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出埃及记37:1-29
1.比撒列用皂荚木作柜,长二肘半,宽一肘半,高一肘半。
2.他用纯金把柜里外都包裹了,四围给它镶上金边。
3.又给它铸了四个金环;两环在柜的这边,两环在柜的那边。
4.用皂荚木作杠,用金包裹它们。
5.把杠穿在柜旁的环内,以便抬柜。
6.用纯金作施恩座,长二肘半,宽一肘半。
7.用金子作两个基路伯,把它们作成实心的,安在施恩座的两头,
8.一个基路伯在这边的一头,一个基路伯在那边的一头;他把基路伯与施恩座接连一块,在它的两头。
9.基路伯向上张开翅膀,用翅膀遮住施恩座,它们的脸彼此相对;基路伯的脸朝向施恩座。
10.他用皂荚木作一张桌子,长二肘,宽一肘,高一肘半。
11.又用纯金包裹它,四围给它镶上金边。
12.四围给它作一掌宽的横梁,四围给横梁镶上金边。
13.又给它铸了四个金环,将环安在桌子四脚的四角上。
14.环子挨近横梁,是穿杠的地方,可以抬桌子。
15.他用皂荚木作杠,用金包裹它们,以便抬桌子。
16.又作桌子上的器皿,就是盘子、杯子,小碟,小刷子,用它们来遮盖,都是纯金的。
17.他用纯金作一个灯台,将灯台作成实心的。这灯台的座和干,与杯、球、花,都与它接连一块。
18.灯台两旁杈出六个枝子,这一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那一边也杈出三个灯台枝子。
19.一个枝子上有三个杏仁状的杯子,有球有花,一个枝子上杈出三个杏仁状的杯子,有球有花;从灯台杈出来的六个枝子都是如此。
20.灯台上有四个杏仁状的杯子,有球有花。
21.从灯台出来的第一对枝子下面有球,从灯台出来的第二对枝子下面有球,从灯台出来的第三对枝子下面也有球;灯台杈出的六个枝子都是如此。
22.它们的球和枝子与它接连一块;它整个都是用一块纯金作成一个实心。
23.用纯金作灯台的七个灯盏,并灯台的蜡剪和蜡花盘。
24.他用纯金一他连得作灯台和灯台的一切器具。
25.他用皂荚木作香坛,长一肘,宽一肘;坛是四方的。坛高二肘。坛角与坛接连一块。
26.又用纯金把坛,坛顶和四围的坛壁,并坛角包裹;又在四围给它镶上金边。
27.又给它作两个金环,在牙边以下,在坛的两侧,就是坛的两边,作穿杠的地方,用来抬坛。
28.用皂荚木作杠,用金包裹它们。
29.他也按调香者的作法作圣膏油和焚香用的纯香料,。
概览
10767.由于本章论述的主题是柜子、灯台和香坛,此处对它们的描述与25(和30)章的类似,那里对每个细节的内义都给出了一个解释,所以此处略过这些事物,无需作进一步的解释。
6192.通过活生生的演示,我被指示灵人以哪种方式流入一个人。当来到他这里时,他们就接受他的记忆所包含的一切,因而接受他从小所学习并保留下来的一切。于是,这些灵人以为他们所接受的东西是他们自己的,由此可以说在这个人里面扮演了这个人的角色;但他们不准进一步进入形成此人的思维和意愿的内层部分;不准进入言行的外层部分;因为这些外层部分通过来自主的一种总体流注发挥作用,具体的灵人或天使不可介入。尽管就那些形成此人思维和意愿的事物而言,灵人在这个人里面扮演了这个人的角色,但实际上,他们仍没有意识到他们与他同在。原因在于,他们占有了他的记忆所包含的一切,并以为这些不是别人的,而是他们自己的。另一个原因是,这样可以防止他们伤害此人。事实上,来自地狱、与人同在的灵人若不认为他的记忆内容是他们自己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毁灭他,包括身体和灵魂,因为这就是地狱的快乐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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