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22.创世记24:3-4.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之神和地之神起誓,不要从我住在他们中间的迦南人的女儿中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你要往我的地,我的出生地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女子。
“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上的神和地上的神起誓”表示对存在于至高事物和从这些事物降下来的事物中的神性的最神圣义务;“不要从迦南人的女儿中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表示凡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神性理性都不可与之结合;“我住在他们中间的”表示那围绕的母亲方面的人身或人性中不一致的事物;“你要往我的地,我的出生地去”表示往主为自己所获得的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女子”表示能与属于理性层的对良善的情感结合的对真理的情感由此而来,或说祂将在那里找到这种情感。
1318.“现在他们想要做的一切事,就没有什么可拦阻他们了”表示除非他们的状态现在改变,这从下文清楚看出来。圣言的内义具有这种性质:它不断关注接下来的事,以及结论,尽管这在字义上并不那么明显。至于前面所描述的那种人,他们想要做的事,没有什么可拦阻他们了,除非他们的状态改变。不过,他们的状态确实改变了,这一事实从下文清楚看出来。思想做某事无非是意图,也就是目的。人所关注的目的永远无法被阻止,也就是改变,除非他的状态改变。因为目的是一个人的实际生命,如前所述。当状态改变时,目的也就改变了;而思维则随目的一道改变。至于发生在该教会成员当中的状态改变是何性质,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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