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08.“和你的种,直到永远”表示那些将要信祂的人。这从“种”的含义清楚可知,“种”是指信,事实上是指仁之信,如前所述(255, 256, 1025节)。天国要赐给祂的种,也就是那些信祂的人,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3:35-36)
同一福音书: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从上述经文明显可知何为信仰或相信祂,也就是说,这信与那些接待祂,信祂,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的人同住。“肉欲”是指违背爱和仁的东西,因为这就是“肉”所表示的(999节);“人意”是指违背源于爱或仁之信的东西,因为这就是“人”所表示的。事实上,造成分离的,是肉欲和人意;而进行联结的,是爱和来自它的信。因此,那些拥有爱和来自爱的信之人才是从神生的人。他们因从神而生,故被称为“神的儿女”和“祂的种”,天国被赐给他们。本节这句话,即“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种,直到永远”就表示这些事。
凡愿意反思这个问题的人都能清楚看出,天国无法被赐给那些信缺乏仁的人,也就是那些声称自己有信,却仇恨邻舍的人。当仇恨,也就是地狱构成生命时,这种信不可能拥有任何生命在里面,因为地狱纯由仇恨构成,不是人经遗传得来的那种仇恨,而是他通过他所过的实际生活获得的那种仇恨。
3022.创世记24:3-4.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之神和地之神起誓,不要从我住在他们中间的迦南人的女儿中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你要往我的地,我的出生地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女子。
“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上的神和地上的神起誓”表示对存在于至高事物和从这些事物降下来的事物中的神性的最神圣义务;“不要从迦南人的女儿中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表示凡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神性理性都不可与之结合;“我住在他们中间的”表示那围绕的母亲方面的人身或人性中不一致的事物;“你要往我的地,我的出生地去”表示往主为自己所获得的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女子”表示能与属于理性层的对良善的情感结合的对真理的情感由此而来,或说祂将在那里找到这种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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