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45.“我已经向耶和华举手”表示主的一种心智状态,这从“举手”的含义清楚可知。众所周知,向耶和华举手是对应于心智状态的一个身体动作。就字义而言,那些内层或属于心智的事物通过相对应的外在事物来表达;但就内义而言,所表示的却是内在事物。所以,此处“举手”表示心智或心智的情感。
只要主处于一种试探的状态,祂与耶和华说话,就如同与另一个人说话;但只要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一,祂与耶和华说话,就如同与祂自己说话,这一点从福音书、先知书和大卫诗篇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原因从前面(1414, 1444:1-2, 1573节)关于来自母亲的遗传的阐述很清楚地看出来。这种遗传继续存在到何等程度,可以说祂就远离耶和华到何等程度;但它被根除到何等程度,祂就与耶和华同在,并且就是耶和华自己到何等程度。
主与天使的结合可以说明这一点。有时,一位天使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说话;在这种时候,他只知道他是主,不知道别的;但当时他的外在处于休眠状态。当他的外在活跃时,情况就不同了。原因在于,天使的内在人被主拥有;并且他们自己的东西在何等程度上不碍事,这内在人就在何等程度上属于主,甚至就是主。然而,对主来说,所实现的,是与耶和华的完全结合,或一种永恒的合一,以至于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也是耶和华。
2663.“神对亚伯拉罕说”表示主从神性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历史部分,“说”是指感知,如前面频繁所述。由于感知来自神性,所以经上说:“神对亚伯拉罕说。”神和亚伯拉罕这两个名字都是指主。这表明,构成字义的历史故事将不同的观念分开,但内义却把它们合而为一,这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就文字的历史意义而言,有两个人在彼此交谈,即神和亚伯拉罕;但就内义而言,只有一人,即神性方面的主。这也表明,在字义上为三人的,在内义上为一人;如父、子、圣灵,他们不是三位神,而是一位神。此外,整个三位一体完全存在于主里面;也就是说,父在祂里面,如祂自己所说的(约翰福音10:38; 14:10-11, 20),圣灵来自祂,也如祂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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