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0.“我得了一个人,耶和华”表示对那些被称为“该隐”的人来说,信作为独自存在的某种事物被认识和承认,这从本章开头部分(337节)清楚可知。以前,可以说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信,因为他们对信的一切事物有一种感知。但当他们开始将信之教义挑明并分离出来时,就拿出他们早已感知到的东西,把它们降为教义,并称该教义为“我得了一个人,耶和华”,仿佛发现了新大陆。就这样,以前刻在心上的东西变成了纯粹的事实知识。古时,人们给每个新事物取名,以这种方式来表明名字所包含的事物。例如,为了解释以实玛利之名的含义,经上说“耶和华听见了她的苦情”(创世记16:11);解释流便之名,便说“耶和华看见我的苦情”(创世记29:32);解释西缅之名,便说“耶和华听见我失宠”(创世记29:33);解释犹大之名,便说“这次我要称谢耶和华”(创世记29:35);摩西所筑的坛被称为“耶和华尼西”(就是耶和华是我旌旗的意思,出埃及记17:15)。同样,信之教义在此被称为“我得了一个人,耶和华”或“该隐”。
2859.“亚伯拉罕就住在别是巴”表示主就是那教义本身。这从“住”和前面所解释的“别是巴”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同时从刚才的阐述清楚可知。“住在别是巴”就是住在教义中,但当论及主时,这句话的意思是,主是这教义;正如“住在天堂”也论及主,不仅表示祂在天堂,还表示祂自己就是天堂,因为祂是天堂的全部(551, 552节)。众所周知,主就是圣言,故主也是教义(2533节),因为一切教义都取自圣言。在圣言中,教义的全部都是从主那里获得的,并与主有关。圣言的内义只论述主及其国度,这在前面已经多次说明。圣言的内义论述的主题主要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在圣言中,凡涉及人的教义都与敬拜祂、爱祂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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