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07.关于历史,除了创世记头几章的历史是虚构的外,其余的历史都是真实的,如第一卷所示。然而,它们虽是真实的历史,却仍有内义,并且在内义上和预言部分一样,唯独论述主。诚然,它们也论述天堂和教会,以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但由于这一切都是主的,所以历史通过它们而专注于主,从而成为圣言的一部分。那里所记载的所有历史事件都是代表,并且描述它们的每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历史事件都是代表,这一点从目前为止关于亚伯拉罕的解释,以及蒙主的神性怜悯,下文所给出的关于以撒,雅各,他的十二个儿子,埃及,百姓在旷野飘流、进入迦南地等等的解释清楚看出来。
描述它们的每个词都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也可从前面提供的证据明显看出来。例如,名字表示真实事物,其中:“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或世俗知识,“亚述”表示理性,“以法莲”表示理解力,“推罗”表示知识或认知,“锡安”表示属天教会,“耶路撒冷”表示属灵教会,等等。一些特定词汇也是如此,如:“王”表示真理,“祭司”表示良善,其余的词也都有它们的内义,如:“国”、“城”、“家或房屋”、“民族”、“人民或百姓”、“园子”、“葡萄园”、“橄榄园”、“金”、“银”、“铜”、“铁”、“鸟”、“兽”、“饼”、“酒”、“油”、“早晨”、“白昼”、“光”。无论在历史书,还是在先知书,这种情况一贯如此,即便它们是由不同的作者在不同时期写下的。如果圣言不是从天而降的,这种一贯性是永远不可能的。由此可见,圣言具有内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可以看出来,即:神的圣言绝无可能论述纯粹的人,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们的后代(这些后代是最坏的民族),以及他们的君王、妻子、儿女、妓女、掠夺等等。这一切就本身而言,在圣言中甚至不值一提,除非他们代表并表示存在于主国度中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才配得上圣言。
2552.“亚伯拉罕说”表示作为回答的一种感知。这从“说”含义清楚可知,前面多次解释了在圣言历史部分中“说”的含义(1791, 1815, 1819, 1822, 1898, 1919, 2061, 2080, 2238, 2260, 2271, 2287节)。至于“亚比米勒对亚伯拉罕说”表示主出于信之教义的思考,“亚伯拉罕说”表示作为回答的一种感知,情况乃是这样:感知是更高的东西,主从神性本身获得感知;而思维是较低的东西,主从理解力本身获得思维。由于祂的思维源于感知,所以思维的回答也源于感知。这个现象可通过人里面某种类似的东西来说明。属天人只能从感知思考,而属灵人只能从良心思考(2515节)。和属灵人的良心一样,属天人的感知也来自主;但属天人自己看不到这一点。而另一方面,他们的思维来自理性,在他们看来似乎来自他们自己。所以当一个人理性思考任何问题时,回答或思维的结论要么来自感知,要么来自良心。因此,主照着他的生命状态和情感,以及被植入或铭刻在他里面并与其状态和情感一致的教义真理而给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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