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前 言
1.蒙主的神性怜悯,我灵的内层向我打开,我由此蒙恩得以与灵人并天使交谈,不仅与我们地球附近的人,还与其它星球附近的人交谈;我很想知道究竟有没有其它人类居住的星球,它们及其居民是什么样子;于是蒙主允许,我得以与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并天使交谈、来往。有的持续一天,有的持续一周,有的持续数月。他们告诉我有关他们所来自的星球和附近星球,以及其居民的生活、习俗、宗教、敬拜等情况,还有其它值得一提的事。我因蒙允许以这种方式了解这些事,故能凭我的所见所闻来描述它们。
必须知道的是:所有灵人和天使都来自人类;他们就在自己的星球附近;并知道那里发生的事;如果某人的内层被打开,足以能和他们交谈并来往,他们还能教导他;因为人本质上就是一个灵;就其内层而言,他与灵人在一起;因此,凡内层被主打开的人都能如世人与世人那样与他们交谈。我被允许日复一日地如此交谈,现已持续12年。没有哪个灵人或天使不是来自人类(AC 1880)。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在他们自己星球的附近,因为他们来自该星球的居民,具有相似的秉性;他们服务于这些居民(AC 9968)。死后继续活着的灵魂就是人的灵,这才是他里面那个真正的人;在来世,它显为一个完整的人形(AC 322, 1880-1881, 3633, 4622, 4735, 6054, 6605, 6626, 7021, 10594)。就其内层,因而就其灵或灵魂而言,人尚在世上时就在和他自己性质相似的灵人和天使中间(AC 2379, 3645, 4067, 4073, 4077)。人能与灵人并天使交谈;古时候,我们世界的人就经常和他们说话(AC 67-69, 784, 1634, 1636, 7802)。但如今和他们交谈是很危险的,除非人有正确的信仰和主的引导(AC 784, 9438, 10751)。
9282.“凡我对你们说的话,你们要谨守”表他们要执行诫命、典章和律例。这从“凡耶和华对他们说的话”和“谨守”的含义清楚可知:“凡耶和华对他们说的话”是指生活的一切律法,敬拜的律法和国民(civic state)的律法,因为生活的律法被称为“诫命”,敬拜的律法被称为“律例”,民间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参看8972节);“谨守”或遵守是指执行,因为执行它们就是在遵守它们。由于生活的律法,敬拜的律法,国民的律法只要仅仅在他的理解力中,在他那里就什么也不是,只有存在于他的意愿中时,才是某种东西,故圣言处处说到,必须“遵行”它们;因为遵行它们属于意愿;而知道、理解、承认并相信属于理解力。然而,它们在变成此人意愿的一部分之前,不会与他同在;在成为植根于意愿的理解力的一部分之前,也不会在他身上显现。因为人的存在就在于意愿,显现则在于由此而来的承认和相信。在一个人那里没有这种存在和显现的事物不会变成他自己的,而是站在外面,还没有被领进屋里。因此,它们根本无助于这个人的永生;因为这类事物若不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在来世就被驱散;只有那些在他心里,也就是在他的意愿里,并由此在他的理解力中的事物才会保留下来。正因如此,经上在圣言中处处说到,必须“遵行”诫命和律例,如在摩西五经:
你们要遵行我的典章,谨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所以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利未记18:4-5)
在其它经文也提到(马太福音5:20; 7:24-27; 16:27;约翰福音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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