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76.“有邪恶的野兽把他吞了”表恶欲毁灭了它。这从“邪恶的野兽”和“吞”的含义清楚可知:“邪恶的野兽”是指出于恶欲生活的谎言(4729节),因而是指这类欲望;“吞”是指毁灭,因为它论及教会的真理。教会所拥有的一大真理就是爱主爱邻是第一要紧的(马可福音12:29-31)。恶欲则毁灭这一真理;事实上,那些过着恶欲生活的人不可能过着爱与仁的生活,因为这两种生活是截然对立的。恶欲的生活在于只爱自我,不爱邻舍,除非是出于自我,或为了自我。因此,过这种生活的人在他们中间毁灭仁爱;那些毁灭仁爱的人也毁灭了对主之爱;因为爱主的唯一方式就是仁爱,主住在仁爱里面。属于仁爱的情感是纯正的天堂情感,唯独出自主。由此可见,恶欲毁灭教会所拥有的这一大真理;一旦它遭到毁灭,某种其它方式就被发明出来,就是所谓得救的途径;这就是信。此外,当信与仁分离之时,真理本身就会遭到玷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再知道何为仁爱,甚至不知道何为邻舍,因而不知道何为人的内在,也不知道何为天堂。因为人的内在或本质,或人里面的天堂就是仁爱,也就是向他人、自己的国家、教会和主的国度,因而向主自己心怀善意。由此可推断出当对基本真理一无所知,并且反对这些基本真理的的恶欲占据主导地位时,教会所拥有的真理是何品质。当恶欲的生活谈论这些基本真理时,它们岂不被玷污到无法辨认的地步?
没有人能得救,除非他过着仁爱的良善生活,因而对这种生活充满情感;这种情感就是向他人展现善意,并出于善意向他们行善;除了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外,没有人能接受信之真理,也就是说,充满它们,把它们变成他自己的;这一点从那些在天堂、我蒙允许与之交谈的天使已向我清楚显明。在那里,人人都是仁爱的形式,该形式的美丽和良善取决于他们仁爱的品质;他们的快乐、满足和幸福从他们能出于善意向他人行善中流出。人若没有过仁爱的生活,绝无可能知道天堂及其喜乐在于善意和出于善意的善行,因为他的天堂在于向自己展现善意,并出于自私的善意向他人行善。而事实上,这是地狱;因为如前所述,天堂不同于地狱之处在于:天堂是出于善意行善,而地狱则是出于恶意行恶。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出于善意行善,而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人则出于恶意行恶。后者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他们只爱自己,并且只有在其他人里面看到自己,才去爱他人。他们还仇恨这些其他人,一旦这些人离开他们,不再是他们的一部分,这种仇恨就显现出来。他们就像强盗,抱成一团时彼此相爱,但如果彼此杀戮可以获得赃物,他们就发自内心渴望彼此杀戮。
由此可见何为天堂,即天堂就是对邻之仁;以及何为地狱,即地狱就是自我之爱。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能接受一切信之真理,能充满它们,并将其变成自己的;因为对邻之爱含有一切信之真理在里面,主也在它里面。而另一方面,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人绝无可能接受信之真理,因为地狱就在这爱里面。他们也绝无可能以其它任何方式接受信之真理,除非是为了自己的地位和物质利益的缘故;因此,他们绝无可能充满信之真理,并将其变成自己的。但是,他们所充满并变成自己的事物都是对真理的否认。因为他们发自内心不相信地狱和天堂的存在,也不相信死后生命的存在,因而不相信所说有关地狱和天堂,或死后生命的任何话,进而根本不相信从圣言和教义所说有关信和仁的任何话。他们参加敬拜时,似乎是信徒,但这是因为在这种时候披上这种状态从小就被植入他们。可一离开敬拜,他们也就将信仰的这种状态抛在脑后;这时心里思想,他们根本没有任何信仰;而且,他们的爱之生活还会促使他们想出使它合理化的观念。他们将这些观念称为真理,并通过圣言字义确认它们;而事实上,它们却是虚假。这就是所有在生活和教义上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人。
