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87.天堂或大人有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的,一个被称为属灵的。属天国度由所谓的属天天使构成,这些天使具有对主之爱,因而具有一切智慧。因为与其他所有人相比,他们更居于主里面,从而更体验到平安和纯真的状态。在其他人看来,他们就像小孩子,因为平安和纯真的状态给予他们这种表象。那里的一切事物在他们眼里可以说都是活的,因为直接出自主的事物都是活的。这就是属天国度。另一个国度被称为属灵的,该国度由所谓的属灵天使构成,这些天使具有对邻之仁的良善。他们将生命的快乐置于以下事实:他们能向他人行善而无需回报。对他们来说,能允许他们行善本身就是一种回报。他们越这样意愿和渴望,就越体验到聪明和幸福,因为在来世,主照着每个人出于意愿的情感而发挥的功用赐下聪明和幸福。这就是属灵国度。
主的属天国度的居民全都属于心脏区域,而其属灵国度的居民则全都属于肺脏区域。从属天国度进入属灵国度的流注类似于心脏进入肺脏的流注,也类似于属心脏的一切事物进入属肺脏的一切事物的流注。因为心脏通过血管在全身及其各个部位进行掌控,而肺脏则通过呼吸在全身各个部位进行掌控。所以,全身各处可以说都有一个心脏进入肺脏的流注,不过,这种流注取决于那里的形态,还取决于状态。由此产生适合身体的一切感觉,以及一切活动。这一点从胎儿和新生婴孩的情形可以得到证明。肺脏被打开,随之一种流注从心脏进入肺脏之前,它们没有任何身体感觉,也没有任何自发行为。灵界也有类似情形,不同之处在于,那里没有肉体和属世之物,只有属天和属灵之物,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因此,他们的心脏运动取决于爱的状态,呼吸运动则取决于信的状态。这一个进入那一个的流注使他们拥有属灵的感觉和属灵的行为。这些观念在世人看来似乎自相矛盾,因为他对爱之良善或信之真理没有其它概念,只以为它们是某种抽象事物,并没有产生任何事物的能力。然而,事实恰恰相反。也就是说,一切感知和感觉并一切能量和活动,包括世人的,都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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