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4.主要原因是为了圣言。这是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神性真理教导我们有一位神,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命;还教导我们当如何生活、当相信什么才能使我们进入天堂,从而进入永恒的幸福。若没有一个启示,因而在这个星球没有圣言,所有这些事完全不为人知。然而,人如此被造,以致就其内在而言,他不可能死亡。仅凭属世之光,无从知道有关主、天堂与地狱、人死后的生活方式,以及作为人获得属灵和永恒生命手段的神性真理的任何事(AC 8944, 10318-10320)。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被证实:许多人,包括有学问的人,都不相信它们,尽管他们出生在有圣言的地方,并且在那里通过圣言接受过有关这些事的教导(AC 10319)。因此,有必要从天上得到启示,因为人类生来注定上天堂(AC 1775)。
2542.“在他们耳边将这一切话都说了”表示对来自这个源头的确认作出的劝告,甚至直到它们顺从,或说劝告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提供支持,甚至直到顺从。这从内义上的整个思路,以及“耳”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整个思路可知:凡理性承认的事都有许多具有确认性质的事物,或说凡理性承认的事都有许多支持性的论据;事实上,理性的承认完全是由于这些确认性的事物,或说没有证据,理性不会承认任何事。这就是为何当理性概念被带入顺从的状态时,就会对确认性的事物或支持性的论据作出劝告,因为它们总是准备就绪,可以说正在起来。从“耳”的含义可知:就圣言的内义而言,“耳”表示顺从,这是由于听与顺从之间存在的对应关系。此外,这种对应关系就潜藏在“听”,尤其“听从”这个词中。这种对应关系源于来世;在那里,那些愿意顺从的人属于耳朵这个区域,事实上就对应于听觉本身,这是一个至今不为人知的奥秘。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些事等到后面论述对应关系时会看得更清楚。“耳”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目前只能从以赛亚书引用以下经文: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将他们的眼涂抹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以赛亚6:10)
此处“眼睛看见”是指理解,“耳朵听见”是指用情感来感知,因而是指顺从。主说下面这句话时也没有别的意思:
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1:15, 13:9, 43; 路加福音8:8; 14:35)
8944.世人以为,人单凭自然之光,因而无需启示就能认识属于宗教的大多数事物,如:相信有一位神,祂要受到敬拜,以及要被热爱,另外人死后还会活着,以及其它依赖于这些的许多事。然而,这些事都是自我聪明的产物。我通过大量经历被指教,若没有启示,人凭自己对神性事物,对属于属天、属灵生命的事物一无所知。因为人生在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中,这些邪恶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们封闭来自天堂的流注,打开来自地狱的流注。因此,它们将一个人弄瞎,使他倾向于否认有一个神性,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还有一个死后的生命。这一点从世上有学问的人那里非常明显地看出来,他们凭借知识使自己的自然之光高于其他人的光。因为众所周知,这些人比其他人更否认神性,承认自然,而不是神性;而且,当他们从心里,而不从教义说话时,就否认死后的生命,还否认天堂和地狱,进而否认信的一切,他们将信的一切称为对普遍百姓的束缚。由此明显可知,没有启示的自然之光是何性质。我还被指示,在来世,许多曾写过自然神学,凭他们的自然之光巧妙证实了其教会的教义之人,比任何人都更从心里否认这些事,还否认圣言本身,他们试图彻底摧毁圣言。因为在来世,是人们的心在说话。我又被指示,这些人不能接受来自天堂的任何流注,只能接受来自地狱的流注。这一切清楚表明,没有启示的自然之光是何性质,因而由人自己的聪明或说自我聪明所产生的东西是何性质。
但有两种现象可能会心智在这个问题上产生怀疑。第一,古时的外邦人仍知道有一位神,祂当受敬拜,一个人就灵魂而言,是不朽的;第二,如今许多民族也知道这些事,它们当中并没有任何启示。不过,就古人而言,他们并不是从自己的自然之光,而是从启示知道这些事的,这启示从教会甚至传到他们那里。因为主的教会自上古时代起就一直在迦南地(参看3686, 4447, 4454, 4516, 4517, 5136, 6516节)。诸如属于敬拜神的那类事物从这个源头传至周围的各个民族,同样传至邻近的希腊人,又从希腊人传至意大利人或罗马人。所有这些民族,包括希腊人和罗马人,都是从教会获得关于至高无上的神和灵魂不朽的知识,这些也是他们的学者所写的。
至于如今那些也知道一位神的存在和死后生命的民族,这些民族也不是从自己的自然之光,而是从自古时传给他们的宗教信仰而拥有这种知识的,他们的宗教信仰便建立在诸如以各种方式从拥有启示的教会那里传来的那类事物之上。这一切是按照主的圣治或天命发生的。此外,他们当中那些出于其宗教信仰承认有一位高于一切的神,并出于其宗教信仰去做仁爱要求他们为自己的邻舍所做的事之人,当在来世接受教导时,就会接受信之真理并得救(参看2589-26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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