此外,要知道,人的爱包含一切事物,或说,一切事物都在人的爱里面,因为这爱决定了他所过的生活;因此,主的生命唯独流入人的爱。所以,人们的爱如何,他们的生活就如何,因为他们对生活的接受就是如此。对邻之爱接受天堂的生活,而自我之爱接受地狱的生活。因此,天堂的一切事物都在对邻之爱里面,地狱的一切事物都在自我之爱里面。爱包含一切事物,或说,一切事物都在爱里面,这一点可通过自然界中的许多事物来说明。一切活物,无论地上走的,天上飞的,还是水里游的,都受它们的爱驱使;凡在它们所过的生活中对它们有用的东西,也就是对它们的食物、巢穴和繁衍有用的东西,都流入它们的爱。因此,每种动物都知道自己的食物、巢穴和资本习惯,如求偶、筑巢、产卵和育雏。
蜜蜂同样知道如何建造蜂室、从花朵中提取蜂蜜,并用它填满蜂巢,为过冬做好准备。它们甚至知道如何构建在一个蜂王管理下的一套政府体系,此外还有其它奇妙活动。这一切都是通过进入它们爱的流注实现的;它们的生活所产生的不同结果仅仅是它们的情感所取的不同形式带来的。所有这些事都在它们的爱里面,或说它们的爱包含这一切。如果人处于天堂之爱,那么天堂会包含什么呢?岂不包含存在于天堂的全部智慧和聪明?由此也明显可知,被接入天堂的,是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而非其他人;他们因拥有仁爱,故拥有接受并充满一切真理,也就是一切信之真理的能力。然而,相反的情形发生在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也就是那些知道一些真理,却没有仁爱的人身上。他们的爱接受诸如适合它自己的那类观念;也就是说,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接受作为真理反面的观念,就是存在于地狱的那类观念。
3024.“不要从迦南人的女儿中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表示凡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神性理性都不可与之结合。这从“娶一个女子”、“我的儿子”、“女儿”和“迦南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娶一个女子”是指凭婚约结合;“我的儿子”,即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参看1893, 2066, 2083, 2630节);“女儿”是指情感(参看489-491, 568, 2362节);“迦南人”是指邪恶(参看1444, 1573, 1574节),因此“迦南人的女儿”是指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将要与主理性的神性良善联合的神性真理,这从概览(3013节)可以看出来。将要凭婚约与以撒结合的“女子”表示将要以通常的方式从祂的属世人中被召唤出来的真理本身;“我的儿子”表示良善方面的主的理性,或说主的理性中的良善,它将要联合或联结。由此可知,“不要从迦南人的女儿中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表示凡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神性理性都不可与之结合。真理与良善的一切结合都是通过情感实现的;若不通过情感,真理绝无可能进入人心智的理性部分,或与之结合,因为情感拥有爱之良善在里面,唯独爱之良善产生结合(1895节)。凡反思这一点的人都能看出,事情就是这样。
至于“迦南人的女儿”表示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也就是对虚假的情感,这从“女儿”的含义明显可知。圣言在许多地方提到“女儿(或女子)”,谁都能看出,她们不是女儿(或女子)。例如,“锡安的女儿(或女子)”、“耶路撒冷的女儿(或女子)”、“他施的女儿(或女子)”、“我民(或百姓)的女儿(或女子)”。这些都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如前面引用的章节所说明的。它们因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故也表示教会,因为教会凭这些情感而为教会。这就是为何“锡安的女儿(或女子)”表示属天教会,这是由于对良善的情感;而“耶路撒冷的女儿(或女子)”表示属灵教会,这是由于对真理的情感(2362节);“我民(或百姓)的女儿(或女子)”也是如此(以赛亚书22:4; 耶利米书6:14, 26; 8:19, 21-22; 14:17; 耶利米哀歌2:11; 4:6; 以西结书13:17)。
