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一些灵人靠近我,我从天上得知,他们来自离太阳最近的那个星球,该星球在我们的世界叫水星。他们一来就在我的记忆里搜寻我所知道的。灵人做这种事可谓驾轻就熟,因为他们一靠近人,就能看见储存在他记忆里的一切细节。所以,当他们搜寻各种事物,包括我所造访过的城市和地方时,我发现他们对教堂、宫殿、房屋或街道并不感兴趣,只对我所知道曾在那些地方发生的事件,以及它们的管理体制、居民的秉性和习俗等等感兴趣。因为这类事在人的记忆里与地方紧密联系在一起;以至于当回想起地方时,这些事也被带了出来。我对这种行为感到惊讶,于是就问他们为何不理会那些壮观的地方,只留意那里所发生的事件和行动。他们说,他们不喜欢看物质、肉体或世俗的事物,只喜欢看真相。这证明,水星的灵人在巨人里面和对抽象概念,而非物质或世俗概念的记忆有关。灵人可进入人的整个记忆,但没有什么东西能从他们的记忆进入人的记忆(AC 2488, 5863, 6192, 6193, 6198, 6199, 6214)。天使则能进入启动并指导人的所思、所愿和所行的情感和目的(AC 1317, 1645, 5844)。
4067.“看哪,向他不如从前了”表对“雅各”所表良善的状态完全改变了;然而没有任何东西从那良善那里被夺走,除了与居间良善的结合外,它(即“雅各”所表之良善)所拥有的是它以前就拥有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向他不如从前了”表示对雅各,也就是“雅各”所表示的良善的状态完全改变了;这一点从前文也可以看出来,因为没有任何东西从拉班,也就是从“拉班”所表示的良善那里得来。相反,它所拥有的是它以前就拥有的。
为使人们能理解良善与真理以哪种方式存在于人里面,必须揭示某些几乎不为人知的事。的确,人们知道并承认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有些人还承认流注的存在,然而,这流注的性质却不为人知。由于这种无知,至少人们不会发自内心承认这一真理:人的周围有灵人和天使,他的内在人就居于他们中间,并由此被主统管;即便在谈到这一真理时,人们也几乎不相信它。来世有无数社群,这些社群被主照着良善与真理的一切属而有序排列和安置;处于对立面的社群则照着邪恶与虚假的一切属来排列和安置。它们被如此有序排列和安置,以致良善与真理的属,以及这属的种类,甚至不同种类,无不与这类天使社群相联结,或无不与天使社群相对应。而另一方面,邪恶与虚假的属,以及这属的种类,甚至不同种类,也无不与魔鬼社群相对应。每个人就其内层,即就其思维和情感而言,都在这类天使或魔鬼的社群当中,尽管他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人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皆来自这一源头,以致若他所在的灵人或天使社群从他那里被夺走,他就会立刻丧失思维和意愿,甚至立刻倒下,彻底死亡。这就是人之状态的性质,尽管他以为他从自己那里拥有一切事物,或他自己是他所思想和所意愿一切的发出者,并且既没有地狱,也没有天堂,或者地狱离他很远,天堂也离他很远。
此外,人里面的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某种简单物,或一个单一整体;而事实上,它是由各种事物构成的某种如此复杂的事物,以至于就连它的一般特征,他也绝无法探究明白。这同样适用于人里面的邪恶。人里面的良善如何,与他同在的天使社群就如何;人里面的邪恶如何,与他同在的恶灵社群就如何。这些社群都是人给自己召来的,也就是说,是他将自己置于这类灵人的社群中;因为同类与同类相联。例如:贪婪的人会给自己召来同样贪婪的灵人的社群;爱自己胜过别人、看不起别人的人会召来与他自己相似的人;而以报复为乐的人则会召来具有类似快乐的人等等。这些灵人与地狱相通,而此人就在他们中间,完全受他们控制,以致他不受自己支配,而是受他们支配;尽管他由于自己所享受的快乐、因而所拥有的自由而以为自己支配自己。相反,不贪婪,或不爱自己胜过别人,也没有看不起别人,不以报复为乐的人则住在具有类似心态的天使的社群中,并通过他们被主引领,事实上藉着他的自由而被引向他允许自己被引向的一切良善与真理。他在何等程度上允许自己被引向更内在、更完美的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被转到更内在、更完美的天使社群中。其状态的改变无非是社群的改变。这一事实因我持续多年的经历而在我看来是显而易见的,并且因着这些经历对我来说,这种事已变得稀松平常,就像人从小就经历的稀松平常事一样。
由此明显可知人的重生是何情形,人借以被主从旧人状态转到新人状态的居间快乐和良善又是何情形,也就是说,这一切是藉着天使社群并通过这些社群的改变而实现的。居间良善与快乐无非是这类社群,主把它们运用于人,旨在通过它们把人引入属灵和属天的良善与真理中。一旦他被转入这些良善与真理,这些社群就被分离出去,而更内在、更完美的社群则与他相联。“拉班”所表示的居间良善并非表示别的,该良善的分离,也就是本章所论述的主题,也并非表示别的。
1316.“看哪!这人民为一,他们都有一种语言”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这从“人民”和“语言(或嘴唇)”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信之真理,“语言(或嘴唇)”是指教义。前面说明(1259节),“人民”表示信之真理,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语言(或嘴唇)”表示信之教义,这在前面也已说明(11:1;1286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就说人民“为一”,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一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就在这目的里面,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他的每一个思维,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
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因为在来世,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如来世的人所说的)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因此,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但当人民为一,语言或嘴唇为一时,也就是说,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或摧毁别人的自由,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这同样适用于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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