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52.“要把整个公绵羊烧在坛上”表与主里面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的主之神性人身的内在。这从“烧”、“公绵羊”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烧”是指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如下文所述;“公绵羊”是指人里面的内在之物,因而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之神性人身的内在(10042节);“坛”是其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人身的主要代表,如刚才所述(10051e节)。
要知道,每个人里面都有一个内在,一个外在,被称为他的内在人和外在人;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他在内在和外在方面都在重生;这种重生就是良善与真理在二者里面的结合。类似的过程发生在主的人身里面。然而,论到祂的人身,不能说祂的人身重生了,只能说它得了荣耀,因为祂里面的至内在之物(这至内在之物在人里面被称为来自父亲的灵魂)是神性本身;祂从耶和华成孕。神性本身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主将祂的人身与这神性合一,从而将祂的人身也作成神性,故不能说祂的人身重生了,只能说祂的人身得了荣耀,因为“荣耀”就是作成神性,如刚才所述(10053节)。与公绵羊和羔羊的燔祭有关的代表描述的就是祂的内在人或内在人身的荣耀。
“把整个公绵羊烧在坛上”表示将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与祂人身的内在合一。这样做首先是因为,祭坛是主之神性人身的代表,烧燔祭所用的坛上的火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从10051e节所提到的地方可以看出来);其次是因为,作为燔祭而被烧的“公绵羊”表示与人同在的内在之物,因而表示主之人身的内在(10042节)。由此明显可知,“把整个公绵羊作为燔祭烧在坛上”表与主里面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的主之神性人身的内在。
4531.由于正是源于主的聪明和智慧在天上显为光,天使由此被称为光明天使,所以正是源于自我的愚昧和疯狂在地狱掌权,使那里的居民因黑暗而得其名。事实上,地狱并没有黑暗,而是有一种如同煤火所发出的幽暗之光,他们便在这光中看到彼此。若没有这光,他们就无法存活。他们的光源于天上的光,当这光进入他们的狂躁,也就是进入他们的虚假和恶欲时,就被转化为那种幽暗之光。主处处都与光同在,甚至在地狱里也是;否则,地狱居民将没有任何思考并由此说话的能力;但光取决于对它的接受。地狱的幽暗之光在圣言中被称为“死荫”,并被比作“幽暗”。对那里的居民来说,当他们接近天上的光时,这幽暗之光也会变为黑暗;当他们陷入黑暗时,愚昧和蠢笨就掌权作王。由此可见,光对应于真理,暗对应于虚假;那些陷入虚假的人可以说就处于“瞎眼”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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