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07.关于历史,除了创世记头几章的历史是虚构的外,其余的历史都是真实的,如第一卷所示。然而,它们虽是真实的历史,却仍有内义,并且在内义上和预言部分一样,唯独论述主。诚然,它们也论述天堂和教会,以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但由于这一切都是主的,所以历史通过它们而专注于主,从而成为圣言的一部分。那里所记载的所有历史事件都是代表,并且描述它们的每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历史事件都是代表,这一点从目前为止关于亚伯拉罕的解释,以及蒙主的神性怜悯,下文所给出的关于以撒,雅各,他的十二个儿子,埃及,百姓在旷野飘流、进入迦南地等等的解释清楚看出来。
描述它们的每个词都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也可从前面提供的证据明显看出来。例如,名字表示真实事物,其中:“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或世俗知识,“亚述”表示理性,“以法莲”表示理解力,“推罗”表示知识或认知,“锡安”表示属天教会,“耶路撒冷”表示属灵教会,等等。一些特定词汇也是如此,如:“王”表示真理,“祭司”表示良善,其余的词也都有它们的内义,如:“国”、“城”、“家或房屋”、“民族”、“人民或百姓”、“园子”、“葡萄园”、“橄榄园”、“金”、“银”、“铜”、“铁”、“鸟”、“兽”、“饼”、“酒”、“油”、“早晨”、“白昼”、“光”。无论在历史书,还是在先知书,这种情况一贯如此,即便它们是由不同的作者在不同时期写下的。如果圣言不是从天而降的,这种一贯性是永远不可能的。由此可见,圣言具有内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可以看出来,即:神的圣言绝无可能论述纯粹的人,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们的后代(这些后代是最坏的民族),以及他们的君王、妻子、儿女、妓女、掠夺等等。这一切就本身而言,在圣言中甚至不值一提,除非他们代表并表示存在于主国度中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才配得上圣言。
10441.“后悔,不降祸与你的百姓”表对他们的怜悯。这从“后悔”的含义清楚可知,“后悔”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怜悯。“后悔”之所以表示怜悯,是因为耶和华从不后悔;事实上,祂自永恒就预见并规定一切。后悔是只发生在一个对未来一无所知,但随着事态发展发现自己犯了错的人身上的一种反应。然而,圣言如此论及耶和华,是因为字义是由诸如人看待事物的那种观念构成的。事实上,圣言面向极为简单的人和小孩子,他们一开始只到字义为止。无论小孩子还是简单人,他们的兴趣就在于最外在的事物;他们从这些事物开始,然后他们的内在思维和感觉就终止于这些事物。因此,那些变得更智慧的人必以不同的方式来理解字面上的圣言。
在这方面圣言类似于人。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终止于肉和骨;这些是包含它们的容器。除非它们充当一个基础或支撑,否则人无法继续存在;因为他将没有一个最终层面,使得他里面的一切事物都能终止于其中,并停靠于其上。圣言也是这种情况。它必须有一个最终层面,使得它里面的一切事物终止于其中;这最终层面就是字义,而它的内在事物是属于内义的天堂事物。由此明显可知,呈现给人的表象是经上说“耶和华后悔”的原因;而事实上,祂从不后悔。
“后悔”论及耶和华,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耶利米书:
这民族若行我眼中的恶事,不听从我的噪音,我就必后悔,不将我所说的好处赐给他们。(耶利米书18:10)
同一先知书:
或者他们肯听从,各人回头离开恶道,使我后悔不将我因他们所行的恶,想要施行的灾祸降与他们。(耶利米书26:3)
以西结书:
我发尽我的怒气,使我的烈怒停在他们身上的时候,就必后悔。(以西结书5:13)
阿摩司书:
耶和华就后悔说,这事不发生了。(阿摩司书7:3, 6)
申命记:
耶和华必为祂的民行审判,为祂的仆人后悔。(申命记32:36)
约拿书:
尼尼微王说,谁知道神也许会转意后悔,不发烈怒,使我们不致灭亡。他们离开恶道,神就后悔,原先所说要降与他们的灾难,祂不降了。(约拿书3:9, 10)
创世记:
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创世记6:6)
撒母耳记上:
我立扫罗为王,我后悔了,因为他转去不跟从我。(撒母耳记上15:11, 35)
在这些经文中,经上说耶和华后悔;而事实上,祂不可能后悔,因为祂在做一切事之前,就知道它们;由此明显可知“后悔”表示怜悯。耶和华从不后悔,这一点从圣言也清楚看出来,如这些经文,民数记:
耶和华不是人,以致要说谎;也非人子,以致要后悔。祂说话岂不行呢?祂发言岂不要成就呢?(民数记23:19)
撒母耳记上:
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说谎,也不至后悔。因为祂不是世人,可以后悔。(撒母耳记上15:29)
“后悔”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怜悯,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下列经文,约珥书:
耶和华有恩典,有怜悯,长久忍耐,大有同情心,常为灾祸后悔。(约珥书2:13)
约拿书:
神有恩典、有怜悯,长久忍耐,大有仁慈,并且为灾祸后悔。(约拿书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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