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45.出埃及记12:7-11.他们要取点血,涂在吃羔羊的房屋上,两个门框上和门楣上。当夜要吃那肉,用火烤了,与无酵饼和苦菜同吃。不可吃生的,断不可用水煮,要带着腿和中部上的头,必须用火烤。不可剩下一点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烧了。你们这样吃羔羊:当腰间束带,脚上穿鞋,手中拿杖,赶紧地吃,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
“他们要取点血”表属于纯真良善的神圣真理。“涂在两个门框上和门楣上”表属世层的真理和良善。“房屋上”表那些构成良善意愿的事物或欲望。“吃羔羊的”表享受。“要吃那肉”表享受良善。“当夜”表当对恶人的诅咒发生之时。“用火烤了”表系爱之产物的良善。“与无酵饼”表从一切虚假中洁净之物。“和苦菜”表通过试探中的不愉快的经历。“同吃”表享受。“不可吃生的”表它不能没有爱。“断不可用水煮”表它不能出自真理。“必须用火烤”表它必须出自爱。“要带着腿和中部上的头”表从至内在之物到外在之物。“不可剩下一点留到早晨”表在天上的启示状态之前,这种状态持续的时间。“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烧了”表达到目的的状态通过试探而来。“你们这样吃羔羊”表在与侵扰的恶人分离,和那时保存的状态下的享受。“当腰间束带”表在内层方面。“脚上穿鞋”表在外层方面。“手中拿杖”表在手段方面。“赶紧地吃”表他们在分离状态下的情感。“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表主的出现和祂所带来的释放。
3261.“以撒住在庇耳-拉海-莱附近”表示沐浴在神性之光中的主的神性理性。这从“住”和“庇耳-拉海-莱”的含义清楚可知:“住”是指生活(参看1293节);“庇耳-拉海-莱”是指从神性真理本身而生的理性层的神性良善(参看3194节)。因此,最近似的意义是,神性理性生活在或存在于从神性真理本身而生的神性良善中,但实际上并不在其中。这解释了为何经上没有说“住在庇耳-拉海-莱”,而是说“住在庇耳-拉海-莱附近”;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在“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之泉”附近,也就是在那神性良善附近。实际上以撒住在南地,如前一章所述(创世记24:62);在那里,我们读到:“以撒从庇耳-拉海-莱回来,他原住在南地。”在那节经文中,“南地”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神性之光(3195节),故在此没有其它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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