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21.我从围绕蒙福之人的大气开始讲起。它们是光的属性,因为它们是由光产生的,其种类不计其数。它们如此美丽和令人愉悦,以至于无法描述。有些大气如钻石一般,在每个最小部分上都闪闪发光,仿佛是由钻石微粒构成的。有些大气类似所有宝石的闪光。有些大气看似巨大的珍珠,光从珍珠中心透射出来,闪耀着最明亮的色彩。有些大气燃烧着如同由金、银,甚至钻石般的金、银构成的火焰。有些大气由色彩各异的花朵构成,只是这些花朵小得几乎看不见。这类大气品种无数,充满小孩子的天堂。事实上,那里的大气似乎显现出玩耍的小孩子的形状,只是这形状太小了,难以看清,只能在心灵深处感知。小孩子从这些形状中获得这样的观念:他们周围的一切都是活的,是主的生命之流的一部分。这种观念在他们的至内在给予他们一种幸福感。此外还有其它种类的大气,因为它们的品种不计其数,难以形容。
2609.关于与生活有关的诫命,如十诫,以及律法和先知里的许多诫命,它们因服务于人的实际生活,所以在两层意义上,即在字义和内义上,都是有用的。字义的内容是为了那个时期的百姓和各个人民,他们不理解内在事物。内义的内容则为了天使,天使对外在事物根本不感兴趣。十诫若不包含内义,永远不会以如此大的神迹在西乃山上被颁布,因为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如要孝敬父母、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就连外邦人或非犹太人也知道,并且已经被编入他们的法律。作为人类成员的以色列人无论如何都应当知道它们,无需如此隆重的颁布。但由于如前所述,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要服务于人的生活,并作为内在律法所产生的外在形式(它们彼此对应),所以它们通过如此大的神迹从天堂降到西乃山上。它们的内在意义在天上被说出并听见,而它们的外在意义则在地上被说出并听见。
以这一诫命为例,即:要孝敬父母,使他们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长久。天上的天使将“父母”理解为主;将“地”理解为主的国,那些以爱和信来拜祂的人要作为儿女和继承者永远拥有这国。而世人则将“父母”理解为父母;将“地”理解为迦南地;将“他们的日子长久”理解为他们的寿命。再以不可偷盗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拿走主的任何东西,也不可将公义和功德归于自己。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偷东西。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都是对的。同样以不可杀人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仇恨任何人,不可毁灭一个人里面的任何良善和真理。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杀害他们的朋友。其它诫命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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