468, 4672, 4766, 5826, 6637节)。除非人照教义生活,否则教义什么都不是;谁都能看出,教义是为生活而存在的,而不仅仅是为了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1515, 2049, 2116节)。当今教会有信之教义,没有仁之教义;仁之教义已经退化为一种学问,被称为“道德神学”(2417节)。如果人们是基于他们的生活,因而基于他们的仁爱而被视为教会成员,那么教会将合而为一(1285, 1316, 2982, 3267, 3445, 3451—3452节)。仁之教义远远胜过与仁分离的信之教义(4844节)。对仁爱一无所知,对天堂就一无所知(4783节)。只持守信之教义,不持守仁之教义,就会陷入错误;关于这些错误,可参看(2383, 2417, 3146, 3325, 3412—3413, 3416, 3773, 4672, 4730, 4783, 4925, 5351, 7623–7627, 7752–7762, 7790, 8094, 8313, 8530, 8765, 9186, 9224, 10555节)。
那些只专注于信之教义,不专注于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在过去被称为未受割礼的或非利士人3412—3413, 3463, 8093, 8313, 9340节)。古人有爱主、爱邻的教义,信之教义附属于它(2417, 3419, 4844, 4955节)。
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以后能被理性和知识确证,因而更充分地被理解和强化(2553, 2719, 3052, 3310, 6047节)。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51节)。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只是相信教会的教义,没有任何理性思考(3394节)。
不盲目地确认信条,而是在确认之前先看看它是不是真的,这是智慧人的标志;那些享有光照的人就是这种情况(1017, 4741, 7012, 7680, 7950节)。确认之光是属世之光,不是属灵之光,这光甚至可能在恶人中间(8780节)。一切事物,哪怕虚假的东西,也能被确认,以至于看似真理(2477, 5033, 6865, 8521节)。
3463.“以撒的仆人来”表示理性概念或事物。这从“仆人”的含义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仆人”是指理性概念或事物,以及记忆知识或事实(2567节);“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1893, 2066, 2072, 2083, 2630, 3012, 3194, 3210节)。从前面的上下文清楚可知以撒在此代表主的哪一方面,即代表内义上的圣言,或圣言的内义。因为“亚比米勒、亚户撒和非各”表示取自圣言字义的信之教义事物,如那些被称为正面意义上的“非利士人”的人,也就是那些只有信之教义事物,但在生活上处于良善,不过处于真理之良善的人所拥有的信之教义事物;这些教义事物与内义,因而与主有某种结合。
那些只有信之教义事物,但却照之生活的人以某种方式与主结合,尽管以一种遥远的方式结合,因为他们出于任何情感都不知道什么是对邻之仁,更不知道什么是对主之爱,只有出于属于信的某种概念才能知道。因此,他们没有对良善的任何感知,只有一种说服,即:他们的教义事物所规定的,就是真理,因而就是良善。他们在确认这些教义事物时,会像服从真理那样服从虚假,因为只有良善才能使一个人确认什么是真理。真理的确教导什么是良善,但不是以感知来教导的;而良善则出于对它的感知来教导什么是真理。
仅从以下关于仁爱的总则,谁都能认识到这种不同及其性质: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马太福音7:12)
按这个命令行动的人的确向他人行善;但他这样做是因为经上就是这么吩咐的,而不是出于内心的任何情感。每当他行这善时,都是从自己开始的,并且在行善的过程中也思想自己的功德。但当他出于仁爱,也就是出于情感,而不是出于命令行动时,就是从心里,因而在自由中行动。每当他行动时,都是从对良善的渴望本身,因而从给予他快乐的某种东西开始的。由于这种快乐就是他的回报,所以他没有邀功的想法。
由此可见出于信行善和出于仁行善有什么区别;那些出于信行善的人距离良善本身,也就是主,比那些出于仁行善的人更远。前者不容易被引入仁之良善,以至于拥有对它的感知,因为他们几乎没有真理,或说真理没有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于他们里面。没有人能被引入这良善,除非非真理的东西先被根除;只要非真理的东西扎根太深,以至于一个人被说服相信它们是真理,被引入这良善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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