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

BE2.罗马公教关于

BE2.罗马公教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特兰托会议信纲》)。

在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13日颁发的诏令中有以下话语:“我拥护并接受至世特兰托会议决定并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的一切内容。”

揭秘启示录 #871

871.“他们都照各

871.“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表他们全都照其外在里面的内在生命受审判,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868节)明显可知,那里有相同的话。
表所有人都照其外在里面的内在生命受审判。对此,我补充一点:每个人都照自己灵魂的性质受审判;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生命,因为灵魂是其意愿之爱,每个人的意愿之爱完全取决于他对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出于圣言的教会教义则指导这种接受。

揭秘启示录 #874

874.启20:15

874.启20:15.“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表那些没有照主圣言中的诫命生活,也不信主的人被判罚。“生命册”表示圣言,“照生命册受审判”表示照着圣言真理受审判(参看256, 259, 295, 303, 309, 317, 324, 330节);除了照主圣言中的诫命而生活并信主者之外,“生命册”上找不到其他任何人。因此,所表示的是这一切。凡不照主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的,皆被判罚,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凡不信主的,皆被判罚;主在约翰福音中还教导说: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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