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1

11.一些灵人靠近我

11.一些灵人靠近我,我从天上得知,他们来自离太阳最近的那个星球,该星球在我们的世界叫水星。他们一来就在我的记忆里搜寻我所知道的。灵人做这种事可谓驾轻就熟,因为他们一靠近人,就能看见储存在他记忆里的一切细节。所以,当他们搜寻各种事物,包括我所造访过的城市和地方时,我发现他们对教堂、宫殿、房屋或街道并不感兴趣,只对我所知道曾在那些地方发生的事件,以及它们的管理体制、居民的秉性和习俗等等感兴趣。因为这类事在人的记忆里与地方紧密联系在一起;以至于当回想起地方时,这些事也被带了出来。我对这种行为感到惊讶,于是就问他们为何不理会那些壮观的地方,只留意那里所发生的事件和行动。他们说,他们不喜欢看物质、肉体或世俗的事物,只喜欢看真相。这证明,水星的灵人在巨人里面和对抽象概念,而非物质或世俗概念的记忆有关。灵人可进入人的整个记忆,但没有什么东西能从他们的记忆进入人的记忆(AC 2488, 5863, 6192, 6193, 6198, 6199, 6214)。天使则能进入启动并指导人的所思、所愿和所行的情感和目的(AC 1317, 1645, 5844)。

属天的奥秘 #5351

5351.“约瑟给长

5351.“约瑟给长子起名叫玛拿西”表属世层里面的一个新意愿及其性质。这从“玛拿西”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圣言中,“玛拿西”是指属世层里面的属灵良善,因而是指一个新意愿,如下文所述。这个名字还暗示了该良善,或这个新意愿的本质。“名”暗示了这种本质,这一事实从给其他人所取的名字也可以看出来。每个名字都伴随着对性质的解释,如下面这句话就对“玛拿西”这个名字给出了解释,即“因为神使我忘了我一切的困苦和我父的全家”。这些话描述了“玛拿西”所表示的性质。此外,当经上说“起名”时,意思是,这个名字本身就包含这种性质,因为“名”和“起名”表示性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421节)。
  起名为玛拿西的长子之所以表示属世层,或那里新意愿里面的属灵良善,是因为该良善实际上是教会,或变成教会之人里面的长子;而真理并非长子,尽管它看上去好像是长子(352, 367, 2435, 3325, 3494, 4925, 4926, 4928, 4930节)。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人的意愿优先于他的理解力;因为人意愿中的渴望是构成他生命的主要成分,而其理解力中的观念对它们来说是次要的;他照其意愿的渴望行事。从意愿发出之物对那些通过重生从主那里接受一个新意愿的人来说,被称为“良善”,而对那些不想接受它的人来说,则被称为“邪恶”。从理解力发出之物对重生之人来说,被称为“真理”,而对未重生之人来说,则被称为“虚假”。然而,由于若不通过人的理解力,就不可能知道他的意愿(事实上,理解力是意愿所拥有的外在形式,或意愿所取、能使它为人所知的外在形式),所以人们以为从理解力发出的真理是长子。但这无非是表象,原因如前所述。
  过去的争论,即:作为信之本质的真理是教会的长子,还是作为仁之本质的良善是教会的长子,便由此而来。基于表象得出结论的人声称真理是长子,而不基于表象得出结论的人则承认良善是长子。这也解释了为何如今人们使得信成为教会的首要和绝对的本质元素,却使得仁成为教会的次要和非本质元素。但人们因声称唯独信使人得救而陷入了比古人还要深的错误。在教会,“信”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仁”表示生活的一切良善。诚然,他们称仁及其行为是“信的果子”;然而,当人们相信人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因着信而得救,无论他之前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时,谁会相信这些果子对得救有所贡献?此外,当人们利用教义将信与行为,即仁之产物分开,声称唯独信使人得救,无需善行,或声称属于生活的行为丝毫无助于得救时,谁还会相信这些果子对得救有所帮助?唉!这是什么样的信仰!这是什么样的教会!人们爱慕死活,却弃绝活信;然而,无仁之信如同没有灵魂的身体。众所周知,没有灵魂的身体会从视线中被移除,并被丢弃,因为它发臭;在来世,无仁之信就是这样。凡持有所谓无仁之信的人都在地狱;凡拥有仁爱的人都在天堂。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会保留下来,而他的教义不会保留,除非这教义源于他的生活。
  从圣言的其它经文说明“玛拿西”表示属世层里面的新意愿,或也可说那里的属灵良善,不如说明“以法莲”表示属世层里面的新理解力,或那里的属灵真理来得容易。尽管如此,从“以法莲”的含义也能推断出“玛拿西”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当二者一起被提及时,这一个表示良善,那一个表示真理。因此,从稍后关于“以法莲”的论述可以看出,“玛拿西”表示属世层里面的属灵良善,这良善就是新意愿的本质。
  

属天的奥秘 #1316

1316.“看哪!这

1316.“看哪!这人民为一,他们都有一种语言”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这从“人民”和“语言(或嘴唇)”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信之真理,“语言(或嘴唇)”是指教义。前面说明(1259节),“人民”表示信之真理,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语言(或嘴唇)”表示信之教义,这在前面也已说明(11:1;1286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就说人民“为一”,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一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就在这目的里面,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他的每一个思维,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
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因为在来世,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如来世的人所说的)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因此,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但当人民为一,语言或嘴唇为一时,也就是说,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或摧毁别人的自由,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这同样适用于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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