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98.“任何寡妇”表那些拥有没有真理的良善,却渴望真理的人。这从“寡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寡妇”是指没有真理的良善,却渴望真理。“寡妇”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男人”表示真理,他的“妻子”表示良善;因此,当男人的妻子成为寡妇时,她表示没有真理的良善。不过,就更内在的意义而言,“寡妇”表示没有良善的真理;原因在于,就这层意义而言,“丈夫”表示良善,他的“妻子”表示真理(参看3236, 4510, 4823节)。就这层意义而言,主凭祂的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丈夫”和“新郎”;而祂的国度和教会则凭对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被称为“妻子”和“新妇”(9182节)。但由于现在论述的主题不是主的属天教会,而是祂的属灵教会,所以“寡妇”表示拥有良善,却没有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孤儿”也是这样。就至内在或属天意义而言,“孤儿”表示那些拥有良善,渴望真理的人。关于属天意义上的“寡妇”和“孤儿”,可参看前面所引用和解释的章节(4844节)。对此,补充主在路加福音中关于撒勒法的寡妇所说的话:
我实在告诉你们,没有先知在自己家乡被人悦纳的。我对你们说实话,当以利亚的日子,天闭塞了三年零六个月,遍地有大饥荒,那时,以色列中有许多寡妇,以利亚并没有奉差往她们一个人那里去,只奉差往西顿的撒勒法一个妇人,一个寡妇那里去。(路加福音4:24-26)
由于主所说的一切话,都是从神性说的,所以祂的话有一个内义,此处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是主自己,以及祂的国度和教会。因此,就这层意义而言,主论及西顿撒勒法寡妇的话,一旦被解开,主的意思是什么就显而易见了。“没有先知在自己家乡被人悦纳的”表示主与来自祂的神性真理在教会之内还不如在教会之外被人从心里接受和热爱。主的这些话是对犹太人说的,那时,教会就存在于他们当中;众所周知,主在那里还不如教会之外的外邦人受欢迎。如今,以祂而取名为基督教会的教会也是这种情形。在这个教会,主的确在教义上被人接受;然而,很少有人以内心的承认来接受祂,更很少有人以爱和情感来接受祂。已经皈依的教会之外的外邦人对祂的接受则不同。这些人把祂当作自己的独一神来敬拜和崇拜;他们既在嘴上宣称,也在心里思想,他们承认祂是他们的神,因为祂以一个人的形式显现(5256节)。教会里的情形正好相反。在教会,就因祂生而为一个人,所以几乎没有人从心里承认祂是神。他们认为祂的人性就像他们自己的人性,尽管他们知道祂的父是耶和华,并不是一个人。由此明显可知,“没有先知在自己家乡被人悦纳的”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就内义而言,“先知”表示神性真理,因而教会教义方面的主。“先知”表示施行教导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义,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或圣言(参看9188e节)。
“当以利亚的日子,以色列中有许多寡妇”在内义上表示那时在教会,对来自圣言的神之真理的承认状态。因为如前所述,“寡妇”是指那些拥有没有真理的良善之人;“以利亚”是指圣言方面的主;“以利亚的日子”是指那时对来自圣言的神之真理的接受情况或状态。“以利亚”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2762, 5247e, 8029节);“日子”是指状态(893, 2788, 3462, 3785, 4850, 6110, 8426节);“以色列”是指教会(4286, 6426, 6637, 8805节)。
“天闭塞了三年零六个月”表示内在教会完全荒废;因为“天”表示教会的内在;“三年零六个月”表示完全。“天”表示教会的内在(参看1733, 1850, 3355, 4535节);当教会的内在被荒废,不复存在时,就说天“关闭”了。“三年零六个月”表示完全,这一点从启示录(11:3;12:6)中“1260天(这些天数等于三年零六个月)”的含义清楚看出来,“1260天”是指完全,或直到结束。这一点同样从启示录(11:9-11)中“三天半”的含义,以及启示录(12:14)和但以理书(12:7)书中的“一载二载半载”的含义清楚看出来,它们是指完全,或直到结束。
“遍地有大饥荒”表示外在教会也荒废了;因为“饥荒”是指真理和良善的缺乏和荒凉(3364, 5277, 5279, 5281, 5300, 5360, 5376, 5415, 5576, 6110, 7102节);“地”(land或earth)是指外在教会(1262, 1413, 1733, 1850, 2117, 2118e, 3355, 4535, 5577, 8011, 8732节)。“以利亚并没有奉差往她们一个人那里去”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因而主的圣言,并没有奉差到其他人那里去,因为别的地方不会接待祂;“以利亚”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如前所述。
“只奉差往西顿的撒勒法一个妇人,一个寡妇那里去”表示只到那些拥有良善并渴望真理的人那里去。经上之所以说“西顿的撒勒法”,是因为“西顿”表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1201节)。“一个妇人,一个寡妇”是指一个拥有良善并渴望真理的人,这一点从刚才所述,尤其从列王纪上中关于她的记载明显看出来:
以利亚往西顿的撒勒法去,到一个妇人,一个寡妇那里,她供养以利亚。以利亚对她说,取点水来给我喝,也随手拿点饼来给我。她说,她坛内只有一把面,瓶里只有一点油,要为她和她儿子做糕饼。以利亚说,先为我做一个小糕饼,拿来给我,然后为你和你的儿子做糕饼。妇人就照行;坛内的面没有用完,瓶里的油也不缺短。(列王纪上17:9-16)
她照先知的吩咐给先知水,然后用自己仅有的一点面先为先知做糕饼,然后为她自己和儿子来做,就表示顺服,以及良善对真理的渴望;“坛内的面没有用完,瓶里的油也不缺短”表示她由此而富有真理之良善;因为就内义而言,“水”是指真理(2702, 3058, 3424, 4976, 5668, 8568节);“面”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2177节);“油”是指爱之良善(886, 4582, 4638节);用这些原料所做的“糕饼”是指与自己的良善结合的真理(7978节)。由此清楚可知,“寡妇”表示拥有良善,渴望真理的人。良善及其对真理的渴望通过她对先知的仁爱来描述,这仁爱比对她自己和她儿子的还要大。“先知”是指真理的教义,如前所示。
由此明显可知圣言是何性质,即:它隐藏了天堂的奥秘在自己里面,这奥秘在文字上是看不到的。然而,主在世时所说的话,以及降世之前通过先知所说的话,其每一个细节都包含完全在字义之上的一个层级上的天上神性事物。不仅每句话都包含这些事物,而且这些话的每一个字,甚至每一个字的一点一划都是如此。但有谁相信这是真的呢?然而,这是一个千真万确的事实;对此,我已经拿走充分且无可置疑的证据,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说明这一点。