由此明显可知周围各个民族的“女儿(或女子)”表示什么,如“非利士人的女儿(或女子)”、“埃及的女儿(或女子)”、“推罗和西顿的女儿(或女子)”、“以东的女儿(或女子)”、“摩押的女儿(或女子)”、“迦勒底人的女儿(或女子)”、“巴比伦的女儿(或女子)”、“所多玛的女儿(或女子)”。她们都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他们的各种宗教体系就来源于这些情感;因此,她们也表示这些宗教体系本身。以下经文表明,这就是“女儿(或女子)”的含义。以西结书:
列族的女儿必为埃及悲哀。你要为埃及群众哀号,又要将埃及和名族的女儿,并下坑的人,都送下低地。(以西结书32:16, 18)
“名族的女儿”表示对邪恶的情感。撒母耳记:
不要在迦特报告,不要在亚实基伦街上传扬;免得非利士的女儿欢乐,免得未受割礼之人的女儿雀跃。(撒母耳记下1:20)
以西结书:
你也和埃及人行淫;我将你交给恨你的非利士人的女儿们。在你的恶行显露以前,如在亚兰女儿们和亚兰四围的众人,并从四围藐视你的非利士人的女儿们受了凌辱的时候。(以西结书16:26-27, 57)
谁都能看出,此处不是指女儿们,而是指非利士人所表示的那种人当中的各种宗教;这种宗教促使他们反复谈论信仰,却根本不过信仰的生活(参看1197, 1198节)。这也是为何他们被称为“未受割礼之人”,也就是缺乏仁爱的人。
耶利米书:
埃及的处女哪,可以上基列取香草去。住在埃及的女儿哪,要收拾流徙的行装。埃及的女儿蒙羞,必交在北方人的手中。(耶利米书46:11, 19, 24)
“埃及的女儿”表示对基于记忆或世俗知识,或事实推理信之真理是否真实的情感,因而表示由此产生的宗教种类;这类宗教的性质是,不相信感官所无法理解的任何东西,因而不相信任何信之真理(参看215, 232, 233, 1164, 1165, 1186, 1385, 2196, 2203, 2209, 2568, 2588节)。
以赛亚书:
他说,受欺压西顿的女儿哪,你必不得再欢乐。(以赛亚书23:12)
诗篇:
推罗的女儿必来送礼,民中的富足人也必求你的面。(诗篇45:12)
从西顿和推罗的含义明显可知“西顿的女儿”和“推罗的女儿”表示什么(参看1201节)。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儿哪,只管欢喜快乐。锡安的女儿哪,你的罪孽满盈了。祂必不使你再流亡;以东的女儿哪,你的罪孽必受察罚。(耶利米哀歌4:21-22)
以赛亚书:
摩押的女儿必像游飞的鸟,离散的巢。(以赛亚书16:2)
又:
巴比伦的处女(直译:处女女儿)啊,下来坐在尘埃;迦勒底的女儿啊,坐在地上吧,没有宝座了。迦勒底的女儿啊,你要静静坐下,进入黑暗中,因为你不再称为列国的主母。(以赛亚书47:1, 5)
耶利米书:
巴比伦的女儿哪,有一种民从北方而来,都列阵如上战场的人,要攻击你。(耶利米书50:41-42)
同一先知书:
巴比伦的女儿好像踹谷的禾场;收割她的时候到了。(耶利米书51:33)
撒迦利亚书:
嗨,锡安!你这与巴比伦的女儿同住的,应当逃脱。(撒迦利亚书2:7)
诗篇:
巴比伦的女儿已经荒废。(诗篇137:8)
以西结书:
你的妹妹所多玛和她的众女必恢复原状;撒玛利亚和她的众女也必恢复原状。(以西结书16:55)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女儿或众女”不是指女儿,而是指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因而是指源于这些情感的宗教种类。至于它们是哪些具体种类,这从这些人民的含义明显可知,如以东、摩押、迦勒底人、巴比伦、所多玛、撒玛利亚,我在解释创世记前面章节的许多地方已经论述了它们。由此明显可知,此处“迦南人的女儿”表示什么。
以色列人不可与迦南人的女儿通婚,这个禁令也与属灵的律法有关,即:良善与虚假,并邪恶与真理不可以结合在一起,因为这样一种结合是亵渎的源头。这个禁令也代表了申命记(7:3)和玛拉基书所论述的场景,其中在玛拉基书:
犹大人亵渎耶和华的圣洁,因为他喜爱并娶了外邦神的女儿。(玛拉基书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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