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16

116.圣言之所以能

116.圣言之所以能传遍整个地球,是因为地球上各个民族之间都有贸易往来,不仅经由陆路,还经由水路直达全球各个角落。因此,圣言一旦写就,就能从一个民族传到另一个民族,并在各处被教授。

属天的奥秘 #9825

9825.“外袍”表

9825.“外袍”表那里内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这从“外袍”的含义清楚可知,“外袍”是指属灵国度的中间,因而是那里的实际真理本身。因为亚伦的衣服代表主的属灵国度(9814节),因而代表那里在自己适当次序中的真理(参看9822节);由于这个国度分为三个层级,即最内层、中间层和最外层,所以“外袍”表示属于该国度中间层的事物。该国度之所以划分为三个层级,是因为最内层与属天层相接触,最外层与属世层相接触;中间层由此同等兼具这二者。事实上,任何事物若要变得完美,就必须分为三个层级。这就是天堂,以及那里的良善和真理的情况。众所周知,天堂分为三层;因此,那里的良善和真理也分为三个层级。每层天堂也分为三个层级。它的最内层必须直接与更高或在上之物相接触,最外层则与更低或在下之物相接触,因此中间层通过它们必须与这二者,即在上和在下之物相接触,这层天堂的完美由此而来。人的内层也是这种情况。这些内层一般也分为三个层级,即属天层、属灵层和属世层。这些层级当中的每一层同样分为自己的三个层级。因为一个处于对主之信和爱的良善之人就是对应于最大天堂的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9279节)。这也是属自然界的一切事物的情况。人的属世层分为三个层级(参看4570节),他的一切内层和外层事物一般也是(4154节)。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任何地方都必须有目的、原因和结果。目的必须是最内在的,原因是中间的,结果是最后的,好叫事物能变得完美。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完整之物(2788, 4495, 7715, 9198, 9488, 9489节)。由此可知为何亚伦的圣衣由以弗得、外袍和内袍组成;以弗得代表属灵国度的最外在部分,内袍代表其中间部分,内袍代表其最内在部分。
  由于以弗得代表属灵国度的中间部分,而中间部分兼具其它两个部分,所以这外袍在代表意义上表示属灵国度本身,如在撒母耳记上:
  撒母耳转身要走,扫罗就扯住他外袍的衣襟,衣襟就撕裂了。撒母耳对他说,如此,今日耶和华从你身上撕去了以色列国,将这国赐与你的同伴,就是比你更好的。(撒母耳记上15:27, 28)
  从这些话明显可知,“撕裂撒母耳的外袍”表示从扫罗身上撕去以色列国,因为“以色列国”表示主的属灵国度(4286, 4598, 6424, 6637,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 7201, 7215, 7223, 8805节)。类似的话又出现在撒母耳记上:
  大卫悄悄地割下扫罗外袍的衣襟。当他将它给扫罗看时,扫罗说,现在我知道你必要作王,以色列的国必坚立在你手里。(撒母耳记上24:4, 5, 11, 20)
  又:
  当约拿单与大卫立约时,他从自己身上脱下外袍,给了大卫,又将战衣、剑、弓、腰带都给了他。(撒母耳记上18:3, 4)
  这一切代表作为继承人的约拿单放弃以色列国,把它交给大卫。
  外袍因代表属灵国度,故也代表总体上该国度的真理;属灵国度的真理就是那被称为属灵真理的,它们存在于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以西结书中的“外袍”就表示这些真理:
  海上一切的首领都必从宝座上下来,除去外袍,剥下刺绣的衣服。(以西结书26:16)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1201节);此处描述的是在教会中对它们的毁灭;“他们除去的外袍”是指存在于理解力部分中的信之真理;但“刺绣的衣服”是指存在于属世层中的记忆知识(9688节)。之所以表示这些真理,是因为属于理解力的真理在主的属灵国度中掌权;但属于意愿的良善在属天国度中掌权。马太福音:
  文士和法利赛人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给人看的,衣裳的繸子做长了。(马太福音23:5)
  “衣裳的繸子做长了”表示夸张性地谈论真理,只是为了让人听见和看见。“外袍”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从本章下面的经文(28:31-35)对它的描述看得更清楚。
  

属天的奥秘 #9211

9211.“不可向他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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