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09.关于与生活有关的诫命,如十诫,以及律法和先知里的许多诫命,它们因服务于人的实际生活,所以在两层意义上,即在字义和内义上,都是有用的。字义的内容是为了那个时期的百姓和各个人民,他们不理解内在事物。内义的内容则为了天使,天使对外在事物根本不感兴趣。十诫若不包含内义,永远不会以如此大的神迹在西乃山上被颁布,因为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如要孝敬父母、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就连外邦人或非犹太人也知道,并且已经被编入他们的法律。作为人类成员的以色列人无论如何都应当知道它们,无需如此隆重的颁布。但由于如前所述,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要服务于人的生活,并作为内在律法所产生的外在形式(它们彼此对应),所以它们通过如此大的神迹从天堂降到西乃山上。它们的内在意义在天上被说出并听见,而它们的外在意义则在地上被说出并听见。
以这一诫命为例,即:要孝敬父母,使他们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长久。天上的天使将“父母”理解为主;将“地”理解为主的国,那些以爱和信来拜祂的人要作为儿女和继承者永远拥有这国。而世人则将“父母”理解为父母;将“地”理解为迦南地;将“他们的日子长久”理解为他们的寿命。再以不可偷盗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拿走主的任何东西,也不可将公义和功德归于自己。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偷东西。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都是对的。同样以不可杀人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仇恨任何人,不可毁灭一个人里面的任何良善和真理。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杀害他们的朋友。其它诫命也是如此。
10441.“后悔,不降祸与你的百姓”表对他们的怜悯。这从“后悔”的含义清楚可知,“后悔”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怜悯。“后悔”之所以表示怜悯,是因为耶和华从不后悔;事实上,祂自永恒就预见并规定一切。后悔是只发生在一个对未来一无所知,但随着事态发展发现自己犯了错的人身上的一种反应。然而,圣言如此论及耶和华,是因为字义是由诸如人看待事物的那种观念构成的。事实上,圣言面向极为简单的人和小孩子,他们一开始只到字义为止。无论小孩子还是简单人,他们的兴趣就在于最外在的事物;他们从这些事物开始,然后他们的内在思维和感觉就终止于这些事物。因此,那些变得更智慧的人必以不同的方式来理解字面上的圣言。
在这方面圣言类似于人。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终止于肉和骨;这些是包含它们的容器。除非它们充当一个基础或支撑,否则人无法继续存在;因为他将没有一个最终层面,使得他里面的一切事物都能终止于其中,并停靠于其上。圣言也是这种情况。它必须有一个最终层面,使得它里面的一切事物终止于其中;这最终层面就是字义,而它的内在事物是属于内义的天堂事物。由此明显可知,呈现给人的表象是经上说“耶和华后悔”的原因;而事实上,祂从不后悔。
“后悔”论及耶和华,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耶利米书:
这民族若行我眼中的恶事,不听从我的噪音,我就必后悔,不将我所说的好处赐给他们。(耶利米书18:10)
同一先知书:
或者他们肯听从,各人回头离开恶道,使我后悔不将我因他们所行的恶,想要施行的灾祸降与他们。(耶利米书26:3)
以西结书:
我发尽我的怒气,使我的烈怒停在他们身上的时候,就必后悔。(以西结书5:13)
阿摩司书:
耶和华就后悔说,这事不发生了。(阿摩司书7:3, 6)
申命记:
耶和华必为祂的民行审判,为祂的仆人后悔。(申命记32:36)
约拿书:
尼尼微王说,谁知道神也许会转意后悔,不发烈怒,使我们不致灭亡。他们离开恶道,神就后悔,原先所说要降与他们的灾难,祂不降了。(约拿书3:9, 10)
创世记:
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创世记6:6)
撒母耳记上:
我立扫罗为王,我后悔了,因为他转去不跟从我。(撒母耳记上15:11, 35)
在这些经文中,经上说耶和华后悔;而事实上,祂不可能后悔,因为祂在做一切事之前,就知道它们;由此明显可知“后悔”表示怜悯。耶和华从不后悔,这一点从圣言也清楚看出来,如这些经文,民数记:
耶和华不是人,以致要说谎;也非人子,以致要后悔。祂说话岂不行呢?祂发言岂不要成就呢?(民数记23:19)
撒母耳记上:
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说谎,也不至后悔。因为祂不是世人,可以后悔。(撒母耳记上15:29)
“后悔”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怜悯,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下列经文,约珥书:
耶和华有恩典,有怜悯,长久忍耐,大有同情心,常为灾祸后悔。(约珥书2:13)
约拿书:
神有恩典、有怜悯,长久忍耐,大有仁慈,并且为灾祸后悔。(约拿书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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