2658.“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这从“继承产业”、“婢女的儿子”和“我的儿子以撒”的含义清楚可知:“继承产业”是指拥有别人的生命(稍后会解释);“婢女的儿子”是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纯人类理性(参看2657节);“我的儿子以撒”是指真理(即“我的儿子”)和良善(即“以撒”)方面的神性理性(参看2623, 2630节)。“以撒”是指良善方面的神性理性,这一点从“笑”的含义明显可知,以撒因笑得名,“笑”是指对真理的情感,或真理之良善(可参看21:6-7;2640, 2641, 2643节)。由此明显可知,“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纯人类理性不能拥有同样的生命,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清楚看出来,即:神性是生命本身,因而拥有生命在里面;而纯人类理性只是生命的一个器官,因而没有生命在里面。
一旦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它就不再是生命的器官,或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本身,就是属于耶和华自己的那种生命。它通过从自耶和华成孕首先获得这生命,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此被称为“儿子”的,是神性人身或人性(1729, 2159, 2628节)。同一福音书: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又: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但人并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器官或接受者(可参看2021节等)。由此明显可知,当主甚至在其人身或人性方面也变成耶和华时,凡本身并非生命的部分,也就是凡纯人身或人性的部分,都被逐出了。这就是“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这句话的意思。
当论及主时,“继承或承受”在内义上是指拥有父的生命,因而是指在自己有生命;当论及人时,“继承或承受”是指拥有主的生命,也就是从主接受生命,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生命的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而拥有主的生命,或从主接受生命是指以爱和信接受主;那些如此接受主的人因在主里面,是主的,故被称为祂的“继承(或承受)者”和“儿女”。
在旧约圣言中,“继承或承受”不仅论及属天之物或良善,还论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只是属天之物是用这个词来表达的,属灵之物用那个词来表达的。论及良善的那个词可以译为“得以为业”(possess as an inheritance);论及真理的那个词可以译为“继承或承受(为业)”(inherit)。在原文,前一个词直接暗示拥有;而后一个词只是源自拥有这个词;这就是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或良善和真理彼此的关系。在本节,“以撒”代表主的神性理性,或祂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经上使用了一个描述“得以为业”的词,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是唯一的继承(或承受)者和所有者,如祂以比喻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1:33, 37, 38; 马可福音12:7; 路加福音20:14);祂在许多地方都声明,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
在圣言中,当论及人时,“得以为业”和“继承或承受(为业)”表示从主接受生命,因而表示接受永生或天堂,因为只有那些接受主生命的人才接受天堂。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启示录: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启示录21:7)
马太福音: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25:34; 马可福音10:17; 路加福音18:18)
此处天堂被称为“永生”,在别处只简单地被称为“生命”(如马太福音18:8-9; 19:17; 约翰福音3:36; 5:24, 29),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凡接受主生命的人,都在天堂。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36)
此处“得以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承受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以赛亚书:
那信靠我的必承受这地,必得我的圣山为业。(以赛亚书57:13)
摩西五经:
我举手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们领进去,将那地赐给你们为产业。(出埃及记6:8)
从字义上看,这些话表示迦南地要赐给他们为产业,事实上也的确赐给他们了。但从内义上看,它们表示天堂要赐给那些爱主和信主的人,因为正如“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代表主,他们也表示爱本身和信本身,因而表示那些拥有爱和信的人,换句话说,表示那些在主里面的人。马太福音(8:11)提到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与他们在天国一同坐席的许多人也表示这些人,因为在天堂,人们根本不知道亚伯拉罕、以撒或雅各,只知道他们代表并表示什么,就像知道“与他们一同坐席”表示什么一样。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1224, 1264, 1876, 1888节);“迦南地”表示天上的迦南或天堂(1585, 1607, 1866节),也简单地被称为“地”(1413, 1607, 1733, 2571节)。在马太福音也是如此:
温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马太福音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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