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32.神性秩序和由此产生的天堂秩序并不延伸到人和关乎人体的事物之外,而是终止于人和这些事物,即他的姿势、动作、表情、言语、外在感觉,以及伴随它们的快乐中。这些是秩序的末端,也是流注的末端,那时它们就终止了,或说这些身体事物是秩序和流注所延伸的最远边界。但流入的内层事物却不是它们在外在事物中所显现的样子,而是具有完全不同的面孔、表情、感觉和快乐。对应和代表则教导了内层事物的性质,如前所述。从意愿流出的行为和从思维流出的话语清楚表明,它们是不同的。身体动作不是它们在意愿中的样子,话语也不是它们在思维中的样子。由此也明显可知,属世行为是从属灵行为流出的,因为意愿的事物和思维的事物都是属灵的;属灵事物以一种对应的方式在这些属世行为中呈现出自己的一个样式,即便它们本身截然不同。
3022.创世记24:3-4.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之神和地之神起誓,不要从我住在他们中间的迦南人的女儿中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你要往我的地,我的出生地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女子。
“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上的神和地上的神起誓”表示对存在于至高事物和从这些事物降下来的事物中的神性的最神圣义务;“不要从迦南人的女儿中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表示凡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神性理性都不可与之结合;“我住在他们中间的”表示那围绕的母亲方面的人身或人性中不一致的事物;“你要往我的地,我的出生地去”表示往主为自己所获得的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女子”表示能与属于理性层的对良善的情感结合的对真理的情感由此而来,或说祂将在那里找到这种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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