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56.“把你挂在木头上”表抛弃和定罪。这从“挂在木头上”的含义清楚可知,“挂在木头上”是指抛弃和定罪;因为把某人挂在木头上是一种诅咒,一种诅咒正从神性那里被抛弃,因而是定罪。把某人挂在木头上是一种诅咒,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人若犯该处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将他挂在木头上。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葬埋。因为被挂的人是在神所咒诅的。你不可玷污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之地。(申命记21:22-23)
“不可留他在木头上过夜”表示永远抛弃;因为到了晚上,新的一天就开始了;因此,如果被挂的人到了晚上还没有被抛弃,就代表邪恶没有被抛弃,因而那地没有摆脱邪恶,反而被玷污了;故经上补充说:“你不可玷污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之地”。被挂的人挂到晚上,不能过长(参看约书亚记8:29;10:26)。在犹太民族当中有两种主要的惩罚方式,即用石头砸死和挂起来。用石头砸死是由于虚假,挂在木头上是由于邪恶;因为“石头”表示真理(参看643,1298,3720节),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而“木头”表示良善(2784,2812,3720节),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因此,在圣言的预言部分,经上常常提到“与石头、木头行淫”,以此表示对真理的歪曲(这是虚假),以及对良善的玷污(这是邪恶)。
4038.“骆驼和驴”表良善之真理,无论是颇为外在的还是完全外在的。这从“骆驼”和“驴”的含义清楚可知:“骆驼”是指属世人的一般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节),一般记忆知识是指较为低级或更为外在的良善之真理;“驴”是指还要低级的,也就是完全外在的属世良善之真理(2781节)。至于何为内层良善与真理,何为居间的良善与真理,以及何为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与真理,可参看前面所述(4009节)。
一般来说,人里面有三层区域,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层。肉体层是最外层,属世层是居间层,理性层是内层。在人里面,只要其中一层掌管另一层,他要么被称为肉体的,要么被称为属世的,要么被称为理性的。人心智的这三个部分以奇妙的方式互通:肉体部分与属世部分相通,属世部分与理性部分相通。人刚出生时纯粹是肉体的,但里面拥有能得到完善的能力。后为,他变得属世,最后变得理性。由此可见,这一方与另一方之间是互通的。肉体部分藉着感官与属世部分相通,并且是以一种截然不同而又互相分离的方式通过属于理解或认知的事物和属于意愿的事物而相通;如果人要变成并成为完全的人,理解或认知和意愿这两种官能必须在人里面充分发展。视觉和听觉尤其服务于充分发展他的理解力,而其它三种感觉则尤其关注他的意愿。人心智的肉体部分藉着这些感觉与他的属世部分,就是前面所说的居间部分相通。因为通过感官进入的事物将自己置于属世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记忆。快乐和愉悦及其中的渴望属于意愿,被称为属世良善;记忆知识属于理解力,被称为属世真理。
人心智的属世部分通过刚才所提到的这些事物与其理性部分相通,这理性部分就是内层部分,如前所述。从属世层上升到理性层的事物也将自己置于理性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内部记忆,关于内部记忆,可参看前文(2469-2480节)。那里的祝福和幸福属于意愿,是理性良善的形式;而对事物的内在洞察,以及对它们的感知则属于理解或认知,这些洞察和感知的对象就被称作理性真理。这三者(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性)构成人,并且这三者之间是互通的。外部感官是人心智的肉体部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内部感官则是其心智的属世部分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因此,那些存在于人心智的属世部分、源于适合身体的外部感官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之真理的。而那些源于适合其灵并与理性层相通的内部感官的事物则是那被称作内层良善与真理的。介于这二者之间并参与这二者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居间良善与真理的。这三组依次始于内层,就是“羊群、仆婢、骆驼和驴”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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