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2864.“长子乌斯,他的兄弟布斯和亚兰的父亲基母利;并基薛、哈琐、必达、益拉、彼土利”表示各种宗教及其敬拜形式,这从名字表示真实事物清楚可知,如前所述。这些名字所表示的事物就是各种宗教及其敬拜形式,创世记5章和11章中的名字所表相同。至于此处每个名字和每个儿子都表示什么,这以通常的方式是无法详细说明的,因为经上只是列举了这些名字。乌斯和布斯也出现在耶利米书(25:20, 23),尽管被列在其它许多名字当中。乌斯还出现在耶利米哀歌(4:21)和约伯记(1:1);关于他们,可参看创世记10:23(1233, 12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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