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57.然而,很少有人知道亵渎神圣事物是什么意思。不过,这一点从前面对此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即:能亵渎神圣事物的,是那些知道、承认并被赋予良善与真理的人,而不是那些不承认的人,更不是那些不知道它们的人(参看593, 1008, 1010, 1059, 3398节)。因此,教会中人有可能亵渎神圣事物,而教会之外的人则不可能(2051节)。属天教会成员有可能亵渎神圣良善,属灵教会成员有可能亵渎神圣真理(3399节)。所以内层真理没有透露给犹太人,以免他们亵渎之(3398节)。外邦人最不可能亵渎它们(2051节)。亵渎就是将良善与邪恶,以及真理与虚假混合并联结起来(1001, 1003, 2426节);这一点由吃血来表示,吃血在犹太教会是严厉禁止的(1003节)。因此,人们尽可能地远离对良善和真理的承认和信仰,除非他们能稳定地留在其中(3398, 3402节);因此缘故,他们被保守在无知当中(301-303节);他们的敬拜也变得外在(1327, 1328节)。内在真理不会被揭示出来,除非教会已经荒废,因为那时,良善与真理再无法遭到亵渎(3398, 3399节)。因此,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主就会降世(3398节)。亵渎神圣事物和圣言会面临巨大的危险(571, 582节)。
1316.“看哪!这人民为一,他们都有一种语言”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这从“人民”和“语言(或嘴唇)”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信之真理,“语言(或嘴唇)”是指教义。前面说明(1259节),“人民”表示信之真理,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语言(或嘴唇)”表示信之教义,这在前面也已说明(11:1;1286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就说人民“为一”,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一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就在这目的里面,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他的每一个思维,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
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因为在来世,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如来世的人所说的)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因此,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但当人民为一,语言或嘴唇为一时,也就是说,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或摧毁别人的自由,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这同样适用于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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