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2584.“她们便生产了”表示丰产,这从“生产”和“出生”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的内义只包含所表示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因此,当圣言提到“怀孕”或“成孕”,“生育”或“分娩”、“生产”或“出生”,“产生”或“生成”,以及那些作为“父母”去生育的人和那些作为“儿女”被生育的人时,这一切都只是属灵意义上的,因为圣言本身是属灵和属天的。这同样适用于此处的“生产”,它表示教义事物方面的丰产。
在圣言中,生孩子只表示这种生产,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撒母耳记:
饱足的,作雇工求食;饥饿的,不再饥饿;直到不生育的,生了七个;多有儿女的,反倒衰微。耶和华拿走生命,也赐予生命;使人下入地狱,也使人上来。(撒母耳记上2:5-6)
耶利米书:
生产七次的妇人衰萎气绝;尚在白昼,其日就落。(耶利米书15:9)
以赛亚书:
不怀孕、不生育的啊,要歌唱;未曾经过产痛的,要爆发歌唱,大声欢呼;因为凄凉独居者的儿女比有夫之妇的儿女还多,这是耶和华说的。(以赛亚书54:1)
诗篇:
耶和华的声音使母鹿落胎,使森林脱落净光;凡在祂殿中的,都说,荣耀。(诗篇29:9)
以赛亚书:
西顿哪,你当脸红!因为大海说,就是海上的保障说,我没有受过产痛,也没有生产,没有抚养少男,也没有养大少女。这风声一传到埃及,他们就为推罗的风声而阵痛。(以赛亚书23:4-5)
同一先知书:
她未曾阵痛,就生产,疼痛未曾临到她,她就产下一个男孩。谁曾听见这样的事?谁曾看见这样的事呢?地岂能一日而生?耶和华说,我既使人临产,岂不让她生产呢?你的神说,我既使人生产,岂能使她闭胎呢?(以赛亚书66:7-9)
耶利米书:
你们去问问,去看看,男人能否生产。为什么我竟看见人人用手掐腰,像正在生产的妇人?(耶利米书30:6)
以西结书:
我必在埃及放火,训必大大阵痛,挪必被攻破。(以西结书30:16)
何西阿书:
至于以法莲人,他们的荣耀必如鸟飞去,放弃生产、子宫和成孕。(何西阿书9:11)
同一先知书:
生产的疼痛必临到以法莲身上;他是无智慧之子,因为儿子破开子宫时,他未出现。(何西阿书13:13)
启示录:
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呼叫。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产下孩子时,就吞吃他。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牧养所有民族的;但那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启示录12:1-2, 4-5)
谁都能从上述经文看出,所表示的,只是教会的孕育和生产?此处论到亚比米勒的话也是如此,即:“神就医好了亚比米勒和他的妻子,并他的众女仆,她们便生产了”和“因耶和华为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的事,完全关闭了亚比米勒家所有的子宫。”至于这些话在内义上表示什么,这可从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即:当我们从神性真理的角度来看待信之教义时,它是何状况;当我们从理性来看待它时,它又是何状况:当我们从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角度来看待它时,每一个事物,无论理性的还是记忆或事实的,都确认它;但当我们从人类的真理, 也就是从推理和记忆知识或事实来看待它时,情况就不同了;在后一种情况下,良善或真理根本不成孕;因为从圣言来看待就是从主来看待,而从理性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看待就是从人来看待。前者产生一切聪明和智慧,后者产生一切疯狂和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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