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四、只有通过取自圣言的教义才能理解圣言
WH8.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3464, 5402, 5432, 10763, 10765节)。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9025, 9409, 9424, 9430, 10324, 10431, 10582节)。真正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是一盏灯(10400节)。纯正的教义必须来自那些被主光照的人(2510, 2516, 2519, 9424, 10105节)。圣言能通过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而被理解(10324节)。处于光照状态的人从圣言为自己构建教义(9382, 10659节)。那些根据教会的教义教导和学习的人和那些根据圣言的字义教导和学习的人,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9025节)。那些没有教义,只专注于圣言字义的人不会获得对神性真理的任何理解(9409—9410, 10582节)。他们会犯很多错误(10431节)。
当那些处于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到了成年,能以自己的理解力来明白事物时,他们就不会简单地停留在他们教会的教义中,而是根据圣言来查看它们是不是真的(5402, 5432, 6047节)。否则,每个人相信真理的依据,仅仅是因为别人就是这么说的,或在他出生的本土就是这样,无论这个人生来是犹太人还是希腊人(6047节)。尽管如此,已经成为信仰问题的原则,在未经深思熟虑之前,不可轻易抹除(9039节)。
教会的真正教义是仁与信的教义(2417, 4766, 10763—10764节)。信之教义并不构成教会,构成教会的乃是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 809, 1798—1799, 1834, 4468, 4672, 4766, 5826, 6637节)。除非人照教义生活,否则教义什么都不是;谁都能看出,教义是为生活而存在的,而不仅仅是为了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1515, 2049, 2116节)。当今教会有信之教义,没有仁之教义;仁之教义已经退化为一种学问,被称为“道德神学”(2417节)。如果人们是基于他们的生活,因而基于他们的仁爱而被视为教会成员,那么教会将合而为一(1285, 1316, 2982, 3267, 3445, 3451—3452节)。仁之教义远远胜过与仁分离的信之教义(4844节)。对仁爱一无所知,对天堂就一无所知(4783节)。只持守信之教义,不持守仁之教义,就会陷入错误;关于这些错误,可参看(2383, 2417, 3146, 3325, 3412—3413, 3416, 3773, 4672, 4730, 4783, 4925, 5351, 7623–7627, 7752–7762, 7790, 8094, 8313, 8530, 8765, 9186, 9224, 10555节)。
那些只专注于信之教义,不专注于信之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在过去被称为未受割礼的或非利士人3412—3413, 3463, 8093, 8313, 9340节)。古人有爱主、爱邻的教义,信之教义附属于它(2417, 3419, 4844, 4955节)。
被光照的人所构建的教义,以后能被理性和知识确证,因而更充分地被理解和强化(2553, 2719, 3052, 3310, 6047节)。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51节)。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只是相信教会的教义,没有任何理性思考(3394节)。
不盲目地确认信条,而是在确认之前先看看它是不是真的,这是智慧人的标志;那些享有光照的人就是这种情况(1017, 4741, 7012, 7680, 7950节)。确认之光是属世之光,不是属灵之光,这光甚至可能在恶人中间(8780节)。一切事物,哪怕虚假的东西,也能被确认,以至于看似真理(2477, 5033, 6865, 8521节)。
9224.“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表通过它们所获得的信的一切事物,即它们也要归于主,不可归于自己。这从“头生的儿子”和“归给我”的含义清楚可知:“头生的儿子”是指教会所拥有的信的一切事物(参看2435, 6344, 7035, 7039, 7778, 8042节);“归给我”是指归于主,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表示主。“头生的儿子”所表示的信的一切事物是指源于仁之良善的信念;因为信从该良善产生。无论从圣言,还是从教会的教义所获得的真理,它们绝无可能变成信之真理,除非有它们能被植入其中的良善存在。原因在于,首先接受真理的,是理解力,因为它看见真理,并将它们引入意愿;当这些真理在意愿中时,它们就在人里面,因为意愿才是这个人真正的自己。因此,人若以信就是在此人意愿这些真理并出于意愿实行它们之前,与他同在的信,就大错特错了。在此之前,信之真理本身并没有生命。属于意愿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因为它们是被爱着的;当在意愿中时,真理就这样变成良善,或信就这样变成仁。自古以来有两个争论一直困扰着教会。第一个就是教会的长子是信还是仁;第二个就是与仁分离之信是否带来拯救。这两个争论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在一个人重生之前,他能感知要成为信之事物的真理,不能感知系仁之良善的良善。因为信之真理是通过外在途径进入的,也就是说通过听闻进入,并被存在记忆里,从那里出现在理解力中。但仁之良善是通过内在途径流入的,即出于天堂经由内在人,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流入,故感知不到,直到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开始为了良善的功用和生活的缘故而被爱;当它们属于意愿时,这一切就会发生。这就解释了为何信被视为教会的长子,又为何人们将长子的名分,即超过仁之良善的优先和优越权也归于信;而事实上,仁之良善才是优先和更高的,信之真理只是表面上如此(3325, 3494, 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925, 4926, 4928, 4930, 4977, 5351, 6256, 6269, 6272, 6273节)。
