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40.“亚比米勒清晨早早起来”表示清晰的感知和从属天良善流出的确认之光,这从“清晨起来”、“亚比米勒”和“早早”的含义清楚可知。“清晨”(或早晨)表示什么,这在前面已经说明(2333, 2405节)。“清晨”在此是指清晰的感知,这一点本身就很明显,也可从整个思路清楚看出来,即:这感知起初是模糊的(2513, 2514节);后来不那么模糊了(2528节)。“亚比米勒”表示关注理性事物的信之教义(参看2509, 2510节)。至于“早早”表示什么,这从“清晨”(或早晨)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由于此处说他“清晨早早起来”,所以这句话不仅表示清晰的感知,还表示从属天良善流出的确认之光;因为真理的确认之光来自属天良善。这一切表明所表示的是这些事,或说这就是含义。
至于内义为何大量论述当主处于人身或人性时,祂所拥有的感知,以及祂对理性之物在信之教义中所扮演的角色的思考,其中一个原因我已经解释了。另一个原因是,天使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思想主在世上生活的各个方面,祂如何脱去人的理性,并凭自己的能力把它变成神性,同时思想当与理性混合时,仁与信的教义是何性质,除此之外还有仰赖这些的更多的事,它们都是教会和人的内层事物。对心思意念都专注于世俗和肉体事物的世人来说,这些事似乎无足轻重,甚至可能毫无用处;而对心思意念都专注于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天使来说,这些事却弥足珍贵;天使对它们的观念和感知是无法形容的。这表明,很多因超出世人的理解而在世人看来无足轻重的事,在天使看来却具有至高的价值,或说天使高度重视很多被世人视为微不足道的事,因为这些事进入天使的智慧之光;而另一方面,有些事因是世俗的,因而在世人的理解范围之内而被世人视为最高价值,但在天使看来却无足轻重,因为这些事在他们的智慧之光以外。天使和世人在圣言内义方面的这种差异出现在许多地方。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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