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57.“必有飞鸟来吃你身上的肉”表源于邪恶的虚假将毁灭这些感官印象的每一个。这从“吃”、“飞鸟”、“肉”和“你身上”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毁灭,如前所述(5149节);“飞鸟”是指虚假,也如前所述(5149节);“肉”是指良善(参看3812,3813节),因而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邪恶(因为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具有一个反面意义,这从它们在正面意义上的含义可知);“你身上”是指从受意愿部分支配的感官印象那里,因为这些感官印象由“膳长”来代表(5078,5082节)。这些是邪恶,故被抛弃,这一事实从前文明显看出来。
这一切的含义,即:“酒政”所代表的受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印象被保留下来,而“膳长”所代表的受意愿部分支配的感官印象却被抛弃,是一个若无光照就完全无法理解的奥秘。不过,接下来的内容有助于阐明这个奥秘。感官印象是指那些通过五种外在或身体感官被引入人的记忆和欲望的记忆知识和快乐,它们一起构成外层属世层,人凭这外层属世层而被称为感官人。这些记忆知识受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而快乐受意愿部分支配。而且,记忆知识与属于理解力的真理有关,快乐与属于意愿的良善有关。前者由“酒政”来代表,被保留下来;后者由“膳长”来代表,被抛弃了。
这些记忆知识之所以被保留下来,是因为它们有一段时间能与理解力中的观念一致;而快乐之所以被抛弃,是因为它们绝无可能与意愿里的东西一致。因为主里面的意愿部分(就至高意义而言,此处论述的主题就是主)是成孕而来的神性,是神性良善本身;而祂通过出生从母亲那里所得来的意愿部分是邪恶,因而必须被抛弃;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新意愿必须通过神性理解力从神性意愿那里获得,也就是说,通过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那里获得,因而凭祂自己的能力获得。这就是此处在内义上所描述的奥秘。
10062.“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表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这从“手的大拇指”的含义清楚可知,“手的大拇指”是指良善通过真理所行使的能力,或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如下文所述。它之所以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是因为抹在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060节),因而在此表示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在右耳垂上的血”表示至内层天堂的觉察能力;因此,“右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而抹在“右脚的大脚趾上”的表示末后和最低层天堂的理解能力。事实上,头和头的各个部分表示属于至内层天堂的事物,故“右耳”在此表示该天堂的觉察能力,因为耳朵是头上的一部分。身体和身体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中间天堂的事物,故“右手”在此表示理解能力;而脚和脚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最低层天堂的事物。关于天堂与人的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前文(1003节,以及该节所提到的地方)。此外,存在于至内层天堂的,是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觉察能力;然而,存在于中间天堂的,不是对真理的觉察能力,只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也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参看9277, 9596, 9684节所提到的地方)。
至于右手的大拇指表示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诚然,大拇指似乎是太过低级的事物,微不足道,不足以表示天堂;因为或许有人会问,大拇指如何具有如此重大的含义呢?但是,要知道,身体任何部位的末后和最低,或最外在的部分都具有和整个部位一样的含义。“手”表示身体的整个能力,因为身体所拥有的能力通过手臂和手来行使。关于末后或最外在之物表示全部或整体,与最初和最高之物一样,可参看前文(10044节)。
“手”表示能力,一切能力皆属源于良善的良善(参看10019节所提到的地方);“右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左手”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10061节)。
之所以表示理解能力,是因为一切理解能力都是由真理形成的,而一切意愿能力都是由良善形成的。事实上,世界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人的理解力是为了真理而赐下的,意愿是为了良善而赐下的。因此,“手”因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故也表示理解力。
由于和“手”一样,“手的大拇指”表示真理从良善所拥有的能力,所以在古时的列族,以及以色列人当中,砍掉仇敌之手的大拇指和脚的大脚趾是惯常的做法(士师记1:6, 7);这代表夺去一切能力。此外,手的主要能力也在于大拇指,因为当大拇指被砍掉时,手就再也没有力量在战场上打仗了。正如大拇指表示能力,“指头”也表示能力,如在下列经文:
耶和华教导我的手争战,教导我的指头打仗。(诗篇144:1)
诗篇:
我观看诸天,你的指头所造的。(诗篇8:3)
路加福音:
耶稣说,我若靠着神的指头赶鬼,这定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加福音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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