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17

117.圣言一旦写就

117.圣言一旦写就,就能为所有后世子孙保存下来,从而保存成千上万年;并且众所周知,它已经被如此保存下来了。

属天的奥秘 #5280

5280.“便不觉得

5280.“便不觉得这地先前的丰收了”表对先前存在的真理将在那里存在没有丝毫觉察。这从“觉得”、“丰收”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觉得”是指觉察;“丰收”是指增多的真理,如前所述(5276, 5278节);“地”,即此处的埃及地是指属世心智,如前所述(5276, 5278, 5279节)。由此明显可知,“便不觉得这地先前的丰收了”表示对先前存在的真理将在属世层中存在没有丝毫觉察。
  本节论述的主题是荒凉的最后状态,这时所经历的是就在重生之前到来的绝望;由于这是本节所论述的主题,故必须说一说它的性质。每个人都必须被改造,新生或重生,以便他能进入天堂,因为“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3,5,6)。人生在罪中,这罪随着它沿着长长的家系从父母、祖父母和列祖那里传下来而增加,并变得具有遗传性,因而被传给后代。凡出生的人都生在众多如所描述的那样逐渐增加的遗传之恶中,以致他无非就是罪;因此,他若不重生,仍全然留在罪中。但为叫人能重生,他必须先被改造,改造通过信之真理实现;因为他必须从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学习何为良善。从圣言,或取自圣言的教义所获得的关于良善的知识被称为信之真理,因为一切信之真理皆源于良善,并流向良善,因为它们以良善为关注的目的。
  这种状态首先到来,被称为改造的状态。教会里的大多数人都是在幼年到青春期这段时间被引入这个状态,然而却很少有人重生;因为教会里的大多数人学习信之真理,或关于良善的宗教知识,只是为了名声和地位,以及物质利益。当信之真理通过对这些事物的爱而被引入时,人不可能新生或重生,除非这爱被除去。因此,为了能除去这爱,此人被引入试探的状态。试探发生的方式如下:他对名声、地位和物质利益的爱被地狱团伙激活,因为该团伙渴望活在对这些事物的爱中。而与此同时,天使也激活对真理与良善的情感,这些情感自幼年时就在纯真的状态下被植入,后来从内在被储存起来,并为了这个特殊目的而得以保存。结果,恶灵与天使之间便发生冲突;这种冲突在人里面被他感觉为试探;由于此时的冲突涉及真理与良善,所以最初所灌输的真理可以说被恶灵所注入的虚假驱逐,以致它们不再出现或看不见了,如前所述(5268-5270节)。这时,由于此人允许自己重生,于是主便经由一种内在途径将良善所放射的真理之光引入属世层;在这光中,真理以其适当次序在那里得以恢复。
  这就是正经历重生之人的情形;不过,如今很少有人被允许进入这种重生状态。只要允许它发生,所有人的确开始通过他们在属灵生命的真理与良善上所接受的教导而被改造;不过,他们一到青春期,就容许世界分散他们的注意力。于是他们就转到地狱灵那一边,而地狱灵则使他们逐渐远离天堂;这些灵人使他们远离得如此彻底,以致他们几乎不再相信天堂的存在。因此,这些人不会被引入任何属灵试探,因为他们若被引入,必要屈服、垮掉;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马太福音12:45)。由此可见,此处内义所包含的东西,即改造的状态和重生的状态是何性质。但本节描述的是试探的最后状态,也就是绝望的状态,如刚才所述(5279节)。
  

属天的奥秘 #2335

2335.“我们要在

2335.“我们要在街上过夜”表示主似乎想基于真理审判,这从“街”和“过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街”,“街”在内义上与“路或道”所表相同,即都表示真理,因为街就是城内的道路,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过夜”在此是指审判,这可从“夜”的含义看出来。前面说明(2323节),“晚上”表示当信开始灭亡时,教会倒数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末后之前的那个状态,还表示在审判之前到来的察罚。由此明显可知,随后到来的“夜”就是当信不复存在,以及审判发生时的末后状态。由此明显可知,“在街上过夜”在内义上表示基于真理审判。
至于审判,它有两种,即:站在良善角度上的审判和站在真理角度上的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这一点从马太福音(25:34-40)很清楚地看出来;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马太福音25:41-46)。从良善受审判的人会得救,因为他们接受良善;而从真理受审判的人会被定罪,因为他们弃绝良善。良善是主的,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并因此得救。而那些在生活、因而在信仰上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属于主,因此不能得救。所以他们照其生活行为、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当照这些受审判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定罪,因为真理是这样:人凭自己只能实行、思想、意图邪恶,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他凭自己就会冲向地狱。
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情况是这样:主若不从良善,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无论多少,都提入天堂;事实上,若有可能,祂会把我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永远不能定任何人的罪。相反,是人定自己的罪,因为他弃绝良善。活在肉身期间,他怎样避开良善,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进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也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定任何人的罪,换句话说,祂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7, 19)
同一福音书: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
另外可参看之前关于该主题的讨论(223, 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258节)。
前面论述审判的地方(2320, 2321节)已经说明,根据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一切审判都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然而,刚才已说明,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从而审判他。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文字上是何性质,即:若不从另一种意义,也就是从内义,就无法理解它。唯独内义说明审判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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