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95.“我们要毁灭这地方”表示他们所处的邪恶状态会定他们的罪。这从“毁灭”和“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毁灭”在内义上是指因邪恶而灭亡,也就是被定罪,或说邪恶毁灭或定罪;“地方”是指一种邪恶的状态(2393节)。圣言经常说耶和华“毁灭”;但它在内义上是指人毁灭自己,因为耶和华或主不毁灭任何人。但表面上看,似乎是耶和华或主毁灭人,因为祂看见并掌管每一个事物。因此,圣言在许多地方以这些词语说话,好在人们里面维持总体观念,即:一切事物都在祂的视线和监管之下。一旦人们被保持在这种观念中,以后他们就能很容易地接受教导,因为对圣言内义的解释无非是阐明或填充总体观念的细节。
另外一个目的是让那些缺乏爱的人被保持在惧怕中,由此对主心存敬畏,并逃到祂那里寻求拯救。这表明,相信字义不会造成伤害,即便内义教导的是别的东西,只要这种相信是出于简单的心。下文(19:24;2447节)会详述这些要点,在那里,经上说:耶和华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天使因拥有内义而如此远离“耶和华或主毁灭人”这种想法,以至于无法想象这种可能性。因此,当人阅读圣言中的这些和其它类似的话时,字义可以说被抛到脑后,最终变成这种观念:毁灭人的,是邪恶本身;主不毁灭任何人,这从前面给出的例子(1875节)可以看出来。
4403.我也曾蒙允许根据他们相对于我的位置和地方,以及他们所在的层面并在其中的距离发现和知道灵人的品质,以及他们属于身体的哪个区域。我所看到的身边这些人大部分是整个社群的使臣;因为社群自派灵人到其他灵人那里,他们通过这些灵人觉察思维和情感,以这种方式与其他人联系。不过,关于这些所谓的使臣,或使者灵,蒙主的神性怜悯,有必要详细说一说。关于他们,我发现以下事实。看上去在我头顶上和头旁边的,是那些教导人,也允许自己被教导的人;在我脑后下方的,是那些行事安静、谨慎的人;在我后背附近的,与这些人相似,但又有不同;靠近胸膛或胸部的,是那些处于仁爱的人;靠近两腰的,是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人;靠近双脚的,是那些属世之人;靠近脚底的,则这类人中更为低等的成员。不过,靠近我脸的,照着他们与该部位感觉器官的对应而性质各异。例如,靠近鼻子的,在感知上优胜一筹;靠近耳朵的,都是很顺服的人;靠近眼睛的,则是聪明和智慧的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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