属教会的人之所以在这些问题上陷入模糊和黑暗,是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宇宙万物皆与真理和良善有关,并且无论要成为什么事物,都必须与这二者有关。他们也没有意识到,人里面有两种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真理与理解力有关,良善与意愿有关;若与这二者无关,任何东西都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由于这些事物处在模糊和黑暗之中,而人的思维观念却建立在这类事物的基础之上,所以这个错误无法显明给属世人。然而,如果这一点说清楚了,教会成员就会从圣言如同在清晰的光中那样发现,关于仁之良善,主自己已经说了无数的话;这良善在教会中居于首位;信只存在于该良善里面,不在任何地方。仁之良善就是出于对良善的意愿而行良善。他们还会发现与仁分离之信所带来的错误,如:一个人能意愿邪恶并相信真理,因此,真理能与邪恶一致;信能使天堂的生命与一个拥有地狱生命在里面的人同在,所以这一种生命能转化为那一种生命;因此,那些在地狱里的人能被提到天堂,在天使当中过一种与他们以前的生活相反的生活。持有这些错误的人没有考虑到,有人若过一种与在世上早已获得的生活相反的生活,就会丧失生命。试图这样做的人就像那些垂死挣扎,在可怕的痛苦折磨中结束自己生命的人。像这些和其它许多错误就是由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带来的。
5826.“你们知道我的妻子给我生了两个儿子”表如果属灵良善就是教会所拥有的东西,那么内在良善与真理就会存在。这从以色列、拉结、约瑟和便雅悯的代表清楚可知:指着自己说这话的以色列是指来自属世层的属灵良善,如刚才所述(5825节);拉结,即此处“给他生了两个儿子的妻子”是指对内层真理的情感(参看3758, 3782, 3793, 3819节);约瑟和便雅悯,即她所生的“两个儿子”,是指内在良善与真理,“约瑟”是指内在良善,“便雅悯”是指内在真理。
对此,即如果属灵良善是教会所拥有的东西,内在良善与真理便存在,情况是这样:“以色列”所代表的属灵良善是真理之良善,也就是存在于意愿和行为中的良善。人里面的这真理,或这真理之良善使他成为一个教会。当真理被植入他的意愿(他从以下事实察觉这事的发生,即:他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因为他的意图就是照真理生活)时,内在良善与真理便存在于他里面。当内在良善与真理存在于人里面时,他便拥有主的国在自己里面,因而就是教会;他同那些与他相似的人一起构成大型的教会。由此可见,为了使教会能成为教会,属灵良善,即真理之良善必须存在,单有真理是绝对不行的。如今教会却单凭真理而被称为教会,教会之间也单凭真理而彼此区分。要让每个人都扪心自问,真理若不以生活为目的,能否算是某种东西?教义事物若不关注这个目的,算什么呢?如十诫若脱离照之所过的生活,算什么呢?因为如果有人知道这些诫命,熟悉它们的全部意义,却过着与之相反的生活,那它们有什么用呢?它们有什么果效呢?它们不就是用来定某些人的罪吗?源于圣言的信之教义也是如此,它们是基督生活的戒律,因为它们也是属灵的律法。它们若不成为人们生活的指南,同样没有任何用处。要让人认真考虑一下自己里面的东西,看看除了进入他的真正生活的东西外,他里面还有没有能真正成为某种事物的任何东西;人的生命,就是他的生活,除了在他的意愿中之外,是否还在其它任何地方。
正因如此,主在旧约宣告,并在新约确认:一切律法和一切先知都建立在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之上,因而建立在生活之上,而不是建立在脱离生活的信仰之上,因而绝非建立在唯信之上,因此也不是建立在信心之上;因为没有对邻之仁,这种信心是不可能的。这种信心若看似存在于生命危在旦夕,或死到临头的恶人身上,便是一种虚假或人造的信心;因为在来世,这种人中间看不到这种信心的一丝痕迹,无论他们临死时多么热切地声称他们拥有信心。但信仰,无论你将它称为信心还是信靠,对恶人根本不起作用,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他们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从血生的”,是那些向仁爱施暴的人(参看374, 1005节),以及那些亵渎真理的人(4735节);“从肉欲生的”,是那些陷入源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邪恶之人(3813节);“从人意生的”,是那些陷入虚假观念的人;因为“人”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从神生的”则是那些被主重生,因而处于良善的人。后者就是接待主的人;他们也是那些信祂名的人;祂赐权柄作神儿女的,正是他们,而不是前者。由此明显可知,唯独信对救恩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此外,人若要重生,变成一个教会,就必须通过真理被引入良善;当真理变成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时,这事就会发生。这真理就是良善,被称为真理之良善,并不断产生新的真理;因为那时,它第一次结出硕果。从它产生或结出硕果的真理就是那被称为内在真理的,它所源于的良善被称为内在良善。事实上,任何东西在被植入意愿之前,都不会变成内在的,因为意愿才是人的至内在部分。只要良善与真理仍在意愿之外,只在理解力中,它们就在此人之外;因为理解力在外面,意愿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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