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12.“好行神迹”表随后的启示和对真理的确证。这从“神迹”的含义清楚可知,“神迹”是指对真理的确证(参看6870节)。它也表示启示,是因为对真理的确证通过当人以认识真理为目的而研究圣言时从主所获得的启示实现。至于启示和随后对真理的确证,要知道,那些处于没有一个内在的外在之人,如犹太人和以色列人,不可能有启示,也可能有对真理的任何确证;而当那些处于外在,同时也处于内在的人阅读圣言时,他们就会获得启示,并在这启示中看见真理,之后他们会一遍又一遍地确证这些真理。说来奇妙,各人所受启示的性质取决于他对真理的情感的性质;他对真理的情感的性质又取决于其生活的良善。这也解释了为何那些只为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拥有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在阅读圣言时,根本得不到任何启示。相反,他们为自己确证教义,无论它们是什么样的教义,是如异端邪说那样是虚假的,还是如犹太人的教义那样完全违背真理,因为他们寻求的,不是主的国,而是世界,不是信仰,而是名声,因而不是天上的财富,只是地上的财富;即便从圣言认识真理的渴望真的临到他们身上,虚假也会取代真理出现,最终出现的是对所有真理的否认。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何为启示和随后对真理的确证。
2607.关于历史,除了创世记头几章的历史是虚构的外,其余的历史都是真实的,如第一卷所示。然而,它们虽是真实的历史,却仍有内义,并且在内义上和预言部分一样,唯独论述主。诚然,它们也论述天堂和教会,以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但由于这一切都是主的,所以历史通过它们而专注于主,从而成为圣言的一部分。那里所记载的所有历史事件都是代表,并且描述它们的每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历史事件都是代表,这一点从目前为止关于亚伯拉罕的解释,以及蒙主的神性怜悯,下文所给出的关于以撒,雅各,他的十二个儿子,埃及,百姓在旷野飘流、进入迦南地等等的解释清楚看出来。
描述它们的每个词都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也可从前面提供的证据明显看出来。例如,名字表示真实事物,其中:“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或世俗知识,“亚述”表示理性,“以法莲”表示理解力,“推罗”表示知识或认知,“锡安”表示属天教会,“耶路撒冷”表示属灵教会,等等。一些特定词汇也是如此,如:“王”表示真理,“祭司”表示良善,其余的词也都有它们的内义,如:“国”、“城”、“家或房屋”、“民族”、“人民或百姓”、“园子”、“葡萄园”、“橄榄园”、“金”、“银”、“铜”、“铁”、“鸟”、“兽”、“饼”、“酒”、“油”、“早晨”、“白昼”、“光”。无论在历史书,还是在先知书,这种情况一贯如此,即便它们是由不同的作者在不同时期写下的。如果圣言不是从天而降的,这种一贯性是永远不可能的。由此可见,圣言具有内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可以看出来,即:神的圣言绝无可能论述纯粹的人,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们的后代(这些后代是最坏的民族),以及他们的君王、妻子、儿女、妓女、掠夺等等。这一切就本身而言,在圣言中甚至不值一提,除非他们代表并表示存在于主国度中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才配得上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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