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3.一种更常见的惩罚是给灵人蒙上裹尸布或面纱。在这种惩罚中,灵人出于他们给自己带来的幻觉获得这样的印象:他们觉得自己似乎在伸展到极远处的裹尸布或面纱之下。这裹尸布或面纱就像一层紧贴的云雾,随着幻觉增加而变厚。由于渴望挣脱束缚,他们在裹尸布或面纱下面以不同的速度来回奔跑,直到筋疲力尽。这种经历通常会持续大约一个小时,并照着渴望挣脱的程度而伴随不同程度的痛苦。这种裹尸布或面纱就是那些虽看到真理,却因爱自己而不愿承认它,并为真理应是这样而不断感到愤怒之人的命运。有些人在裹尸布或面纱下面会感到如此焦虑和恐惧,以至于对获得自由的一切可能性感到绝望。这是从那个地方逃出来的一个人告诉我的。
2553.“因为我说,这地方必定没有对神的惧怕”表示源于这种感知的思维,即:他们在当时所处的状态下不会尊重属灵真理。这从“对神的惧怕”和“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对神的惧怕”是指对神性或属灵真理的尊重;“地方”是指状态(参看1273-1275, 1377节)。此处的情形是这样:人不能理解纯属灵和属天的任何教义,也就是神性,因为这样一种神性无限超越他的理解,因而超越他的信仰范围。人的一切思维都局限于他的感官所经历的属世事物,或说他的感官所提供的世俗观念。凡不利用并照着这些属世事物所说的话,都不被理解,而是会消亡,就像凝视海洋或宇宙,却不专注于某个对象一样。因此,若不以世俗用语向世人解释教义,世人根本不会接受,因而不会尊重它们。这种情况可从圣言的每个细节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在圣言中,出于同样的原因,纯神性事物本身是以世俗用语,甚至感官用语来阐述的;例如,经上描述耶和华有耳,有眼,有脸,还有人类的情感,如愤怒等等。
当主降世时,更是如此。那时,人们甚至不知道什么叫属天或属灵事物,更不知道有什么内在事物。纯地上和世俗、因而外在的事物完全占据了他们的心思意念;就连门徒们自己也是这样,他们以为主的国度将和这个世界的国度一样,所以要求一个坐在祂的右手边,一个坐在祂的左手边,并且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以为自己会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22:30);殊不知,在来世,他们不能审判一个人的事务的哪怕最小细节(2129e节)。主之所以洞察人类的这种状态,是因为一开始,主思考在信之教义的问题上是否要请教理性。主出于祂的爱而如此思考,这爱在于渴望寻求拯救所有人,并使圣言不致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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