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内义
977.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重生之人,所以需要作一个简短的陈述来解释一下相对于未重生之人,重生之人是何性质。从这种对照中就可以知道这两种人各自的性质。重生之人拥有对良善和真理的良心,他出于良心实行良善、思想真理。他所行的良善是仁之良善,所思的真理是信之真理。而未重生之人没有良心,即便有,它也不是对实行来自仁的良善、思想源于信的真理的良心;相反,它来源于关注自己或世界的某种爱,因而是一种虚假或扭曲的良心。当重生之人照着良心行事时,他会感到喜乐;而当被迫违背良心行事或思考时,会感到焦虑。但未重生之人则不然,因为这种人大多不知道什么叫良心,更不知道什么叫照着良心行事,什么叫违背良心行事,只知道如何随从自己的爱欲行事,这给他们带来喜乐,而违背自己的爱欲则给他们带来焦虑。
重生之人拥有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这新意愿和新理解力就是他的良心,也就是说,它们存在于他的良心中,主通过这良心使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运转。而未重生之人没有意愿,只有恶欲和由此产生的朝向一切邪恶的倾向;他也没有任何理解力,只有推理和由此产生的朝向一切虚假的陷落。重生之人拥有属天和属灵的生命,而未重生之人只有肉体和世俗的生命。人思考和理解何为良善和真理的能力经由前面(561, 661:2节)提到的余剩而来自主的生命,这也赋予他反思能力。
对重生之人来说,内在人是主人或掌权,外在人是仆人或顺服;而对未重生之人来说,外在人是主人或掌权,内在人则保持沉默,仿佛不存在。重生之人知道或经反思能知道何为内在人、何为外在人,而未重生之人则全然不知。即便反思这个问题,他也不能知道,因为他不知道什么叫源于仁的信之良善和真理。由此可见重生之人和未重生之人各自的性质,他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夏天与冬天,或光明与黑暗的区别。因此,重生之人是活人,而未重生之人是死人。
1875.我被允许感知主祷文中基于下面这句话的天使观念,即:“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马太福音6:13; 路加福音11:4)。离我最近的善灵开始通过我里面可感知的某种观念消除“试探”和“凶恶”,他们如此彻底地弃绝这些观念,直到纯天使的东西,即良善保留下来,没有任何试探和凶恶的概念;字义就这样完全消失了。在消除的过程中,第一步是形成关于该良善的无数观念,即:良善如何从一个人的苦难中出来,而苦难来源于这个人和他的邪恶,这邪恶就含有惩罚在里面。伴随这些观念的,是对以下观点的一种愤慨,即:任何人都应该想到试探及其邪恶来自其它某个源头,并且任何人在想到主时,都应该想到邪恶。这些观念随着它们升得越来越高而逐渐被洁净。它们的上升由前面(1393节)所描述的消除来代表,并且消除以一种无法描述的方式迅速完成,直到最后这些观念进入我思维的阴影中。那时,它们在天堂中,那里只有关于主之良善的无法形容的天使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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